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料理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3509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食物料理机,包括上盖组件和杯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组件包括上盖、下盖和加热装置;

所述下盖的下端为开口,所述加热装置为电热膜,不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下盖的开口处,并封住该开口。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热膜的边缘与所述下盖开口的边缘焊接固定。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盖上设置有薄膜,所述薄膜的边缘与所述下盖密封,将所述电热膜密封在其中。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盖内部设有马达和支架,所述马达通过所述支架和所述电热膜可拆卸的固定在一起。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转轴,所述转轴的至少一部分设置在所述马达内部,另一部分为向下延伸出所述电热膜的延伸端,所述延伸端设置有至少一个搅拌片,每一片所述搅拌片与所述转轴处于同一平面;所述搅拌片靠近所述转轴的一侧设有粉碎齿。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热膜为金属片,所述金属片蚀刻有加热电路,所述金属片上表面设有与所述加热电路电连接的电极,所述电极电连接到所述上盖组件内的电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下盖内设有电机支架,所述电热膜面向所述支架设有接入电极,所述支架上设有触片,所述触片与所述接入电极电接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杯体包括外壳和内桶,所述加热装置与所述内桶的底部的距离的上限是12厘米、15厘米、18厘米或20厘米;

所述加热装置与所述内桶的底部的距离的下限是3厘米、5厘米或8厘米或者10厘米。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盖向所述杯体的方向凸起,形成下盖凸出部,所述凸出部的高度与所述内桶的高度的比例的上限是90%、80%或75%;所述凸出部的高度与所述内桶的高度的比例的下限是55%、65%或70%。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盖凸出部下部的直径大于所述下盖凸出部上部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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