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组合相框,包括主相框;其特征是,所述的组合相框还包括:主底板,若干个成排排列且下端分别与主底板连接的立柱,个数比立柱的个数少一个的挂物圈;主相框的个数与立柱的个数相同;主相框与立柱一一对应且主相框的下端与主插杆的上端连接;主相框与挂物圈间隔排列且每个挂物圈分别与两个相邻的主相框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相框,其特征是,还包括:设有若干个成排排列的矩形插孔的副底板,个数等于或少于矩形插孔个数且下端设有插杆的副相框;主底板下端设有套设在副底板外且贯穿两侧端的通槽;插杆的横截面形状为与矩形插孔匹配的矩形;副底板抽出通槽使用时,每个插杆的下端插入一个矩形插孔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相框,其特征是,所述的主相框的形状为仿斜坡顶屋形;挂物圈的形状为仿心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相框,其特征是,所述的主底板上端设有装饰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