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内锅,包括锅体和环形包边圈,所述锅体的上端口缘处形成有环形外翻边,所述环形包边圈的内侧形成有环形安装槽,所述环形安装槽与所述环形外翻边配合,所述环形外翻边的下表面包括被所述环形包边圈包覆的下包覆区域、以及未被所述环形包边圈包覆的裸露区域;以及,
底座,具有上端呈开口且供所述内锅容置的容腔,所述底座上端设有支撑结构,所述支撑结构抵接于所述环形包边圈下侧面的裸露区域,以支撑所述内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包边圈包括:
环形上包边,与所述环形外翻边的上侧抵接;
环形下包边,与所述环形外翻边的下侧抵接;以及,
环形连接边,连接所述环形上包边和所述环形下包边,以形成所述环形安装槽。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上包边具有上对折部,所述上对折部由所述环形上包边远离所述环形连接边设置的一端朝下对折而形成,所述上对折部与所述环形外翻边的上侧贴接;和/或,
所述环形下包边具有下对折部,所述下对折部由所述环形下包边远离所述环形连接边设置的一端朝上对折而形成,所述下对折部与所述环形外翻边的下侧贴接。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下包边呈卷边结构设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下包边包括自所述环形连接边下端朝内侧延伸出的横向延伸段、以及自所述横向延伸段朝上延伸的竖向支撑段,以形成所述卷边结构,其中,所述竖向支撑段的上端抵接于所述环形外翻边的下侧面。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卷边结构的宽度为2~3m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结构包括支撑块,所述支撑块包括支撑块主体,所述支撑块还包括:
支撑凸起,设于所述支撑块主体的上端,用以与所述环形包边圈的下表面的裸露区域抵接;和/或,
连接部,设于所述支撑块主体的下端,且与所述底座的上端固定连接。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上端设有供与所述连接部安装的安装部,所述安装部和所述连接部其中之一为安装凸起,另一为与所述安装凸起配合的安装槽。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结构为沿所述底座的容腔的周向环状设置的环状支撑结构;或者,
所述支撑结构为沿所述底座的容腔的周向呈间隔设置的多个单点支撑部。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的外侧面与所述环形外翻边之间形成有圆弧过渡区,所述支撑块抵接所述圆弧过渡区与所述环形外翻边之间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