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孔导热烤肉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57481发布日期:2019-04-09 21:48阅读:658来源:国知局
气孔导热烤肉盘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烤肉盘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气孔导热烤肉盘。



背景技术:

烤肉盘是一种见常的烘烤设备,现有技术的烤肉盘主要是由盘体,在盘体上设置有圆孔,其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用烘烤操作,但是其在烘烤 时,在圆孔处的温度会较高,容易造成烘烤不均匀的情况,同时其烤肉的滴汁容易从圆孔内滴落,影响烤肉的质量,适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适用性强的气孔导热烤肉盘。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气孔导热烤肉盘,包括烤盘,在所述烤盘上均匀设置有成排的导热气孔,所述导热气孔的顶端凸出烤盘的顶面,还设置有承载网架,在所述承载网架上设置有网架承托片,所述网架承托片的数量与导热气孔的排数相同,所述承载网架处于烤盘上时,所述网架承托片处于导热气孔的单排正上方,在所述承载网架的侧边底部均匀固定有支撑凸块,所述承载网架在置入烤盘内时,所述网架承托片在支撑凸块的作用下与导热气孔的顶端设有一个间隙。

在所述烤盘的顶面边沿处还设置有集汁凹槽,所述支撑凸块的底面抵压在集汁凹槽内,同时所述承载网架四角侧面抵压在所述烤盘四角内壁,定位承载网架,使网架承托片处于导热气孔的单排正上方。

所述烤盘的截面为拱弧形结构,所述承载网架的截面形状与所述烤盘的截面形状一致。

在所述承载网架的顶面侧边上固定有网架提手。

在所述烤盘的侧壁上固定有烤盘提手。

所述网架承托片的宽度为25mm,且所述承载网架处于烤盘上时所述网架承托片的底面距离导热气孔顶面的距离为5mm。

所述导热气孔均匀处于五排上,所述网架承托片为五片。

在所述烤盘1的侧壁一角设置有倒水嘴。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设置有承载网架,在使用时承载网架的网架承托片处于导热气孔排的正上方,通过网架承托片可均匀向食物各个部分传递热量,从而可以保证烘烤均匀性,有利于提高烘烤食物的效果与口感,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同时设置有集汁凹槽,并且导热气孔的顶面凸出烤盘的顶面,从而可以防止汁液进入导热气孔中,同时汁液也不会回渗,大大提高了烘烤的质量。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和图2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见图1和图2,一种气孔导热烤肉盘,包括烤盘1,在所述烤盘1上均匀设置有成排的导热气孔2,所述导热气孔2的顶端凸出烤盘1的顶面,还设置有承载网架3,在所述承载网架3上设置有网架承托片4,所述网架承托片4的数量与导热气孔2的排数相同,所述承载网架3处于烤盘1上时,所述网架承托片4处于导热气孔2的单排正上方,在所述承载网架3的侧边底部均匀固定有支撑凸块5,所述承载网架3在置入烤盘1内时,所述网架承托片在支撑凸块的作用下与导热气孔的顶端设有一个间隙。

在所述烤盘1的顶面边沿处还设置有集汁凹槽6,所述支撑凸块5的底面抵压在集汁凹槽6内,同时所述承载网架四角侧面抵压在所述烤盘四角内壁,定位承载网架,使网架承托片处于导热气孔的单排正上方。

所述烤盘1的截面为拱弧形结构,所述承载网架的截面形状与所述烤盘的截面形状一致。

在所述承载网架3的顶面侧边上固定有网架提手7。

在所述烤盘1的侧壁上固定有烤盘提手8。

所述网架承托片的宽度为25mm,且所述承载网架处于烤盘上时所述网架承托片的底面距离导热气孔顶面的距离为5mm。

所述导热气孔均匀处于五排上,所述网架承托片为五片。

烤盘主体底部均匀分布5排导热气孔,烘烤过程中,热气通过气孔被均匀向上疏导,热力直接传向网架承托片,然后均匀地向食物的各个部位传递,使食物均匀受热。网架通过卡位,准确定位架于在烤盘内。网架承托片的加宽设计,阻挡烘烤过程中食物渗出的汁液进入导热气孔,而是沿着承托片的弧度向下滴落,滴落的汁液再顺着烤盘底部向上的弧拱流向烤盘周边凹槽。使食物不被汁液浸泡,汁液也不会回渗。

在所述烤盘1的侧壁一角设置有倒水嘴9。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设置有承载网架,在使用时承载网架的网架承托片处于导热气孔排的正上方,通过网架承托片可均匀向食物各个部分传递热量,从而可以保证烘烤均匀性,有利于提高烘烤食物的效果与口感,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同时设置有集汁凹槽,并且导热气孔的顶面凸出烤盘的顶面,从而可以防止汁液进入导热气孔中,同时汁液也不会回渗,大大提高了烘烤的质量。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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