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尘桶的锁定弹出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95308发布日期:2018-12-18 21:04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一种尘桶的锁定弹出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吸尘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尘桶的锁定弹出结构。



背景技术:

吸尘器按结构可分为立式、卧式和便携式。吸尘器的工作原理是,利用电动机带动叶片高速旋转,在密封的壳体内产生空气负压,吸取尘屑。吸尘器的工作原理是吸尘器电机高速旋转,从吸入口吸入空气,使尘箱产生一定的真空,灰尘通过地刷、接管、手柄、软管、主吸管进入尘箱中的滤尘袋,灰尘被留在滤尘袋内,过滤后的空气再经过一层过滤片进入电机,这层过滤片是防止尘袋破裂灰尘吸入电机的一道保护屏障,进入电机的空气经电机流出,由于电机运行中碳刷不断的磨损,因此流出吸尘器前又加了一道过滤。尘桶是吸尘器的重要部件,但是现有的尘桶取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尘桶的锁定弹出结构,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尘桶取出不便的缺陷。

(二)技术方案

为解决所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尘桶的锁定弹出结构,包括主机、尘桶和尘桶锁定机构,所述尘桶锁定机构用于锁定所述尘桶,所述尘桶与所述尘桶锁定机构相互配合安装在所述主机内;所述主机包括上盖和底座,所述上盖与所述底座固定;所述尘桶锁定机构包括按钮、转轴支撑架、按钮固定盒、第一弹簧和插销;所述转轴支撑架固定在所述底座一侧;所述按钮固定盒固定安装在所述转轴支撑架上;所述第一弹簧与所述插销相互配合安装在所述按钮固定盒内,所述第一弹簧一端与所述按钮固定盒接触,另一端与所述插销相接触;所述按钮下端插入到所述按钮固定盒内与所述插销相配合;所述插销另一端与所述尘桶的凹槽配合。

进一步,所述尘桶的锁定弹出结构还包括尘桶弹出机构,所述尘桶弹出机构设置在所述底座内,所述尘桶弹出机构用于弹出所述尘桶,所述尘桶弹出机构第二弹簧、第三弹簧、第一弹扣和第二弹扣;所述第二弹簧一端与所述底座固定,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弹扣固定;所述第三弹簧一端与所述底座固定,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弹扣固定;所述第一弹扣和第二弹扣的另一端与所述尘桶的进风板配合。

进一步,所述按钮下端呈斜体状。

进一步,所述按钮固定盒和插销上开有与所述按钮配合的长条形通孔。

进一步,所述插销另一端呈斜体状。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尘桶的锁定弹出结构,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便于尘桶快速上锁和弹出,方便取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尘桶的锁定弹出结构的半剖视图;

图2为图1中A的局部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尘桶的锁定弹出结构的爆炸图;

图4为按钮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按钮固定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插销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尘桶的锁定弹出结构,包括主机1、尘桶2和尘桶锁定机构,所述尘桶锁定机构用于锁定所述尘桶2,所述尘桶2与所述尘桶锁定机构相互配合安装在所述主机1内;所述主机1包括上盖8和底座9,所述上盖8与所述底座9用螺钉固定;所述尘桶锁定机构包括按钮3、转轴支撑架4、按钮固定盒5、第一弹簧6和插销7;所述转轴支撑架4用螺钉固定在所述底座9一侧;所述按钮固定盒5用螺钉固定安装在所述转轴支撑架4上;所述第一弹簧6与所述插销7相互配合安装在所述按钮固定盒5内,所述第一弹簧6一端与所述按钮固定盒5插接接触,另一端与所述插销7相接触;所述按钮3下端插入到所述按钮固定盒5内与所述插销7相插接配合;所述插销7另一端与所述尘桶2的凹槽10插接配合。所述凹槽10设置在所述尘桶2一侧。

如图4所示,所述按钮3下端呈斜体状,薄片形,方便与通孔11配合。

如图5和图6所示,所述按钮固定盒5和插销7上开有与所述按钮3配合的长条形通孔11。

如图6所示,所述插销7另一端呈斜体状,便于插入到凹槽10内。

如图3所示,所述尘桶的锁定弹出结构还包括尘桶弹出机构,所述尘桶弹出机构设置在所述底座9内,所述尘桶弹出机构用于弹出所述尘桶2,所述尘桶弹出机构第二弹簧12、第三弹簧13、第一弹扣14和第二弹扣15;所述第二弹簧12一端与所述底座9插接固定,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弹扣14插接固定;所述第三弹簧13一端与所述底座9插接固定,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弹扣15插接固定;所述第一弹扣14和第二弹扣15的另一端与所述尘桶2的进风板16间隙配合。

当按下上盖8上的按钮3,安装在按钮固定盒5内的插销7有了一个向后的运动方向,原本锁在尘桶2里的插销7脱开尘桶2。此时,尘桶2在第一弹扣14和第二弹扣15和第二弹簧12、第三弹簧13的作用力下自动脱开主体,方向拿取尘桶2。

本实用新型的尘桶的锁定弹出结构,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便于尘桶快速上锁和弹出。

综上所述,上述实施方式并非是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性实施方式,凡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修饰或者等效变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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