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避免市民投杂物的窗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21355阅读:337来源:国知局
一种避免市民投杂物的窗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窗户,尤其涉及一种避免市民投杂物的窗户。



背景技术:

现代的窗户的窗由窗框、玻璃和活动构件三部分组成。窗框负责支撑窗体的主结构,可以是木材、金属、陶瓷或塑料材料,透明部分依附在窗框上,可以是纸、布、丝绸或玻璃材料。活动构件主要以金属材料为主,在人手触及的地方也可能包裹以塑料等绝热材料。

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以及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窗的构造也日趋复杂以满足更高的热工要求。高级的建筑会采用双层甚至三层真空Low-E玻璃,双道橡胶密封条,以保证其最佳的保温隔热性能。水平天窗可以做成无框的单元,也被称为采光罩。玻璃幕墙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窗,即整个建筑外墙都变成了可透光的窗。

现在生活当中市民的安全意识并不强,在生活当中常常往窗外扔杂物,或者是不小心将物品扔出窗外,造成楼下的人受伤,或者失去生命,发生严重的意外事故,因此亟需研发一种减少意外事故发生、提高安全意识、建设和谐社会的避免市民投杂物的窗户。



技术实现要素:

(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在生活当中常常往窗外扔杂物或者是不小心将物品扔出窗外造成楼下的人受伤、失去生命、发生严重的意外事故,的缺点,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减少意外事故发生、提高安全意识、建设和谐社会的避免市民投杂物的窗户。

(2)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这样一种避免市民投杂物的窗户,包括有框体、第一窗、第二窗、导槽和遮挡装置;框体上上下两侧固定设有导槽,导槽上滑动式设有第一窗,框体内右侧固定设有第二窗,第一窗包括有遮挡装置和右玻璃窗,右玻璃窗左侧设有遮挡装置。

优选地,还包括有拉环,右玻璃窗前侧右部设有拉环。

优选地,遮挡装置包括有网框和隔网,框体上开有腔体,导槽左端位于腔体内,网框内设有隔网。

优选地,遮挡装置包括有折叠网,框体与第二窗之间连接有折叠网。

工作原理:本窗户可以安装于普通的居民,当人们需要通风时可以向右拉动第一窗,使右玻璃窗位于第二窗的正前方,左方的遮挡装置便可以进行通风,遮挡装置可以遮挡住,防止人们往窗户外扔杂物,当不需要通风时可以向左拉遮挡装置。

因为还包括有拉环,右玻璃窗前侧右部设有拉环,可以更方便地拉动。

因为遮挡装置包括有网框和隔网,网框内设有隔网,可以很有效地防止人们扔杂物,并且可以很好地通风。

因为遮挡装置包括有折叠网,框体与第二窗之间连接有折叠网,可以减小框体的大小,使用更加方便。

(3)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达到了减少意外事故发生、提高安全意识、建设和谐社会的效果,使用这种窗户可以很好地防止市民扔杂物,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加强和谐社会的建设,并且又能很好地进行通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立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三种立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俯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为:1-框体,2-第一窗,3-第二窗,4-导槽,5-腔体,201-遮挡装置,202-右玻璃窗,6-网框,7-隔网,8-折叠网,9-拉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一种避免市民投杂物的窗户,如图1-5所示,包括有框体1、第一窗2、第二窗3、导槽4和遮挡装置201;框体1上上下两侧固定设有导槽4,导槽4上滑动式设有第一窗2,框体1内右侧固定设有第二窗3,第一窗2包括有遮挡装置201和右玻璃窗202,右玻璃窗202左侧设有遮挡装置201。

还包括有拉环9,右玻璃窗202前侧右部设有拉环9。

遮挡装置201包括有网框6和隔网7,框体1上开有腔体5,导槽4左端位于腔体5内,网框6内设有隔网7。

遮挡装置201包括有折叠网8,框体1与第二窗3之间连接有折叠网8。

工作原理:本窗户可以安装于普通的居民,当人们需要通风时可以向右拉动第一窗2,使右玻璃窗202位于第二窗3的正前方,左方的遮挡装置201便可以进行通风,遮挡装置201可以遮挡住,防止人们往窗户外扔杂物,当不需要通风时可以向左拉遮挡装置201。

因为还包括有拉环9,右玻璃窗202前侧右部设有拉环9,可以更方便地拉动。

因为遮挡装置201包括有网框6和隔网7,网框6内设有隔网7,可以很有效地防止人们扔杂物,并且可以很好地通风。

因为遮挡装置201包括有折叠网8,框体1与第二窗3之间连接有折叠网8,可以减小框体1的大小,使用更加方便。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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