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器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履带式滚刷及具有该滚刷的吸尘器。
背景技术:
因滚动地刷具有更容易将尘污清洁干净,操作方便,推拉阻力小等优点。所以越来越多的被使用在各类型吸尘器产品中。现有吸尘器中的滚动地刷主要为圆形,而圆形的滚动地刷容易将毛发等线状尘污卷到圆形滚刷体上,并且也很难去除,影响清洁效果,严重时会导致滚刷不转动或损坏。另外圆形滚刷体与清洁表面接触面较少,只是底部一小部份弧面,清洁效果有限。
而专利文献CN105592765B公开的一种用于真空吸尘器的清洁器头,包括:壳体;以及轮组件,布置为支撑清洁器头在表面上,使得滚筒被保持为不与该表面压力接合。滚筒布置为相对于壳体旋转,且轮组件包括第一轮,其布置为驱动滚筒,其中清洁器头包括一个刷棒,以及围绕该刷棒设置的密封材料条,刷棒与密封材料条形成圆柱的滚刷,虽然该专利文献中的滚刷体相对于现有绝大多数圆形滚刷体直径更大,能形成更长的周长,如果毛发不能足够长,并超过此圆形滚刷体周长,则较难导致毛发卷曲在圆形滚刷体上,或卷曲后容易清洁。但在吸取超过圆形滚刷体周长的更长毛发时,因为圆形滚刷体受地刷整体结构限制,不能无限制的做的更大,所以在扫动毛发时,这些超过圆形滚刷体周长的毛发有贴附滚刷体卷动,产生毛发缠绕在圆形滚刷体上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吸尘器的圆滚刷体存在与清洁面的接触面小,且在滚动时,容易缠绕毛发或丝线状尘污缺陷,从而提供一种接触面积大,不会缠绕毛发或丝线状尘污的滚刷及具有该滚刷的吸尘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滚刷,包括:
滚刷壳体;
驱动组件,安装在所述滚刷壳体上;
滚刷体,为环状的柔性带,安装在所述驱动组件上,所述滚刷体在所述驱动组件的支撑和驱动下运转,并保持所述滚刷体与被清洁面接触的部位为平面。
所述驱动组件包括至少两个平行设置在所述滚刷体内的滚刷棒,以及设置在所述滚刷体的内壁与所述滚刷棒的外壁之间的第一传动结构,转动的所述滚刷棒通过所述第一传动结构驱动所述滚刷体旋转,且所述滚刷体在其中两滚刷棒的支撑下,保持所述滚刷体与被清洁面接触的部位为平面。
所述驱动组件包括两个平行设置的滚刷棒,且两个所述滚刷棒的轴线之间的距离大于两个所述滚刷棒的半径之和,小于两个所述滚刷棒的半径之和的两倍。
所述滚刷体的厚度大于3mm。
所述滚刷壳体朝向被清洁面的一侧形成有敞口,所述滚刷体的部分外表面凸出所述敞口设置。
所述滚刷体的部分外表面凸出所述敞口的高度为1至5mm。
所述滚刷壳体包括底壳、安装在所述底壳上的上盖,以及设置在底壳与上盖之间,用于安装滚刷棒的刷棒支架,所述底壳与所述上盖围成安装所述滚刷体的空间,且所述底壳的朝向所述被清洁面的一侧形成有所述敞口。
所述上盖的前端的离地高度为H,且满足10mm≤H≤30mm。
所述上盖的后端的离地高度为L,所述滚刷棒的轴心的离地高度为M,且满足10mm≤L<M。
所述滚刷壳体与所述滚刷体之间的间隙为0mm至5mm设置。
所述驱动组件还包括驱动电机,以及设置在所述驱动电机与所述滚刷棒之间,在所述驱动电机的驱动下,带动所述滚刷棒转动的第二传动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吸尘器,包括滚刷,与滚刷连接的滚刷接头,所述滚刷为上述的滚刷。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在本实用新型中,吸尘器的滚刷体与被清洁面接触的部位为平面,不仅能够增大二者的接触面积,提高清扫效果,达到滚刷体的底部运动平面与被清洁面间的相对运动抹和擦的功能,而且在清扫时,当毛发或丝线状尘污接触到滚刷体的底面时,毛发或丝线状尘污会呈直线式带入滚刷,被吸入进风道,因此,毛发或丝线状尘污不会缠绕在滚刷体上,使用更方便,用户体验更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吸尘器的立体图(仅显示滚刷与滚刷接头);
图2、为图1的分解图;
图3、为图1的剖视图;
图4、为图1本实用新型的滚刷的剖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滚刷体,2-滚刷棒,3-敞口,4-上盖,5-底壳,6-刷棒支架,7-驱动电机,8-滚刷接头,9-进风道,10-被清洁面,11-滚刷体与背清洁面接触区域,H-上盖前端的离地高度,L-上盖后端的离地高度,M-滚刷棒的轴心的离地高度,B-尘污吸入路径,C-滚刷体运行方向。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实施例1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滚刷,包括:
滚刷壳体;
驱动组件,安装在所述滚刷壳体上;
滚刷体1,为环状的柔性带,安装在所述驱动组件上,所述滚刷体1在所述驱动组件的支撑和驱动下运转,并保持所述滚刷体1与被清洁面10接触的部位为平面。滚刷体1与被清洁面10接触的部位为平面,不仅能够增大二者的接触面积,提高清扫效果,达到滚刷体1的底部运动平面与被清洁面10间的相对运动抹和擦的功能,而且在清扫时,当毛发接触到滚刷体的底面时,会呈直线式带入滚刷,被吸入进风道9,因此,毛发或丝线状尘污不会缠绕在滚刷体上,使用更方便,用户体验更好。柔性带由绒布或尼龙刷毛或类似清洁功能的材料构成。
具体设计时,所述驱动组件包括至少两个平行设置在所述滚刷体1内的滚刷棒2,以及设置在所述滚刷体1的内壁与所述滚刷棒2的外壁之间的第一传动结构,转动的所述滚刷棒2通过所述第一传动结构驱动所述滚刷体1旋转,且所述滚刷体1在其中两滚刷棒2的支撑下,保持所述滚刷体1与被清洁面10接触的部位为平面。滚刷棒2的数目可以设置两个,也可以设置三个,四个等。滚刷棒2设置两个时,整个滚刷呈椭圆形,这样的结构不仅简单,而且滚刷体1与被清洁面10接触的部位的面积也大。第一传动结构可以有多种,可以设置齿传动,也可以设置成楔带传动。
在本实施例中,优选所述驱动组件包括两个平行设置的滚刷棒2,且两个所述滚刷棒2的轴线之间的距离大于两个所述滚刷棒2的半径之和,小于两个所述滚刷棒2的半径之和的两倍。这样的滚刷不仅结构小巧,而且清扫效果最好。通过两个滚刷棒2的支撑后,滚刷体与被清洁面形成面与面接触,相对圆形滚刷体大大增加了接触区域。滚刷棒2通过驱动旋转后,滚刷体与被清洁面接触部位产生高速的相对平行滑动摩擦状态,从而形成高速抹和擦的效果。强于普通抹布的低频抹擦效果,可达到对地面进行强力清洁,并且更省力。装配时,环形的滚刷体1由两个滚刷棒2从其内圈平行支撑开,以达到让环形的滚刷体1绷紧的作用,从而形成履带式滚刷体特征,并且防止环形的滚刷体1上未与滚刷棒2接触的部份,不会产生因为环形的滚刷体1自身重量或趋向圆形弯曲的特性,而产生表面不平直的现象,而减小与被清洁地面的接触面。其中后端的滚刷棒2由驱动电机直接或间接方式驱动旋转;前端的滚刷棒2由后端的滚刷棒2通过环形的滚刷体1带动旋转。
优选,所述滚刷体1的厚度大于3mm。
为了提高清扫效果,所述滚刷壳体朝向被清洁面10的一侧形成有敞口3,所述滚刷体1的部分外表面凸出所述敞口3设置。
所述滚刷体1的部分外表面凸出所述敞口3的高度为1至5mm,这样不仅尘污吸入效果好,而且使用更安全。
所述滚刷壳体包括底壳5、安装在所述底壳5上的上盖4,以及设置在底壳5与上盖4之间,用于安装滚刷棒2的刷棒支架6,所述底壳5与所述上盖4围成安装所述滚刷体1的空间,且所述底壳5的朝向所述被清洁面10的一侧形成有所述敞口3。这样的滚刷壳体便于组装。
所述上盖4的前端的离地高度为H,且满足10mm≤H≤30mm。
所述上盖4的后端的离地高度为L,所述滚刷棒2的轴心的离地高度为M,且满足10mm≤L<M。
所述滚刷壳体与所述滚刷体1之间的间隙为0mm至5mm设置,这样既保证滚刷的结构紧凑,同时,不易出现尘污卡在二者之间的间隙内。
所述驱动组件还包括驱动电机7,以及设置在所述驱动电机7与所述滚刷棒2之间,在所述驱动电机7的驱动下,带动所述滚刷棒2转动的第二传动结构。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吸尘器,包括上述的滚刷,以及与所述滚刷连接的滚刷接头8。本实用新型的吸尘器,因具有上述结构的滚刷,因此,与被清洁面为较大面积的平面接触,不仅清扫效果好,而且在清扫时,毛发或丝线状尘污不会缠绕在滚刷体上,使用更方便,用户体验更好。具体工作时,如图3所示,在滚刷棒2被驱动后,本实用新型的滚刷体1与被清洁面接触的面形成从尘污进入方向滑向吸尘器的进风道,与吸尘器吸尘时,尘污运动方向同向,以保证尘污在被滚刷体的底面拖向吸尘器进风口的进程中,吸尘器也会有同向的吸力来将尘污吸入吸尘器中,在此两种拖和吸的清洁动作下,能更强力和迅捷地将尘污进入吸尘器中。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