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床体结构,尤其是涉及一种宿舍用双层床结构。
背景技术:
双层床在举步维艰的房间里可以节省很大的空间,特别是集体宿舍,而在大多数学校,学生宿舍内统一采用双床更是普遍。现有的双层床设计的上床装置一般是:要么在上下床之间设置一个直上直下的简易梯子,要么是在支架上设置一块物体,上床时借助于脚踩此物上床,凡此种种,都是在垂直面上进行的,爬上上层床时比较费力,如果上层床较轻,还会使整个床固定不稳,存在着安全隐患。
另,现有建议上下铺床位之间通过杆装的梯子相连,达到上铺人上下的目的,而现有梯子为了减小其占用体积选用了杆体结构,但是杆体结构对于脚掌的支撑面较小,用力过程中人体会感觉痛,且脚掌流汗等情况下会出现打滑情况,进而更降低了梯子的使用安全性。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宿舍用双层床结构,其主要解决现有双人床梯子使用安全性不佳等技术问题。
具体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宿舍用双层床结构,其包括双层床架、两个床板及一个梯子,所述两个床板呈上下分布的安装在双层床架上,而梯子则固定在双层床架上,所述梯子包括两个相互平行设置的竖直杆,各竖直杆焊接于双层床架上,两个竖直杆之间横向设置有多个脚踏杆,相邻脚踏杆平行且间隔设置;各脚踏杆上设置有可拆卸的脚踏垫;所述脚踏垫包括可拆卸式的固定套,及缓冲垫和加强结构,所述固定套为于脚踏杆形状相适配的套体,且其长度小于脚踏杆长度,所述缓冲垫位于固定套能与脚掌接触的侧面上,而加强结构位于固定套与缓冲垫之间。
进一步,所述加强结构为网状加固层,该网状加固层固定在固定套上,所述缓冲垫可拆卸的安装在加固结构上。
进一步,所述缓冲垫依次包括可变形层,支撑层及脚踏层,所述可变形层为带有粘度的硅胶层,其能适应网状加固并与其配合相连。
本实用新型在现有杆状上增加脚踏垫,从而有效避免杆体结构对于脚掌的支撑面较小,用力过程中人体会感觉痛,且脚掌流汗等情况下会出现打滑情况等情况出现,确保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具有凸起杆床架在使用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梯子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脚踏垫结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宿舍用双层床结构,其包括双层床架1、两个床板2及一个梯子3,所述两个床板2呈上下分布的安装在双层床架1上,而梯子3则固定在双层床架1上。
如图1所示,前述双层床架1包括四个支撑脚及两个床架,所述床架为板式结构用以支撑床板,该床架优选为网格状,所述两个床架2呈上下平行且间隔固定在四个支撑脚之间,所述两个床板2分别安装在两个床架上,而梯子3 则固定在两个床架之间。
结合图1至图3所示,前述两床架中位于上方的床架上设置有防止使用者掉落的凸起杆4,具体的说,所述凸起杆4包括一体相连的两个竖直杆及一个横向杆,所述竖直杆固定在床架上,而横向杆固定在两个竖直杆之间;所述横向杆中部呈中断状并将横向杆分割成两个横向部分,两个横向部分之间设置有可拉伸变形的固定绑带41,所述固定有凸起杆床架一侧的相对侧面设置有能挂接固定绑带的任意一种挂钩(未示出);所述固定绑带41在拉伸并与挂钩配合挂接的状态下能确保使用者在睡眠状态下翻滚落下的危险情况发生,同时给予使用者安全感,确保能安稳进入睡眠。
如图1及图3所示,前述梯子3则固定在双层床架1上,所述梯子包括两个相互平行设置的竖直杆,各竖直杆焊接于双层床架上,两个竖直杆之间横向设置有多个脚踏杆31,相邻脚踏杆31平行且间隔设置;各脚踏杆31上设置有可拆卸的脚踏垫5。
结合图3及图4所示,前述脚踏垫5包括可拆卸式的固定套51,及缓冲垫 52和加强结构53,所述固定套51为于脚踏杆31形状相适配的套体,且其长度小于脚踏杆长度,所述缓冲垫52位于固定套51能与脚掌接触的侧面上,而加强结构53位于固定套51与缓冲垫52之间。更有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加强结构53为网状加固层,该网状加固层固定在固定套51上,所述缓冲垫52可拆卸的安装在加固结构上。所述缓冲垫52依次包括可变形层521,支撑层522及脚踏层523,所述可变形层521为带有粘度的硅胶层,其能适应网状加固并与其配合相连。具体的说,所述可变形层521优选硅胶层是为了达到具有粘性并实现变形达到与网状加固层配合的效果。
更有选的技术方案是:结合图3及图4所示,所述脚踏垫5的支撑层522 为一硬质橡胶垫片,而脚踏层523为软质的橡胶垫片,该脚踏层523上还设置有防止打滑的凸条结构。
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此实施方式,在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的知识范围内,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从上述的构思出发,不经过创造性的劳动,所作出的种种变换,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