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机座,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盖,所述底盖形成有安装孔,所述底盖的下表面于所述安装孔的周向间隔凸设有多个骨位,多个骨位配合形成有连通所述安装孔的限位空间;和
支脚,所述支脚包括垫部以及与垫部一侧连接的插接部,所述插接部穿过所述限位空间和所述安装孔并与所述底盖卡持固定,多个所述骨位对所述插接部进行径向止挡限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骨位包括四个,四个所述骨位等间距设置,每一所述骨位呈长条状设置并向背离所述底盖方向延伸。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部包括与所述垫部连接的支撑段、以及与所述支撑段连接的插接段,所述支撑段和所述插接段的连接处形成有卡槽,所述底盖的上表面于所述安装孔的周缘凸设有环形卡台,所述插接段穿过所述环形卡台,所述环形卡台部分嵌入所述卡槽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卡台包括与所述底盖的上表面连接的环形侧壁,以及由环形侧壁的内侧径向凸设的卡筋,所述卡筋卡入所述卡槽内。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段的外侧壁形成有导斜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垫部和所述插接部为一体结构。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机座,其特征在于,定义所述骨位向背离所述底盖方向延伸的尺寸为骨位的长度,所述骨位的长度为2毫米到20毫米。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机座,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骨位的下表面距所述垫部的上表面的间距小于或等于4毫米。
9.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骨位的厚度为1毫米到4毫米。
10.一种料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机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