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尘器地刷及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52309发布日期:2019-07-13 08:35阅读:322来源:国知局
吸尘器地刷及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清洁家电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吸尘器地刷及吸尘器。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者收入的持续增长,居民的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复式住房以及大面积住房越来越多,居民对清洁方便的吸尘器的需求也越来越强。

吸尘器的工作原理是,利用电动机带动叶片高速旋转,在密封的壳体内产生空气负压,吸取尘屑。现有技术中,吸尘器的地刷用于吸取尘屑,由于地刷的滚刷棍贴合地面,因此,只能对地面进行清洁。然而对于靠近地面处的侧部墙壁、桌子腿、楼梯台阶等与地面垂直的表面也容易布上灰尘和脏污,若要对这些地方进行清理,需要用户弯腰去进行清洁,这导致清洁工作繁重,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吸尘器地刷仅能对地面进行清洁,不能对靠近地面处的侧部墙壁、桌子腿、楼梯台阶等与地面垂直的表面进行清洁的问题,提供一种可以对靠近地面处的侧部墙壁、桌子腿、楼梯台阶等与地面垂直的表面进行清洁,且结构紧凑的吸尘器地刷,及设置有该吸尘器地刷的吸尘器。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吸尘器地刷,包括壳体;第一滚刷棍,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所述第一滚刷棍的轴线与地面平行;第二滚刷棍,至少位于所述第一滚刷棍的一侧,所述第二滚刷棍的轴线与所述第一滚刷棍的轴线及地面具有设定的倾斜角度;传动机构,连接所述第一滚刷棍和所述第二滚刷棍;驱动机构,驱动所述第一滚刷棍和所述传动机构之一,以使所述第一滚刷棍、传动机构、第二滚刷棍联动。

所述第一滚刷棍的轴线与所述第二滚刷棍的轴线垂直。

所述第二滚刷棍的轴线与地面垂直。

所述第一滚刷棍的轴线与所述第二滚刷棍的轴线相交。

所述驱动机构驱动所述第一滚刷棍,以使所述第二滚刷棍联动。

所述驱动机构设置在所述第一滚刷棍和所述传动机构之间。

所述传动机构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传动件和第二传动件、所述第一传动件套设于所述第一滚刷棍的中心轴,所述第二传动件套设于所述第二滚刷棍的中心轴,所述第一滚刷棍转动,以使所述第一传动件、所述第二传动件、及所述第二滚刷棍联动。

所述第一传动件和所述第二传动件为相互配合的锥齿轮。

还包括第三滚刷棍,所述第三滚刷棍与所述第二滚刷棍同侧,所述驱动机构驱动所述第一滚刷棍和所述传动机构之一,以使所述第三滚刷棍联动。

所述第三滚刷棍与所述第二滚刷棍平行。

所述驱动机构驱动所述第一滚刷棍,以使所述第二滚刷棍、所述第三滚刷棍联动。

所述第二滚刷棍转动,带动所述第三滚刷棍转动。

所述第二滚刷棍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三滚刷棍的长度。

所述第二滚刷棍位于所述第一滚刷棍的一侧。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吸尘器,具有上述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地刷。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的吸尘器地刷,包括壳体;第一滚刷棍,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所述第一滚刷棍的轴线与地面平行;第二滚刷棍,至少位于所述第一滚刷棍的一侧,所述第二滚刷棍的轴线与所述第一滚刷棍的轴线及地面具有设定的倾斜角度;传动机构,连接所述第一滚刷棍和所述第二滚刷棍;驱动机构,驱动所述第一滚刷棍和所述传动机构之一,以使所述第一滚刷棍、传动机构、第二滚刷棍联动。用户在进行清理时,第一滚刷棍对地面进行清洁,第二滚刷棍对与地面具有设定倾斜角度的侧部墙壁、桌子腿、楼梯台阶等进行清洁,不需要用户弯腰去进行清洁,使得清洁工作更加简单、方便。

2.本实用新型的吸尘器地刷,传动机构中垂直传动运动的传动件较多,将所述第一滚刷棍的轴线与所述第二滚刷棍的轴线垂直,使得传动件的选择种类多,且不用定制,可以减少吸尘器地刷的成本。

3.本实用新型的吸尘器地刷,所述第一滚刷棍的轴线与地面垂直,方便用户对与地面垂直的侧部墙壁、桌子腿、楼梯台阶等进行清洁,使得清洁工作更加简单、方便。

4.本实用新型的吸尘器地刷,所述第一滚刷棍的轴线与所述第二滚刷棍的轴线相交,可以减少传动机构中传动件设置的数量,使得吸尘器地刷的结构更加的紧凑,吸尘器地刷的体积小。

5.本实用新型的吸尘器地刷,所述驱动机构驱动所述第一滚刷棍,以使所述第二滚刷棍联动,可以减少设置传动机构的传动件的数量,使得吸尘器地刷的结构更加的紧凑。

6.本实用新型的吸尘器地刷,所述驱动机构设置在所述第一滚刷棍和所述传动机构之间,使得吸尘器地刷的结构更加的紧凑。

7.本实用新型的吸尘器地刷,所述第二滚刷棍转动,带动所述第三滚刷棍转动,可以减少所述传动机构中传动件设置的数量,使得吸尘器地刷的结构更加紧凑。

8.本实用新型的吸尘器,具有上述的吸尘器地刷,因此,也具有上述吸尘器地刷的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的吸尘器地刷去除壳体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的吸尘器地刷去除壳体的立体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的吸尘器地刷的立体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的第一壳体的俯视图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壳体;11-第一壳体;12-第二壳体;13-安装槽;21-第一滚刷棍;22-第二滚刷棍;23-第三滚刷棍;3-驱动机构;41-齿轮;42-第一传动件;43-第二传动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的吸尘器地刷,如图1-4所示,包括壳体1、第一滚刷棍21、第二滚刷棍22、第三滚刷棍23、传动机构以及驱动机构3。

壳体1包括第一壳体11和第二壳体12,第一壳体11的周边和第二壳体12的周边连接形成容纳第一滚刷棍21、第二滚刷棍22、第三滚刷棍23、传动机构及驱动机构3的容纳腔。在第一壳体11和第二壳体12上设置有安装槽13,第二滚刷棍22的中心轴的两端、第三滚刷棍23的中心轴的两端分别设置于安装槽13内,安装槽13对所述第二滚刷棍22和第三滚刷棍23进行固定。

第一滚刷棍21设置在所述壳体1内,所述第一滚刷棍21的轴线与地面平行。

第二滚刷棍22位于所述第一滚刷棍21的一侧,所述第一滚刷棍21的轴线与所述第二滚刷棍22的轴线、及与地面垂直,且所述第一滚刷棍21的轴线与所述第二滚刷棍22的轴线相交。

第三滚刷棍23与所述第二滚刷棍22同侧,且与所述第二滚刷棍22平行。如图2和图3所示,在第二壳体12上设置有第二孔,第二滚刷棍22的侧壁穿出第二孔以进行清洁,在第一壳体11和第二壳体12上设置有第一孔,第三滚刷棍23的侧壁穿出第一孔以进行清洁。所述第三滚刷棍23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滚刷棍22的长度,第二滚刷棍22与地面之间具有设置传动机构的空间,使得第二滚刷棍22、第三滚刷棍23即能满足清洁需求,又具有结构紧凑的优点。

传动机构连接所述第一滚刷棍21和所述第二滚刷棍22。所述传动机构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传动件42和第二传动件43、所述第一传动件42套设于所述第一滚刷棍21的中心轴,所述第二传动件43套设于所述第二滚刷棍22的中心轴,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传动件42和所述第二传动件43为相互配合的锥齿轮41。

驱动机构3设置在所述第一滚刷棍和所述传动机构之间,驱动所述第一滚刷棍21,以使所述第一滚刷棍21、传动机构、第二滚刷棍22、第三滚刷棍23联动。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驱动机构3为驱动电机,驱动电机与套设在第一滚刷棍21的中心轴上的齿轮41连接,通过带传动带动第一滚刷棍21转动,以使第一传动件42和第二传动件43转动,第二传动件43转动使得第二滚刷棍22转动,第二滚刷棍22通过带传动带动所述第三滚刷棍23转动。

用户在进行清理时,第一滚刷棍21对地面进行清洁,第二滚刷棍22对与地面垂直的侧部墙壁、桌子腿、楼梯台阶等进行清洁,不需要用户弯腰去进行清洁,使得清洁工作更加简单、方便。

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第二滚刷棍22和第三滚刷棍23设置在第一滚刷棍21的两侧。

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二滚刷棍22的轴线与所述第一滚刷棍21的轴线及地面可以不垂直,可以具有设定的倾斜角度,此时,第二滚刷棍22可以对与地面具有设定倾斜角度的侧部墙壁、桌子腿、楼梯台阶等进行清洁。

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驱动机构3还可以驱动所述传动机构,由传动机构驱动第一滚刷棍21、第二滚刷棍22、第三滚刷棍23,只是这样的设置会使得传动机构的结构复杂。

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仅设置第二滚刷棍22,不设置第三滚刷棍23,只是仅设置第二滚刷棍22,会减少吸尘器地刷的清洁效果。

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驱动机构3与第一滚刷棍21之间,第二滚刷棍22和第三滚刷棍23之间不仅限于带传动,只要满足传动要求,还可以为齿轮传动等其他传动方式。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的吸尘器,具有实施例一中所述的吸尘器地刷。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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