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捷式婴儿裹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54732发布日期:2019-04-09 21:32阅读:487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捷式婴儿裹布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用品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便捷式婴儿裹布。



背景技术:

婴儿晚上或平日睡觉时均需要盖被子,以免着凉。日常生活中,父母常用一些普通裹布,甚至是成人的被子。这些裹布或者成人被子,不仅重量相对婴儿而言较重,对婴儿造成负担,甚至影响婴儿骨骼发育,而且包裹不够结实,婴儿容易着凉,并且包裹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便捷式婴儿裹布,其不仅便于包裹,而且包裹结实,并且重量较轻。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便捷式婴儿裹布,包括裹布本体,所述裹布本体正面上设置有至少两块可相互粘合的粘合布,裹布本体正面上还设置有垫头布。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裹布本体为矩形。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垫头布设置在裹布本体正面的一角,所述裹布本体正面上设置有两块粘合布,所述两块粘合布分设在裹布本体正面相对的两个角上。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垫头布呈圆心角为90度的扇形,垫头布的两边分别缝合在裹布本体正面的两边上。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裹布本体对角线的长度为60~80cm。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裹布本体和/或所述垫头布采用聚酯纤维制成。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裹布本体背面上也设置有两块粘合布,所述两块设置于裹布本体背面的粘合布分别位于两块设置于裹布本体正面的粘合布下方。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粘合布呈圆心角为90度的扇形,粘合布的两边分别缝合在裹布本体的两边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便捷式婴儿裹布包括裹布本体、可相互粘合的粘合布以及垫头布,婴儿包裹在裹布本体中,垫头布为婴儿垫着头,并且通过可互相粘合的粘合布进行包裹固定,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便于包裹操作,具有高便捷性,而且包裹结实,并且重量较轻。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的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俯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仰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照图1至图2,一种便捷式婴儿裹布,主要用于包裹婴儿。本便捷式婴儿裹布包括裹布本体1。本实施例中,所述裹布本体1为矩形,并且,所述裹布本体1对角线的长度为60~80cm,上述对角线的长度范围更适应婴儿普遍体型,便于包裹。

进一步地,所述裹布本体1正面上设置有至少两块可相互粘合的粘合布2,裹布本体1正面上还设置有垫头布3,由于裹布本体1的厚度较薄,以便于减轻重量,因此,需要设置垫头布3,为婴儿头部位置增加垫头布3。本实施例中,所述垫头布3设置在裹布本体1正面的一角,所述裹布本体1正面上设置有两块粘合布2,所述两块粘合布2分设在裹布本体1正面相对的两个角上。此外,所述裹布本体1背面上也设置有两块粘合布2,所述两块设置于裹布本体1背面的粘合布2分别位于两块设置于裹布本体1正面的粘合布2下方。

进一步地,所述垫头布3呈圆心角为90度的扇形,垫头布3的两边分别缝合在裹布本体1正面的两边上,垫头布3并没有与裹布本体1完全缝合,冬天的时候或者天冷的时候,也可暂时罩在婴儿头上,以免婴儿头部着凉,此时最好能为婴儿头部下方加垫一块用于垫头的软布。所述粘合布2呈圆心角为90度的扇形,粘合布2的两边分别缝合在裹布本体1的两边上。

进一步地,所述裹布本体1和/或所述垫头布3采用聚酯纤维制成。本实施例中,所述裹布本体1和所述垫头布3均采用聚酯纤维制成。

为婴儿包裹时,可先将婴儿抱至裹布本体1中央,婴儿头部应睡在垫头布3上;再将位于婴儿脚下的裹布本体1一角,即与垫头布3相对的裹布本体1一角,朝婴儿腹部向上翻折;紧接着,将分别位于婴儿两侧的裹布本体1的两个角,朝婴儿腹部翻折,并且利用粘合布2相互粘合固定。

本便捷式婴儿裹布包括裹布本体1、可相互粘合的粘合布2以及垫头布3,婴儿包裹在裹布本体1中,垫头布3为婴儿垫着头,并且通过可互相粘合的粘合布2进行包裹固定,本便捷式婴儿裹布结构简单,便于包裹操作,具有高便捷性,而且包裹结实,并且重量较轻。

所述上述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内容作进一步的说明,但不应将此理解为本实用新型上述主题的范围仅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基于上述内容所实现的技术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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