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架类家具,尤其是涉及一种用于新型层板架的层板承托组件。
背景技术:
通常在家庭、超市以及工厂等地经常会用到用来放置物品的层板架,例如在家庭中用以放置书本、在超市中用来放置商品以及工厂中用来放置半成品或产品等,但现有的层板架大多是整体式的或螺接式的,如现有专利号为201720179969.9的一种层架,通过层板与框架焊接构成,或如现有专利号为201520610813.2的一种拼接式层架,通过螺栓连接层板与架体构成,此种通过焊接或螺栓连接层板与架构的连接方式,在进行层板拆装时较为不便,且层板的安装形式是固定的,水平或倾斜地安装,无法进行更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新型层板架的层板承托组件,通过层板承托组件使层板架上的层板可拆装,以及使层板于层板架上的安装形式并不固定,能在水平安装与倾斜安装之间自由地进行切换。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用于新型层板架的层板承托组件,包括第一承托件以及与第一承托件相对称配合的第二承托件,所述第一承托件具有承托段以及设置于承托段上的抵持段,抵持段与承托段顶面形成有承载角,承托段的侧面与抵持段的侧面同平面相连形成安装平面,安装平面上设有卡持件;第一承托件顶面为相对于安装平面垂直的水平面;第一承托件底面为相对水平面倾斜的倾斜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抵持段相对安装平面的另一侧面与安装平面平行,所述承托段相对安装平面的另一侧面相对安装平面倾斜。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承托段相对安装平面的另一侧面为倾斜面,第一承托件底面与所述承托段的另一侧面垂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抵持段顶面邻近安装平面的一侧设有挡条。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抵持段相对安装平面的另一侧面均于其上开设有第一定位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承托件的承托段相对安装平面的另一侧面上开设有第二定位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承托件的底面于邻近安装平面的一侧设有第一延伸块;第二承托件的底面于邻近安装平面的一侧设有第二延伸块。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第二承托件的承托段相对安装平面的另一侧面上开设有第三定位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用于新型层板架的层板承托组件,能将若干层板垂直排列并可拆装地安装至两件安装架之间,使其可根据实际需求来决定层板架上的层板数量以及使层板或倾斜、或水平地安装至两件安装架之间,有效地提高层板架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新型层板架的整体图。
图2为层板承托组件安装至安装架的示意图。
图3为第二承托件的第一视角图。
图4为第二承托件的第二视角图。
图5为第一承托件的第一视角图。
图6为第一承托件的第二视角图。
图7为卡持件的示意图。
图8为层板以层板承托组件水平安装的示意图。
图9为层板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请参阅图1、图2,一种新型层板架,包括安装架10、若干层板承托组件20以及若干层板30;其中,所述安装架10共有两件,每一件安装架10具有两根侧端杆11、一根底端杆12以及一根顶端杆13,两根侧端杆11相对平行地垂直设置于顶端杆13与底端杆12之间,侧端杆11的顶端与顶端杆13连接,侧端杆11的底端与底端杆12连接,每一安装架10的侧端杆11均于朝向另一侧端杆11的一面上等间距地开设有若干安装口111,每一安装口111呈纵向长方形,用以安装层板承托组件20;两件安装架10相对平行设置,每一安装架10的位于其前端的侧端杆11为第一侧端杆112,位于其后端的另一侧端杆11为第二侧端杆113;若干层板30通过若干层板承托组件20垂直排列地安装至两件安装架10之间,每一层板30通过两件层板承托组件20以水平或倾斜地安装至两件安装架10之间,每一件层板承托组件20相对设置于一安装架10的两根侧端杆11的两个安装口111中。
请参阅图2,每一件层板承托组件20包括第一承托件21以及第二承托件22,第一承托件21用以安装至第一侧端杆112上,以固定层板30的前端;第二承托件22用以安装至第二侧端杆113上,以固定层板30的后端;请参阅图3、图5,所述第一承托件21与第二承托件22均呈l型,具有承托段201以及垂直设置于承托段201顶面一侧上的抵持段202,抵持段202与承托段201顶面形成有承载角,承托段201的侧面与抵持段202的侧面同平面相连形成安装平面203,安装平面203上设有卡持件23,参阅图7,卡持件23呈t型,具有连接块231以及卡持块232,连接块231的两端相对连接安装平面203以及卡持块232,连接块231的半径小于安装口111的宽度,卡持块232朝向连接块231的一面于两端之间与连接块231连接,卡持块232的高度小于安装口111的宽度,卡持块232的长度等于或小于安装口111的高度以及大于安装口111的宽度,以便于将第一承托件21或第二承托件22旋转90°,通过卡持件23的卡持块232穿过安装口111后,旋转回位,以连接块231抵持安装口111,从而将第一承托件21或第二承托件22安装至侧端杆11上;第一承托件21与第二承托件22的抵持段202顶面均为相对于安装平面203垂直的水平面,并于邻近安装平面203的一侧设有挡条24;第一承托件21与第二承托件22的抵持段202相对安装平面203的另一侧面为与安装平面203相对平行的平面,其上开设有第一定位孔25;请参阅图5、图6,第一承托件21的承托段201相对安装平面203的另一侧面为从顶面至底面朝向安装平面203所在方向倾斜的倾斜面,并于其上开设有第二定位孔26;第一承托件21的承托段201的底面则为相对于第一承托件21的承托段201的另一侧面垂直的倾斜面,并相对水平面倾斜以及于邻近安装平面203的一侧设有第一延伸块27,用以限位;第二承托件22与第一承托件21相对称配合,请参阅图3、图4,第二承托件22的承托段201相对安装平面203的另一侧面为从顶面至底面朝向远离安装平面203的方向倾斜的倾斜面,并于其上开设有第三定位孔28;第二承托件22的承托段201的底面则为相对于第二承托件22的承托段201的另一侧面垂直的倾斜面,并相对水平面倾斜以及于邻近安装平面203的一侧设有第二延伸块29,用以限位。
可以理解的,当一层板30通过两件层板承托组件20水平地安装至两件安装架10之间时,固定其前后端的两件层板承托组件20所相对安装的四个安装口111相对水平,两件层板承托组件20的第一承托件21与第二承托件22均以其抵持段202的顶面承托层板30,并通过顶面上的挡条24对层板30进行限位;当一层板30通过两件层板承托组件20倾斜地安装至两件安装架10之间时,固定其前端的两件层板承托组件20的第一承托件21所安装的两个安装口111于第一侧端杆112上的所在高度低于固定其后端的两件层板承托组件20的第二承托件22所安装的两个安装口111于第二侧端杆113上的所在高度,两件层板承托组件20的第一承托件21与第二承托件22均以其承托段201的底面承托层板30,并通过第一延伸块27与第二延伸块29对层板30进行限位。
进一步地,结合参阅图8、图9,所述层板30为矩形平板,层板30于前、后端的两侧处各开设有一卡口31,卡口31于端面上设有一凸块311,卡口31于顶端延伸设有第一挡板312,卡口31于邻近层板30侧面的侧端延伸设有第二挡板313,第一挡板312与第二挡板313配合卡口31形成一安装槽32,以供层板30通过两件层板承托组件20水平地安装至两件安装架10之间时,每一安装槽32将对应的一层板承托组件20的第一承托件21或第二承托件22设置于其内,卡口31端面的凸块311对应卡合至第一承托件21或第二承托件22的抵持段202的第一定位孔25内,第一承托件21或第二承托件22的抵持段202的挡条24抵持第一挡板312,从而将第一承托件21或第二承托件22固定于安装槽32内;当层板30通过两件层板承托组件20倾斜地安装至两件安装架10之间时,每一安装槽32将对应的一层板承托组件20的第一承托件21或第二承托件22设置于其内,卡口31端面的凸块311对应卡合至第一承托件21承托段201的第二定位孔26或第二承托件22承托段201的第三定位孔28内,第一承托件21承托段201的第一延伸块27或第二承托件22承托段201的第二延伸块29抵持第一挡板312,从而将第一承托件21或第二承托件22固定于安装槽32内。
新型层板架中以两件层板承托组件20将层板30安装至两件安装架10的方式,如下:两件安装架10相对设置,两件层板承托组件20的第一承托件21通过其卡持件23安装至两件安装架10的第一侧端杆112上,以固定层板30的前端;两件层板承托组件20的第二承托件22通过其卡持件23用以安装至两件安装架10的第二侧端杆113上,以固定层板30的后端;层板30以其安装槽32配合层板承托组件20的第一承托件21与第二承托件22,从而安装于两件安装架10之间。如此,若干层板30通过若干层板承托组件20垂直排列地安装至两件安装架10之间。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用于新型层板架的层板承托组件,能将若干层板30垂直排列并可拆装地安装至两件安装架10之间,使其可根据实际需求来决定层板架上的层板30数量以及使层板30或倾斜、或水平地安装至两件安装架10之间,有效地提高层板架的实用性。
只要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创造的思想,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实施例进行任意组合,均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对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的变型及不同实施例进行的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创造的思想的任意组合,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