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方便自动行走的清洁型扫地机。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的生活重心都投入在工作中,人们很少有时间对家庭卫生进行清洁,而家庭卫生每天的清洁维护又时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为了节省时间,保持家庭卫生,越来越多的清洁机器人涌现出来。但是,在一些清洁机器人的清洁设备中,需要对清洁工具进行不定时的清洗与更换,十分繁琐,导致机器人单次的清洁时间十分有限,另外,在需要拖地的情况下,还需要人工事先在地面洒水,并浸湿清洁工具,过程需要人工不时地监管,较为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方便自动行走的清洁型扫地机。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方便自动行走的清洁型扫地机,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扫地机主体、设置在扫地机主体底部的驱动机构和设置在扫地机主体两侧的清洁机构,所述扫地机主体内设置有用于操控驱动机构和清洁机构运转的总控制器,所述扫地机主体内腔顶壁固定挂设有储水箱,所述清洁机构的高度小于储水箱的高度以使两者之间形成高度差,所述储水箱侧壁通过虹吸管与清洁机构连接,以将储水箱中的水不间断送往清洁机构,储水箱顶部一侧设置有进水阀,所述进水阀一端与储水箱连通,另一端穿出扫地机主体设置;所述驱动机构包括有三组向上设置的通槽,所述通槽的两相对内侧面垂直设置有滑道,所述滑道之间水平设置有一连接板,所述通槽顶部设置有一气缸,所述气缸能够驱动所述连接板上下移动,所述连接板的底部连接有万向轮。
进一步的,所述储水箱有两个,分别挂设在扫地机主体内腔中与扫地机主体两侧的清洁机构对应位置处,所述虹吸管顶端依次穿过扫地机主体和储水箱侧壁后深入储水箱中液体表面以下,底端由清洁机构顶部穿入与清洁机构连接实现供水。
进一步的,所述扫地机主体顶部设置有便于取放的手持部。
进一步的,所述总控制器设置在扫地机主体内腔顶壁中心处。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一种方便自动行走的清洁型扫地机,储水箱在机器人工作状态下处于密闭状态,在地面清洁过程中,利用虹吸原理,储水箱能够通过虹吸管将水不间断的缓慢送入清洁机构中,完成清洁机构的浸湿与供水,通过调节虹吸管的粗细可以调整水流的供应速度,不需要人工干涉,结构简单;且通过气缸来驱动万向轮下移或回缩,方便了扫地机的自动行走。本发明具有设计合理,稳定性好,实用性高,行动灵活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一种方便自动行走的清洁型扫地机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一种方便自动行走的清洁型扫地机,包括扫地机主体1、设置在扫地机主体1底部的驱动机构2和设置在扫地机主体1两侧的清洁机构3,所述扫地机主体1内设置有用于操控驱动机构2和清洁机构3运转的总控制器7,其特征在于:所述扫地机主体1内腔顶壁固定挂设有储水箱4,所述清洁机构3的高度小于储水箱4的高度以使两者之间形成高度差,所述储水箱4侧壁通过虹吸管5与清洁机构3连接,以将储水箱4中的水不间断送往清洁机构3,储水箱4顶部一侧设置有进水阀6,所述进水阀6一端与储水箱4连通,另一端穿出扫地机主体1设置;驱动机构包括有三组向上设置的通槽40,通槽40的两相对内侧面垂直设置有滑道41,滑道41之间水平设置有一连接板42,通槽40顶部设置有一气缸43,气缸43能够驱动连接板42上下移动,连接板42的底部连接有万向轮44。在需要进行移动时,气缸43工作,气缸43驱动连接板42下移,万向轮44则伸出底座底部,能够进行移动,当不需进行工作时,气缸43则驱动万向轮44复位,万向轮44隐于底座内部。
以上为本发明的基本实施方式,可在以上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改进、优化或限定。
进一步的,所述扫地机主体1为箱体结构,所述驱动机构2位于扫地机主体1底部中心位置。
进一步的,所述储水箱4有两个,分别挂设在扫地机主体1内腔中与扫地机主体1两侧的清洁机构3对应位置处,所述虹吸管5顶端依次穿过扫地机主体1和储水箱4侧壁后深入储水箱4中液体表面以下,底端由清洁机构3顶部穿入与清洁机构3连接实现供水。
进一步的,所述扫地机主体1顶部设置有便于取放的手持部8。
进一步的,所述总控制器7设置在扫地机主体1内腔顶壁中心处。
本发明的一种方便自动行走的清洁型扫地机,储水箱在机器人工作状态下处于密闭状态,在地面清洁过程中,利用虹吸原理,储水箱能够通过虹吸管将水不间断的缓慢送入清洁机构中,完成清洁机构的浸湿与供水,通过调节虹吸管的粗细可以调整水流的供应速度,不需要人工干涉,结构简单;且通过气缸来驱动万向轮下移或回缩,方便了扫地机的自动行走。本发明具有设计合理,稳定性好,实用性高,行动灵活等优点。
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发明其中的一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