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调节式电动折叠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74253发布日期:2019-09-13 22:19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一种调节式电动折叠床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动折叠床,特别涉及一种调节式电动折叠床。



背景技术:

为了提高床的舒适度和用途,使床不仅可以满足平躺睡眠的要求,还能满足各种角度的躺姿要求和医疗保健要求,一般将床板设置成并排的若干部分,中间的床板固定在床架上,两侧的床板分别通过转动机构和动力机构连接于床架。使用时,动力机构通过转动机构带动相应的床板转动后倾斜,从而调整床板整体的形状,使其符合各种使用要求。

然而,传统的电动床的可翻转床板之间相互铰接,虽然能够实现调节床体姿态的功能。但是,同时存在因可翻转床板翻转导致床体总长度缩短的现象,更具体地体现为铺设在床板上的床垫突出床板。这一缺陷不仅导致视觉上的不美观,还会使得突出床板部分的床垫得不到床板支撑,因而会降低床垫的使用寿命。

因此,针对上述现象,在专利CN107772899A中就提到了一种电动床,可调节床体长度,包括上前床架、上后床架、下床架,以及多块床板,其中至少包括一块能相对于所述下床架翻转的翻转床板,其中,前上床架和所述后上床架之一被设置成相对于下床架固定不动,另一个能通过移动元件相对于下床架在静止位置和延展位置之间移动,在所述静止位置上,翻转床板保持水平且前上床架与后上床架之间水平相距第一距离,在所述延展位置上,翻转床板翻转且前上床架与后上床架之间水平相距第二距离,第二距离大于第一距离,以调节床体长度,解决了传统电动床调节床板姿态后,床体总长度缩短导致床垫突出得不到床板支撑的缺陷,且还具有防夹手功能,结构简单,安装方便,提高了电动床使用过程中的美观。

但是,上述电动床在使用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即床板的翻转的过程中,为了确保床体的总长度,因此床板在翻转时会向长提的两侧方向移动,这样就会导致中间的床板之间存在间隙,而导致中间的床垫没有了支撑,影响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调节式电动折叠床,在折叠床折叠后能够确保整体的长度,同时避免出现床板之间存在间隙。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一种调节式电动折叠床,其创新点在于:包括

一电动床主体,该电动床主体由一床体支架以及支撑在床体支架上的床板共同构成,所述床体支架包括一固定支架、一活动支架,在固定支架的内壁具有一对活动导轨,在活动支架下端安装有在活动导轨内往复移动的活动滑轮,所述活动支架由一对活动分支架共同组成,所述床板包括依次分布在活动支架上的的头部活动板、上身活动板、腰部组合板、大腿活动板及小腿活动板,所述腰部组合板包括一对腰部活动板以及与位于腰部活动板上端的腰部延伸板,腰部延伸板的一端与其中任意一个腰部活动板固定,另一端向另一腰部活动板方向延伸;

一驱动上身活动板与头部活动板联动翻转的翻转机构A;

一驱动大腿活动板翻转的翻转机构B;

一带动小腿活动板翻转的翻转机构C。

进一步的,所述翻转机构A为:所述上身活动板与头部活动板之间铰接而成,在上身活动板的下端安装有一对活动摆臂A,两个活动摆臂A之间通过一联动杆A连接,该联动杆A由一安装在固定支架上的伸缩电机A驱动转动并带动两个活动摆臂A上下摆动从而带动上身活动板翻转,在联动杆A的两侧还具有一对向头部活动板方向延伸的导轨A,在导轨A内具有与之配合使用的滑轮A,滑轮A的侧端连接有一连接板A,连接板A上铰接有一连接杆A,且连接杆A的另一端与床体支架铰接而成,在连接杆A上还铰接有一翻转杆A,在翻转杆A的另一端连接有翻转轮A,且翻转轮A贴合头部活动板的底端。

进一步的,所述翻转机构B为:所述大腿活动板与靠近大腿活动板的腰部活动板之间铰接而成,在大腿活动板的下端安装有一对活动摆臂B,两个活动摆臂B之间通过一联动杆B连接,该联动杆B由一安装在活动支架上的伸缩电机B驱动转动并带动两个活动摆臂B上下摆动从而带动大腿活动板翻转,固定支架上还安装有一对导轨B,同时在联动杆B上安装有一对在导轨B上往复移动的滚轮B。

进一步的,所述翻转机构C包括一对位于床体支架外侧并对称设置在小腿活动板下端的摆动杆,摆动杆的一端铰接在活动支架上,另一端铰接在小腿活动板远离大腿活动板一侧的下端。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在本发明中,对于床体支架采用固定支架、活动支架的设计,且活动支架由两个活动分支架组成,这样在电机驱动床板翻转的过程中,两个活动分支架可以同时向固定支架的两端移动,保持床体的整体长度,另外,通过对腰部板进行改进,采用一对腰部活动板以及一腰部延伸板的设计,使得两个腰部活动板向两侧移动时,腰部延伸板来填充两个腰部活动板向两侧移动时产生间隙,确保床垫的下端都有床板支撑。

对于翻转机构A的设置,通过导轨A、滑轮A、连接板A、连接杆A、翻转杆A及翻转轮A之间的配合,从而实现了在上身活动板翻转的过程中带动头部活动板同时翻转,只需一个电机即可实现,减少能耗。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调节式电动折叠床的示意图。

图2、图3为本发明的调节式电动折叠床的仰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的实施例可以使本专业的技术人员更全面地理解本发明,但并不因此将本发明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如图1-图3所示的一种调节式电动折叠床,包括

一电动床主体,该电动床主体由一床体支架以及支撑在床体支架上的床板共同构成,床体支架包括一固定支架8、一活动支架,在固定支架8的内壁具有一对活动导轨,在活动支架下端安装有在活动导轨内往复移动的活动滑轮11,活动支架由一对左右分布的左活动分支架9、右活动分支架10共同组成。对于床体支架采用固定支架、活动支架的设计,且活动支架由左活动分支架9、右活动分支架10组成,这样在电机驱动床板翻转的过程中,左活动分支架9、右活动分支架10可以分别向固定支架8的左右两端移动,并带动安装在活动支架上的床板分别向两侧,保持床体的整体长度,使得整体更加的美观。

床板包括依次分布在活动支架上的的头部活动板1、上身活动板2、腰部组合板、大腿活动板6及小腿活动板7,腰部组合板包括一对左右分布的左腰部活动板4、右腰部活动板5以及与位于左腰部活动板4、右腰部活动板5上端的腰部延伸板3,腰部延伸板3的一端与其中左腰部活动板4固定,另一端向右腰部活动板5方向延伸,其中,左腰部活动板4、上身活动板2支撑在左活动支架9上,右腰部活动板5、大腿活动板6及小腿活动板7支撑在右活动支架10上。通过对腰部板进行改进,采用左腰部活动板4、右腰部活动板5以及一腰部延伸板3的设计,使得左腰部活动板4、右腰部活动板5向两侧移动时,利用腰部延伸板3来填充左腰部活动板4、右腰部活动板5向两侧移动时产生间隙,确保床垫的下端都有床板支撑。

一驱动上身活动板2与头部活动板1联动翻转的翻转机构A,翻转机构A为:上身活动板2与头部活动板1之间铰接而成,在上身活动板2的下端安装有一对活动摆臂A12,两个活动摆臂A12之间通过一联动杆A13连接,该联动杆A13由一安装在固定支架8上的伸缩电机A14驱动转动并带动两个活动摆臂A12上下摆动从而带动上身活动板2翻转,在联动杆A13的两侧还具有一对向头部活动板1方向延伸的导轨A14,在导轨A14内具有与之配合使用的滑轮A,滑轮A的侧端连接有一连接板A,连接板A上铰接有一连接杆A15,且连接杆A15的另一端与固定支架8铰接而成,在连接杆A15上还铰接有一翻转杆A16,在翻转杆A16的另一端连接有翻转轮A17,且翻转轮A17贴合头部活动板1的底端。对于翻转机构A的设置,通过导轨A14、滑轮A、连接板A、连接杆A15、翻转杆A16及翻转轮A17之间的配合,从而实现了在上身活动板2翻转的过程中带动头部活动板1同时翻转,只需一个电机即可实现,减少能耗。在进行翻转时,由伸缩电机A14工作,驱动联动杆A13转动,并带动两个活动摆臂A12向上摆动从而带动上身活动板2向上翻转,在上身活动板2翻转的同时,由于连接杆A15、翻转杆A16的存在,使得头部活动板1也向上翻转,且在上身活动板2与头部活动板1翻转的过程中,由于伸缩电机A14的一端是固定在固定支架8上的,而连接杆A15的一端是铰接在固定支架8上的,因此,在伸缩电机A14驱动的过程中,连接杆A15会拉动头部活动板1、上身活动板2及左腰部活动板4向床体的左侧移动,保持床体左侧端部的位置,同时腰部延伸板3也会向左侧移动,填补左腰部活动板4与右腰部活动板5之间的间隙。

一驱动大腿活动板6翻转的翻转机构B,翻转机构B为:大腿活动板6与右腰部活动板5之间铰接而成,在大腿活动板6的下端安装有一对活动摆臂B18,两个活动摆臂B18之间通过一联动杆B19连接,该联动杆B19由一安装在右活动分支架10上的伸缩电机B19驱动转动并带动两个活动摆臂B18上下摆动从而带动大腿活动板18翻转,在固定支架8上还安装有一对导轨B20,同时在联动杆B19上安装有一对在导轨B20上往复移动的滚轮B。

一带动小腿活动板7翻转的翻转机构C,翻转机构C包括一对位于床体支架外侧并对称设置在小腿活动板7下端的摆动杆21,摆动杆21的一端铰接在右活动支架10上,摆动杆21的另一端铰接在小腿活动板7远离大腿活动板6一侧的下端。

对于大腿活动板6与小腿活动板7在进行翻转时,由伸缩电机B19工作,驱动联动杆联动杆B19转动,并带动两个活动摆臂B18向上摆动从而带动大腿活动板6向上翻转,而在大腿活动板6向上翻转的同时,小腿活动板7与大腿活动板6铰接的一端也会向下翻转,而小腿活动板7的另一端会由于摆动杆21的存在而向下翻转,从而实现了整个小腿活动板7的翻转。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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