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食品去壳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04235发布日期:2019-04-23 23:56阅读:262来源:国知局
简易食品去壳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剥壳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简易食品去壳器。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食用具有坚硬外壳且食用时需要去掉外壳的食品,该类食品手工剥除十分不易,特别是儿童需要食用该类食品时,只能通过大人去除这些坚硬的外壳,这样,一方面不利于儿童对食品剥壳过程中的认知和降低其自己动手能力,另一方面也耗费大人的时间和精力。现有技术中也公开了一些简单的家用坚果去壳器,如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201320847798.4)公开了一种剥核桃器具,其包括大孔径夹头、小孔径夹头、手柄、转轴和复位弹簧以便将核桃防止在夹头内实现剥壳的功能,但是该类剥壳器具需要使用很大的力量才能夹开较硬的食品,且该类剥壳器由于没有限制食品移动的装置,食品在被夹的过程中容易弹开,不易掌控,非常不利于儿童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所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节省力气、操作简单、安全方便,尤其适用于儿童使用的简易食品去壳器。

本实用新型所要达到的技术效果通过以下方案实现:一种简易食品去壳器,包括相对立设置的上夹板和下夹板,上夹板和下夹板之间还设有使上夹板和下夹板的两端进行开合运动的弹力装置;还包括设置在上夹板上方的把手,所述把手设置成可旋转地运动至上夹板的两侧。

优选地,所述下夹板呈水平设置,所述弹力装置包括设置在下夹板上表面的第一固定部和设置在上夹板下表面的第二固定部,所述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通过可复位的弹性件连接,所述弹力装置使上夹板和下夹板在非使用状态为左侧呈开口状态,右侧呈封闭状态。

优选地,所述把手的一端通过旋转调节装置固定设置在上夹板的上表面。

优选地,所述把手固定在上夹板上的一端的左侧还设有凸起。

优选地,所述上夹板的右侧下表面形成内凹性的第一弧面,所述下夹板的右侧上表面形成内凹性的第二弧面。

优选地,所述第一弧面和/或第二弧面为粗糙面。

优选地,所述下夹板的下表面还设有防滑结构和/或可旋转结构。

优选地,所述上夹板的右侧和下夹板的右侧均为沿着弹力装置的两侧延伸的条形形状。

优选地,还包括容纳食品的条形容纳筒。

优选地,所述上夹板和下夹板均为硅胶材质或者塑胶材质。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通过设置上夹板、下夹板、弹力装置和把手,使用者借助把手和弹力装置使食品去壳更简单省力、安全方便,尤其适用于儿童使用;

2、通过将上夹板的右侧下表面形成内凹性的第一弧面,所述下夹板的右侧上表面形成内凹性的第二弧面,第一弧面和第二弧面相对立设置形成使待去壳食品限定在第一弧面和第二弧面形成的空间内,有效防止食品发生位移;

3、通过将上夹板的右侧和下夹板的右侧设置成沿着弹力装置的两侧延伸的条形形状,使用者可用双手分别握住上夹板和下夹板右侧的条形两端,利用双手的力量进一步挤压待去壳的食品,使去壳更容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简易食品去壳器状态一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简易食品去壳器状态一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简易食品去壳器状态二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简易食品去壳器状态二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简易食品去壳器状态三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简易食品去壳器状态三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说明,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第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设置”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还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结合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简易食品去壳器,包括相对立设置的上夹板1和下夹板2,上夹板1和下夹板2之间还设有使上夹板1和下夹板2的两端进行开合运动的弹力装置3;还包括设置在上夹板1上方的把手4,所述把手4设置成可旋转地运动至上夹板1的两侧以方便使用者施力推动上夹板1和下夹板2两侧的开合运动。通过借助把手4和弹力装置3使食品去壳更简单省力、安全方便,尤其适用于儿童使用。

具体地,作为较佳实施例,结合图1-图6所示,所述下夹板2呈水平设置,这样有利于稳定地放置在桌面或者其它具有水平面的支撑台上。所述弹力装置3优选包括设置在下夹板2上表面的第一固定部21和设置在上夹板1下表面的第二固定部11,所述第一固定部21和第二固定部11通过可复位的弹性件(图中未显示)连接,所述弹力装置3使上夹板1和下夹板2在非使用状态为左侧呈开口状态,右侧呈封闭状态,其中右侧为食品去壳的一端,待去壳的食品放置在上夹板1和下夹板2之间。所述第一固定部21和第二固定部11优选设置在上夹板1和下夹板2中间靠左的位置。

所述把手4的一端通过旋转调节装置5固定设置在上夹板1的上表面,优选地,所述旋转调节装置5对应设置在弹力装置3的上方。所述把手4设置成通过旋转调节装置5可如图所示的顺时针旋转至上夹板1的右侧以助力去壳或者逆时针旋转至上夹板1的左侧以助力打开上夹板1和下夹板2的右端使右端呈开口状态;所述把手4也可设置成沿着上夹板1的上表面旋转至上夹板1的左侧或者右侧,不作具体限制,均可通过旋转调节装置5实现。

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把手4固定在上夹板1上的一端的左侧还设有凸起6,所述凸起6用以使把手4旋转至上夹板1的左侧时抬高把手4的支撑点,防止把手4过低而不能助力上夹板1和下夹板2的开口状态。

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把手4与旋转调节装置5可拆卸连接或者所述把手4和旋转调节装置5一同与上夹板1可拆卸连接,这样当该去壳器需要收纳起来时方便把手4拆卸下来,节省收纳空间。

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上夹板1的右侧下表面形成内凹性的第一弧面12,所述下夹板2的右侧上表面形成内凹性的第二弧面22,所述第一弧面12和第二弧面22相对立设置形成使待去壳食品限定在第一弧面12和第二弧面22形成的空间内,有效防止食品发生位移。优选地,所述第一弧面12和/或第二弧面22为粗糙面,进一步加大食品与第一弧面12和第二弧面22接触的阻力,防止食品发生位移。

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下夹板2的下表面还设有防滑结构7和/或可旋转结构8,其中防滑结构7优选为下夹板2的下表面为粗糙面,防止去壳过程中去壳器发生位移造成去壳不稳的状态。所述可旋转结构8可使使用者方便旋转去壳器以调整至合适的使用位置。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上夹板1的右侧和下夹板2的右侧优选为沿着弹力装置3的两侧延伸的条形形状,使用者可用双手分别握住上夹板1和下夹板2右侧的条形两端,利用双手的力量进一步挤压待去壳的食品,使去壳更容易。另外,所述上夹板1的右侧和下夹板2的右侧设置成条形形状,可用于放置一个及以上的食品,达到将多个食品一次性去壳的目的。

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简易食品去壳器还包括容纳食品的容纳筒9,所述容纳筒9大致呈条形状,其可用于同时容纳多个食品,且便于将多个食品一次性放进去壳器内。所述容纳筒9的形状和体积与去壳器内容纳食品的形状和体积适配,这样,容纳筒9可直接进入到去壳器内进而实现食品的去壳。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上夹板1和下夹板2优选均为硅胶材质或者塑胶材质,材质轻便柔软,尤其适用于儿童使用。

本实用新型实施的简易食品去壳器,使用时使用者可采用一只手按压上夹板1的左侧使上夹板1的右侧与下夹板2的右侧分离,当使用者的力量不够时还可将把手4旋转至上夹板1的左侧、按压把手4使上夹板1的右侧与下夹板2的右侧分离,然后将待去壳食品放入上夹板1和下夹板2右侧的开口内(可选择一个个放入或者利用容纳筒9一次性放入),松开对上夹板1的左侧按压的力量,此时借助弹力装置3的复位,上夹板1的右侧对下夹板2有一定的挤压作用,如果达到食品去壳的目的,则停止动作,按压上夹板1的左侧取出食品即可;如果食品去壳未完成,则可通过旋转把手4至上夹板1的右侧和/或通过双手握住上夹板1和下夹板2右侧的条形两端并施力进一步挤压待去壳的食品最终达到去壳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实施的简易食品去壳器,其结构的设置使得该去壳器节省力气、去壳简单方便、安全,尤其适用于儿童使用,增加儿童的动手能力和对日常生活的认知。

本实用新型的简易食品去壳器可适用于桂圆、荔枝、核桃、大蒜等干果类的食品去壳用。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等同替换亦不能使修改后的技术方案脱离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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