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屏风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白钢挂钱剪纸三维立体屏风。
背景技术:
屏风,中国传统建筑物内部挡风用的一种家具,所谓"屏其风也"。屏风作为传统家具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由来已久。屏风一般陈设于室内的显著位置,起到分隔、美化、挡风、协调等作用。它与古典家具相互辉映,相得益彰,浑然一体,成为中式家居装饰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呈现出一种和谐之美、宁静之美,屏风在三千年前的周就以天子专用器具出现,作为名位和权力的象征。经过不断的演变,屏风作为防风、隔断、遮隐的用途,并且起到点缀环境和美化空间的功效,所以经久不衰流传至今,并衍生出多种表现形式。当今屏风主要分围屏、座屏、挂屏、桌屏等形式,其中大型屏风能展示出那种高贵的气势,是客厅、大厅、会议室、办公室的首选。它可以根据需要自由摆放移动,与室内环境相互辉映。以往屏风主要起分隔空间的作用,而更强调屏风装饰性的一面,既需要营造出"隔而不离"的效果,又强调其本身的艺术效果。它融实用性、欣赏性于一体,既有实用价值,又赋予屏风以新的美学内涵,绝对是极具中国传统特色的手工艺精品。
现有技术中的屏风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不足:
1、屏风通常为平面结构,受力不均匀,立体效果较差,影响屏风的美观性。
2、屏风安装不方便,影响其推广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白钢挂钱剪纸三维立体屏风,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白钢挂钱剪纸三维立体屏风,包括底框、顶框、支杆、亚克力板机构和宣纸剪纸层,所述底框与顶框之间对称的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两个支杆,所述亚克力板机构固定在底框与顶框之间,所述亚克力板机构包括五组亚克力板和多个长螺钉,所述亚克力板具体为两一组且其分别通过长螺钉固定连接,所述亚克力板的顶端固定在顶框的内侧底面,所述亚克力板的底端固定在底框的内侧上面,每组所述的亚克力板之间分别固定设置有宣纸剪纸层,所述支杆的内侧均粘贴固定有灯带。
优选的,所述底框的底端四角处均转动连接有滚轮。
优选的,所述底框、顶框和支杆均由白钢龙骨制成。
优选的,所述宣纸剪纸层至少设置有五组且其剪纸的形状不相同。
优选的,所述底框与顶框的大小设置为相同。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将亚克力板机构的五组亚克力板固定在底框与顶框之间,且将底框与顶框之间通过支杆固定连接,底框、支杆和顶框均使用白钢龙骨制成,从而使得亚克力板受力更加均匀,且五组亚克力板与宣纸剪纸层相互协同使用,提高了屏风的立体效果,使得屏风更为美观。
2、将亚克力板机构通过长螺钉与顶框和底框之间固定连接,从而使得屏风可以拆分,便于组装,且在底框的底端转动连接有滚轮,使得屏风移动方便,便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侧视图。
图中:1-底框;2-顶框;3-支杆;4-亚克力板机构;41-亚克力板;42-长螺钉;5-灯带;6-宣纸剪纸层;7-滚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白钢挂钱剪纸三维立体屏风,包括底框1、顶框2、支杆3、亚克力板机构4和宣纸剪纸层6,所述底框1与顶框2之间对称的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两个支杆3,所述亚克力板机构4固定在底框1与顶框2之间,所述亚克力板机构4包括五组亚克力板41和多个长螺钉42,所述亚克力板41具体为两一组且其分别通过长螺钉42固定连接,所述亚克力板41的顶端固定在顶框2的内侧底面,所述亚克力板41的底端固定在底框1的内侧上面,每组所述的亚克力板41之间分别固定设置有宣纸剪纸层6;
为了使得屏风美观性能增加,所述支杆3的内侧均粘贴固定有灯带5。
为了便于屏风的移动使用,所述底框1的底端四角处均转动连接有滚轮7。
为了使得亚克力板每块悬吊受力更加均匀,所述底框1、顶框2和支杆3均由白钢龙骨制成。
独为了使得宣纸剪纸层6能独立成画,层次感增强,所述宣纸剪纸层6至少设置有五组且其剪纸的形状不相同,所述底框1与顶框2的大小设置为相同。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