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饭煲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46462阅读:62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饭煲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饭煲。



背景技术:

目前电饭煲的应用非常普遍,应用于煮饭、煮粥、煲汤等方面,在煮饭使用当中,饭煮熟了,按键开关就会自动弹起复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非常方便。但是随着现在设计的越来越复杂,其操作也是越来越麻烦,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操作非常不便,按钮众多,导致很多操作失误损坏电饭煲,而且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方便老年人使用,具有明显清晰显示的易操作的电饭煲。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饭煲,包括保温加热器和继电器、锅盖以及外壳;外壳上设置有按键开关、保温指示灯、电源端口,电饭煲还包括干饭加热器、干饭指示灯、稀饭加热器、稀饭指示灯、功能选择旋钮以及液晶显示屏;干饭加热器、干饭指示灯、液晶显示屏与按键开关按下且功能选择旋钮置于干饭档时电联通;稀饭加热器、稀饭指示灯与按键开关、液晶显示屏按下且功能选择旋钮置于稀饭档时电联通;稀饭加热器为热敏电阻制成;保温加热器、保温指示灯、液晶显示屏与按键开关弹起复位时电联通;外壳上的电源端口与继电器被控制端的输入端电联接;干饭加热器、稀饭加热器、保温加热器与继电器被控制端的输出端电联接。

作为优选,外壳上设置有一总开关,该总开关可以控制干饭加热器或稀饭加热器的工作,在紧急状况下可以中断加热器的工作。

作为优选,功能选择旋钮具有两个档位即干饭档和稀饭档,实现电饭煲对干饭和稀饭的烹饪。

作为优选,电饭煲内部放置与外壳相适应的加热内胆,达到良好的传热,节能环保。

作为优选,液晶显示屏显示内容为文字和图案相结合的显示,对于不识字的操作者也能轻易分辨自己所选择的档位,更加直观地反应电饭煲所处的工作状态。

作为优选,干饭指示灯、稀饭指示灯为绿色,表示电饭煲正在进行加热。

作为优选,保温指示灯为红色。

本实用新型安全性能高,使用该电饭煲在煮饭过程中,饭煮熟了以后,按键开关会自动弹起复位,电饭煲的加热器仍然没有完全断开电源,还一直处于保温加热状态,此时可以通过操作总开关来完全断开电饭煲中加热器的电源,操作简单,使用更为安全与节能,特别适合于老人使用,而且整个的液晶显示屏也非常清晰明了地反映了电饭煲的工作状态,十分便于观察,对于视力不好或者是不识字的操作者来说也是非常容易操作的,档位的选择采用了旋钮操作,使得即使在操作电饭煲时手没有擦干也非常安全,不会触电,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设置非常科学合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液晶显示屏集中状态显示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3所示:一种电饭煲,包括保温加热器83和继电器9、锅盖11以及外壳1;外壳1上设置有按键开关4、保温指示灯63、电源端口3,电饭煲还包括干饭加热器81、干饭指示灯61、稀饭加热器82、稀饭指示灯62、功能选择旋钮7以及液晶显示屏5;干饭加热器81、干饭指示灯61、液晶显示屏5与按键开关4按下且功能选择旋钮7置于干饭档时电联通;所述稀饭加热器(82)、稀饭指示灯62与按键开关4、液晶显示屏5按下且功能选择旋钮7置于稀饭档时电联通;稀饭加热器82为热敏电阻制成;保温加热器83、保温指示灯63、液晶显示屏5与按键开关4弹起复位时电联通;外壳1上的电源端口3与继电器9被控制端的输入端电联接;干饭加热器61、稀饭加热器62、保温加热器63与继电器9被控制端的输出端电联接。外壳1上设置有一总开关2,该总开关2可以控制干饭加热器81或稀饭加热器82的工作,在紧急状况下可以中断加热器的工作。功能选择旋钮7具有两个档位即干饭档和稀饭档,实现电饭煲对干饭和稀饭的烹饪。电饭煲内部放置与外壳相适应的加热内胆,达到良好的传热,节能环保。液晶显示屏5显示内容为文字和图案相结合的显示,对于不识字的操作者也能轻易分辨自己所选择的档位,更加直观地反应电饭煲所处的工作状态。干饭指示灯61、稀饭指示灯62为绿色,表示电饭煲正在进行加热。保温指示灯63为红色。

本实用新型安全性能高,使用该电饭煲在煮饭过程中,饭煮熟了以后,按键开关会自动弹起复位,电饭煲的加热器仍然没有完全断开电源,还一直处于保温加热状态,此时可以通过操作总开关来完全断开电饭煲中加热器的电源,操作简单,使用更为安全与节能,特别适合于老人使用,而且整个的液晶显示屏也非常清晰明了地反映了电饭煲的工作状态,十分便于观察,对于视力不好或者是不识字的操作者来说也是非常容易操作的,档位的选择采用了旋钮操作,使得即使在操作电饭煲时手没有擦干也非常安全,不会触电,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设置非常科学合理。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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