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近视多功能学习课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50275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近视多功能学习课桌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课桌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防近视多功能学习课桌。



背景技术:

课桌,是学校中供学生学习的桌子,桌子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率。为学生所用课桌,从最早的学堂里的八方桌开始,用于学校,学堂学习的桌子应该统一为课桌。

传统的学习用课桌无法满足艺术学习的使用需求,使用功能存在诸多限制,无法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课桌采用方角设计,容易发生磕碰,不够安全,为此我们提出一种防近视多功能学习课桌来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近视多功能学习课桌,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无法满足艺术学习的使用需求,使用功能存在诸多限制,无法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课桌采用方角设计,容易发生磕碰,不够安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防近视多功能学习课桌,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顶部安装有课桌支架,所述课桌支架的顶部安装有课桌主体,所述课桌主体的侧面设置有副储物栏,且课桌主体的内部设置有储物抽屉,所述课桌主体的顶部设置有书写桌面,所述书写桌面上安装有防近视阻隔杆,且书写桌面上嵌入安装有文具盒,所述课桌主体的后方设置有滑轨套,所述滑轨套的内部设置有嵌入杆,所述嵌入杆的顶端设置有第一连接轴,所述第一连接轴上设置有画板,所述画板的背面设置有支撑杆

优选的,所述副储物栏与课桌主体通过螺丝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课桌支架上设置有高度调节手阀。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两端设置有消音橡胶垫。

优选的,所述书写桌面的四个边角处为圆角设计。

优选的,所述所述支撑杆与画板通过转轴转动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科学合理,操作简单方便,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能够满足现代化教育下学生使用需求的,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书写习惯的多功能学习课桌,本实用新型设置有可灵活性抽出安放的画板,学生无需在另备纸张进行绘画,且可重复使用,节约纸张,避免浪费,适应现代化教育强调对于学生艺术教育的使用需求,此外,书写桌面采用圆角设计,能够防止磕碰,更加安全,在书写桌面上设置有防近视阻隔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降低近视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滑轨套与课桌主体组合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书写桌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连接轴;2-嵌入杆;3-滑轨套;4-底座;5-课桌支架;6-课桌主体;7-副储物栏;8-储物抽屉;9-固定组件;10-防近视阻隔杆;11-书写桌面;12-支撑杆;13-画板;14-文具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2和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防近视多功能学习课桌,包括底座4,底座4的顶部安装有课桌支架5,学生在使用时,根据个人身高调节课桌支架5的高低,课桌支架5的顶部安装有课桌主体6,课桌主体6的侧面设置有副储物栏7,练习本等可分开放置于副储物栏7的内部,便于拿取,且课桌主体6的内部设置有储物抽屉8,书本等学习课本可以放置于储物抽屉8的内部存储,课桌主体6的顶部设置有书写桌面11,书写桌面11上安装有防近视阻隔杆10,学生需将胸口抵住防近视阻隔杆10以防止距离过近,能够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且书写桌面11上嵌入安装有文具盒14,课桌主体6的后方设置有滑轨套3,滑轨套3的内部设置有嵌入杆2,嵌入杆2的顶端设置有第一连接轴1,第一连接轴1上设置有画板13,画板13的背面设置有支撑杆12,在上绘画课时,学生手握第一连接轴1将嵌入杆2由滑轨套3的内部拉伸出来,然后将画板13放置于书写桌面11上。

副储物栏7与课桌主体6通过螺丝固定连接,课桌支架5上设置有高度调节手阀,底座4的两端设置有消音橡胶垫,书写桌面11的四个边角处为圆角设计,支撑杆12与画板13通过转轴转动连接。

具体使用方式:该防近视多功能学习课桌按正常程序组装好过后,学生在使用时,根据个人身高调节课桌支架5的高低,以适应个人使用习惯,书本等学习课本可以放置于储物抽屉8的内部存储,练习本等可分开放置于副储物栏7的内部,便于拿取,在上绘画课时,学生手握第一连接轴1将嵌入杆2由滑轨套3的内部拉伸出来,然后将画板13放置于书写桌面11上,可以调节支撑杆12的角度改变画板13的倾斜度,在写字或画画时,学生需将胸口抵住防近视阻隔杆10以防止距离过近,能够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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