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烹调器的零件、部件或附件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电饭锅的防漏装可拆盖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电饭煲的面盖组件的内衬盖设有内盖,该内盖用于凝结蒸汽,防止蒸汽在电饭煲其他部位凝结后对电饭煲其他部位造成损害,甚至带来安全隐患。由于固定的内盖不便清洗,越来越多的电饭煲开始采用可拆卸式的内盖,即可拆盖。使用者在拆卸掉可拆盖完成清洗后,会存在漏装可拆盖的情况,漏装后,电饭煲的面盖组件仍能盖上使用,这样会存在安全应还。因此需要一种防漏装可拆盖的装置来避免可拆盖漏装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电饭锅的防漏装可拆盖装置。本实用新型可以使电饭煲在漏装可拆盖时不能合上面盖组件,达到防漏装可拆盖的目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饭锅的防漏装可拆盖装置,包括面盖、内衬盖以及可拆盖,所述面盖与内衬盖相扣合,所述可拆盖与内衬盖相扣合,所述内衬盖介于面盖和可拆盖之间;所述内衬盖上设有用于防漏装可拆盖的、可移动的滑块扣,且可拆盖装上后推动滑块扣与电饭煲的开盖扣相扣合。
优选地,所述滑块扣包括第一舌片,所述第一舌片设有与电饭煲的开盖扣相适配的倒扣,用来扣合面盖。
优选地,所述滑块扣还包括第二舌片,所述可拆盖设有与滑块扣的第二舌片相适配的顶出扣,以便于推动滑块扣,配合滑块扣的使用。
优选地,为了便于安装滑块扣,所述内衬盖与滑块扣的第一舌片或第二舌片相适配的安装孔。
优选地,所述内衬盖安装滑块扣处的左右两侧设有限位结构,以限定滑块扣的运动范围,保障其功能的实现。
优选地,所述限位结构包括定位柱和定位片,所述定位柱防止滑块扣往左右两侧窜动,所述定位片防止滑块扣纵向窜动。
优选地,为了加强滑块扣的使用效果,使其能够在漏装可拆盖时快速远离开盖扣,完成复位,所述滑块扣与内衬盖通过弹性元件连接。
优选地,所述弹性元件为带有圆环与倒钩的人字形弹簧,所述弹簧的圆环连接在滑块扣上,倒钩连接在内衬盖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防漏装可拆盖装置设有滑块扣,可以使电饭煲在漏装可拆盖时不能合上面盖组件,达到防漏装可拆盖的目的,且结构简单可靠。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可拆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滑块扣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弹簧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滑块扣的组装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在装有可拆盖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在装有可拆盖时滑块扣处的局部放大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在漏装可拆盖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在漏装可拆盖时滑块扣处的局部放大意图
图中:1—面盖;2—弹簧;3—滑块扣;4—内衬盖;5—可拆盖;6—锅身组合;7—开盖扣;8—顶出扣;9—扣位;10—导轨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实施例1
如图1至图5所示,一种电饭锅的防漏装可拆盖装置,包括面盖1、内衬盖4以及可拆盖5,所述面盖1与内衬盖4相扣合,所述可拆盖5与内衬盖4相扣合,所述内衬盖4介于面盖1和可拆盖5之间;所述内衬盖4上设有用于防漏装可拆盖5的、可移动的滑块扣3,且可拆盖5装上后推动滑块扣3与电饭煲的开盖扣7相扣合。
本实施例中,如图6和图7所示,当安装有可拆盖时,可拆盖5将滑块扣3推向开盖扣7处,使滑块扣3与开盖扣7相扣合,完成面盖与锅身组合6的闭合;如图8和图9所示,当漏装可拆盖5时,滑块扣3会远离开盖扣7,使得面盖与锅身组合6不能闭合,达到提醒漏装可拆盖5的效果。
其中,所述滑块扣3包括第一舌片,所述第一舌片设有与电饭煲的开盖扣7相适配的倒扣9,用来扣合面盖1。
另外,所述滑块扣3还包括第二舌片,所述可拆盖5设有与滑块扣3的第二舌片相适配的顶出扣8,以便于推东滑块扣3,配合滑块扣3的使用。
其中,为了便于安装滑块扣3,所述内衬盖4设有与滑块扣3的第一舌片或第二舌片相适配的安装孔。
另外,所述内衬盖4安装滑块扣3处的左右两侧设有限位结构10,以限定滑块扣3的运动范围,保障其功能的实现。
其中,所述限位结构10包括定位柱和定位片,所述定位柱防止滑块扣3往左右两侧窜动,所述定位片防止滑块扣3纵向窜动。
另外,为了加强滑块扣3的使用效果,使其能够在漏装可拆盖5时快速远离开盖扣7,完成复位,所述滑块扣3与内衬盖4通过弹性元件连接。
其中,所述弹性元件为带有圆环与倒钩的人字形弹簧2,所述弹簧2的圆环连接在滑块扣3上,倒钩连接在内衬盖4上。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创造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