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磨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92797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研磨组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研磨装置,尤其涉及一种适用于食物料理机的研磨组件。



背景技术:

目前,研磨组件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需要对物料进行研磨的领域,例如食物料理机。现有的适用于食物料理机的研磨组件,出于清洗,保养等种种考虑,都具有可拆卸的动磨件和静磨件,如此一来,可以在使用完毕后将结构复杂的动磨件和静磨件分别拆卸进行单独清洗,并且杯体中不存在复杂结构,使得进行清洗变得十分方便且彻底。

为了使动磨件可以拆卸,通常都在动磨件和转轴之间设置对应的结合结构,最常见的是以凸块和凹槽配合,将动磨件和转轴卡合。然而,由于动磨存在一定转动惯量,在使用后,为了使用而装配在一起的凸块和凹槽结构常常会咬合在一起。这种情况下,不但动磨件和转轴难以分离,而且在强行分离后会对凸块和凹槽的结构造成损伤,造成结合精度下降,进而导致在之后的使用中研磨效率下降,噪音和震动加剧。同时,传统的动磨结构只具有相对的粉碎齿,被加工的物料直接进入研磨区,在加工某些特定的物料时容易卡止而造成研磨组件以及研磨组件驱动装置的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之一是提供一种拆装方便、稳定可靠的适用于食物料理机的研磨组件。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研磨组件,包括:静磨件、动磨件和轴杆;

该轴杆具有轴杆本体和贯穿该轴杆本体且适于相对该轴杆本体旋转的转轴,该转轴的顶端设有扁位凸部;

该动磨件设置在该静磨件内,与该转轴连接以在该转轴的驱动下相对该静磨件转动,该动磨件上设置有扁位孔,该扁位孔与该扁位凸部配合,将该动磨件与该转轴固定;

该扁位孔的侧壁和该扁位凸部的侧壁之间形成有至少一个避空空间。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该扁位凸部的水平截面具有两条平行的长边与两条呈外凸弧线形状的短边;

该扁位孔的内侧壁与该扁位凸部的外侧壁贴合,且该扁位孔的内侧壁的四个边角中的至少一个处形成有向外凹陷的避空部。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该扁位孔的水平截面具有两条平行的长边与两条呈外凸弧线形状的短边;

该扁位凸部的外侧壁与该扁位孔的内侧壁贴合,且该扁位凸部的外侧壁的四个边角中的至少一个处形成有避空圆角。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该扁位凸部的水平截面具有两条平行的长边与两条呈外凸弧线形状的短边,并且该扁位凸部的外侧壁的四个边角为圆角;

该扁位孔的水平截面具有两条平行的长边与两条呈外凸弧线形状的短边,并且该扁位孔的内侧壁的四个边角处形成有向外凹陷的避空部;

该圆角与该避空部彼此对应,以在该圆角和该避空部之间形成该避空空间。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该动磨件的中央设置有转轴腔,该扁位孔设置在该转轴腔的顶部,该转轴腔适于容纳该转轴延伸出该轴杆本体的部分。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该静磨件为圆筒形,下部与该轴杆连接,上端开口,该静磨件的上部内壁设有第一粉碎齿,下部设有至少一个进料口;

该动磨件包括动磨件本体,该动磨件本体具有圆锥形的下部和圆柱形的上部;该下部的外侧设置有导料筋,该上部的外侧设置有与第一粉碎齿对应的第二粉碎齿。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该导料筋的一部分的外侧壁上设置有第三粉碎齿;

该第一粉碎齿的长度大于该第二粉碎齿,该第一粉碎齿的上部与该第二粉碎齿相对,该第三粉碎齿和该第一粉碎齿的下部相对。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该导料筋延伸入该第二粉碎齿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该轴杆本体的上部设置有凸台,该凸台的上部设有卡齿,该凸台的外侧设置有固定座;

该静磨件的下部设置有卡槽,该卡槽与该卡齿配合,将该静磨件可拆卸的固定在该固定座上。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该动磨件的顶部设有至少一条搅拌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

动磨件和静磨件易于分离,研磨效果好。动磨具有导料、初磨、精磨三个相互独立的区域,不容易由于被加工物料而卡止损坏。并且使用时噪音和震动均较小、能耗低、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研磨组件的组装结构示意图;

图2a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扁位孔与扁位凸部配合结构示意图;

图2b是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的扁位孔与扁位凸部配合结构示意图;

图2c是本实用新型的又一个实施例的扁位孔与扁位凸部配合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动磨件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不应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的实施例的研磨组件主要包括静磨件1、动磨件2和轴杆3。

其中轴杆3具有轴杆本体31。转轴32贯穿轴杆本体31,并且能够相对于轴杆本体31旋转。转轴32的顶端设有扁位凸部33。

动磨件2设置在所述静磨件1的内部,并且,动磨件2与转轴32连接,以使动磨件2能够在转轴32的驱动下相对静磨件1转动。动磨件2上设置有扁位孔24。扁位孔24的大致形状与扁位凸部33相同,并且能够通过与扁位凸部33配合将动磨件2与转轴32固定在一起,同时,扁位孔24的侧壁和扁位凸部33的侧壁之间形成有至少一个避空空间4。

由于通常转轴32的硬度大于动磨件2材料的硬度,扁位凸部33通常是转轴32一体,通过切削加工等方式制作的,因而其硬度通常大于与动磨件2一体的扁位孔24的侧壁的硬度,避空空间4保证了即使由于启动扭矩导致的扁位孔24与扁位凸部33发生相对转动,两者也不会咬合在一起以至于无法分离甚至损坏。

优选的,轴杆本体31位于轴杆3的下部,呈圆柱状,其下部还可以设有用于安装在食物料理机杯体底部的外螺纹。轴杆本体31的上部设置有凸台36,凸台36的上部设有卡齿34,所述凸台36的外侧设置有固定座35。

静磨件1为圆筒形,其下部设置有卡槽12。静磨件1可以通过卡槽12与卡齿34的配合,可拆卸的固定在固定座35上。上端开口,上部内壁设有第一粉碎齿11,下部还设有一个或者多个进料口13。这样的结构可以使得设置于静磨件1内的动磨件2拆装更加方便。

动磨件2包括动磨件本体21,动磨件本体21的下部211为圆锥形,上部212为圆柱形212。下部211的外侧设置有导料筋23,上部212的外侧设置有第二粉碎齿22。第二粉碎齿22与静磨件1上部内壁的第一粉碎齿11对应。

优选的,导料筋23的一部分的外侧壁上设置有第三粉碎齿25。静磨件1上部内壁的第一粉碎齿11的长度大于第二粉碎齿22,第一粉碎齿11的上部与第二粉碎齿22相对,第三粉碎齿25和第一粉碎齿11的下部相对。导料筋23之间形成导料槽26。

优选的,导料筋23延伸入第二粉碎齿22处。导料槽26延伸到第二粉碎齿22处,在上部212的外侧形成导料槽延伸部27。

这样的动磨结构,形成了位于下部的导料筋23外侧没有粉碎齿的导料区,导料筋23外侧设有第三粉碎齿25,且导料槽26逐渐缩小的初粉碎区,以及第一粉碎齿11、第二粉碎齿22对应的精磨区。物料可以在被逐渐提升的过程中逐步粉碎,避免了传统的研磨组件所存在的对物料直接进行精磨,在物料较硬或者较有韧性时,动磨转动阻力急剧增大的问题。并通过防止动磨转动阻力过大,进一步防止扁位孔24与扁位凸部33咬合在一起以至于无法分离甚至损坏。

优选的,所述动磨件的顶部设有搅拌筋28。在本实施例中,四条搅拌筋28自扁位孔24延伸到上部212的边缘处。

避空空间4可以通过多种不同的方法设置在扁位孔24的侧壁和扁位凸部33的侧壁之间。例如:

参考图2a,扁位凸部33的水平截面具有两条平行的长边与两条呈外凸弧线形状的短边的形状。在大部分区域,扁位孔24的内侧壁与扁位凸部33的外侧壁贴合,但是在扁位孔24的内侧壁的四个边角中的四个角处形成有向外凹陷的避空部241。避空部241的侧壁与扁位凸部33的四个角处的外侧壁之间形成避空空间4。

参考图2b,述扁位孔24的水平截面是具有两条平行的长边与两条呈外凸弧线形状的短边的形状。在在大部分区域,扁位凸部33的外侧壁与扁位孔24的内侧壁贴合,但是扁位凸部33的外侧壁在其四个边角处形成避空圆角331。避空圆角331的侧壁与扁位孔24的四个角处的内侧壁之间形成避空空间4。

参考图2c,与图2a、图2b所示的实施方式的相同之处不再赘述,不同之处在于,扁位孔24的内侧壁的四个边角中的四个角处形成有向外凹陷的避空部241且扁位凸部33的外侧壁在其四个边角处形成避空圆角331。避空部241与避空圆角331之间形成四个避空空间4。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三种实施方式仅仅是对于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避空部4的举例。事实上,避空空间还可以由其他方式构成。例如,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扁位凸部33呈矩形,扁位孔24在四个角处凹陷形成避空空间4。或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扁位凸部33的对角为避空圆角331,扁位孔24在扁位凸部33不是避空圆角的对角设有避空部241。而且,也并不是四个角处都必须形成避空部4。例如,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仅在启动时扁位凸部33向其长边方向转动的对角处设有避空部4。由于在停止时,动磨件2可以在物料的阻力作用下缓缓停止,因而仅在适当的对角处设有避空部也可以防止扁位凸部33与扁位孔24咬合在一起。另外,也可以仅设置一个或者三个避空部4。在拆卸时,只需轻轻晃动动磨件2即可较容易的将动磨件2取下。

参考图3,动磨件2的中央设置有转轴腔25,扁位孔24设置在转轴腔25的顶部,转轴腔容纳转轴32延伸出轴杆本体31的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的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例如,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该静磨件的底壁与该轴杆本体的顶部经由焊接连接。

本实用新型虽然以较佳实施例公开如上,但其并不是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都可以做出可能的变动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界定的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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