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中理科生用阅读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18973发布日期:2018-09-01 02:38阅读:14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高中理科用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中理科生用阅读架。



背景技术:

理科是指自然科学、应用科学以及数理逻辑,与文科相对立,中学的理科学科有: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计算机软件应用、地理学、技术与设计实践等,理科的诞生与发展是人类智慧发展的结果,标志着人类真正懂得了思考自然,因此理科的发展也是人类科学与自然思维发展的关键,高中理科生的学业繁重,学科较多,故需一种阅读架进行书本的放置。

然而现有的高中理科生用阅读架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阅读架基本是固定在某一位置,难以进行携带,对于高中理科生使用存在着局限性,现有现在的阅读架的倾斜支撑过于繁琐,不方便对于书籍存放板进行支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高中理科生用阅读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高中理科生用阅读架,包括书籍存放板和固定底座,所述固定底座的顶部两侧对称焊接有第二磁铁块,且第二磁铁块上通过第一磁铁块磁力作用与支撑块连接,所述支撑块的顶部焊接有连接圆球,所述固定底座的一侧断口处通过连接固定杆与强力夹连接,所述固定底座的另一侧端口处通过转动轴与书籍存放板转动连接,所述书籍存放板的两侧底部等距开设有半球体卡槽,所述书籍存放板的顶板内部开设有滑动凹槽,且滑动凹槽上通过滑动轮与U形书籍限位杆连接,所述书籍存放板的一端底部通过拉伸弹簧与固定底座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固定底座的四个拐角处均焊接有支撑腿。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连接圆球的半径与半球体卡槽的半径大小相等。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U形书籍限位杆上包裹有防滑垫层。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强力夹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强力夹关于固定底座的水平中线对称。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在固定底座上通过第一磁铁块和第二磁铁块的相互吸引可以限制支撑块相对固定底座的不同位置,即可支撑书籍存放板倾斜成不同的角度,并且在书籍存放板和固定底座之间通过拉伸弹簧连接,从而使得倾斜的书籍存放板位置稳定,该种方式结构简单,使用安全方便,可以稳定的对于书籍存放板进行支撑,同时该种结构,方便进行收缩,从而方便进行携带,使用效果更好,其次在固定底座的一侧通过连接固定杆连接有强力夹,在携带该阅读架时,方便固定在某一位置,进行书籍的阅读,使得该阅读架的使用范围更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中理科生用阅读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书籍存放板的俯视图;

图例说明:

1-拉伸弹簧、2-书籍存放板、3-滑动轮、4-U形书籍限位杆、5-半球体卡槽、6-转动轴、7-支撑腿、8-固定底座、9-连接圆球、10-支撑块、11-第一磁铁块、12-第二磁铁块、13-连接固定杆、14-强力夹、15-滑动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高中理科生用阅读架,包括书籍存放板2和固定底座8,固定底座8的顶部两侧对称焊接有第二磁铁块12,且第二磁铁块12上通过第一磁铁块11磁力作用与支撑块10连接,支撑块10的顶部焊接有连接圆球9,固定底座8的一侧断口处通过连接固定杆13与强力夹14连接,固定底座8的另一侧端口处通过转动轴6与书籍存放板2转动连接,书籍存放板2的两侧底部等距开设有半球体卡槽5,书籍存放板2的顶板内部开设有滑动凹槽15,且滑动凹槽15上通过滑动轮3与U形书籍限位杆4连接,书籍存放板2的一端底部通过拉伸弹簧1与固定底座8连接。

固定底座8的四个拐角处均焊接有支撑腿7,连接圆球9的半径与半球体卡槽5的半径大小相等,U形书籍限位杆4上包裹有防滑垫层,强力夹14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强力夹14关于固定底座8的水平中线对称。

滑动轮3在滑动凹槽15中进行移动,即可调节两U形书籍限位杆4之间的相对位置,从而对于不同大小的书籍进行位置上的限制,强力夹14可将该阅读架整体安放在某一位置,扩大阅读架的使用范围,方便用于进行阅读架的携带。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书籍存放板2拉伸至一定的倾斜角度,再将支撑块10放置在固定底座8上,在第一磁铁块11和第二磁铁块12的相互吸引力作用下,限制支撑块10相对固定底座8之间的位置,将连接圆球9放置在书籍存放板2中开设的半球体卡槽5中,配合拉伸弹簧1的作用,即可限制书籍存放板2的位置,将书籍放置在书籍存放板2上的U形书籍限位杆中即可对于书籍进行阅读。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