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安全防护门领域技术,尤其是指一种离行式不锈钢安全防护门。
背景技术:
ATM机加钞间分两种,一种是ATM机安装在银行网点内有人守库,另一种是ATM机安装在无人守库的网点内,现有的ATM机加钞间门(不锈钢安全防护门)都是在行式的,也就是只有一道单门,所有锁具和门体都暴露在人们的视线内,不安全,使得现有的ATM机加钞间门无法适用于离行。因此,有必要对目前的ATM机加钞间门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之缺失,其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离行式不锈钢安全防护门,其能有效解决现有之ATM机加钞间门无法适用于离行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之技术方案:
一种离行式不锈钢安全防护门,包括有门框、内门体以及外门体;该内门体为不锈钢防护门体,内门体可向内打开地铰接安装在门框的内侧一边,内门体上设置有带动锁栓活动的不锈钢开启手轮以及用于锁定不锈钢开启手轮的双钥匙专用锁和机械密码锁,不锈钢开启手轮、双钥匙专用锁和机械密码锁均外露于内门体的外侧面;该外门体为不锈钢防盗门体,外门体可向外打开地铰接安装在门框的外侧一边,外门体上设置有将外门体锁定在门框上的防盗锁,防盗锁外露于外门体的外侧面。
优选的,所述门框采用2.0mm厚的钢板拼合焊接形成。
优选的,所述内门体的外侧面上设置有防护箱,双钥匙专用锁和机械密码锁均位于防护箱内,该防护箱包括有固定框和箱门,该固定框固定在内门体的外侧面上,该箱门与固定框铰接。
优选的,所述内门体上进一步设置有指纹锁,该指纹锁外露于内门体的外侧面。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具体而言,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
本产品具有两道门,内门体为不锈钢防护门体,外门体为不锈钢防盗门体,外门体具有保护内门体的作用,并配合设置不锈钢开启手轮、双钥匙专用锁、机械密码锁和防盗锁,使得本产品的安全性能更高,非常适用于离行。
为更清楚地阐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和功效,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的正面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的反面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的俯视图。
附图标识说明:
10、门框 11、钢板
20、内门体 30、外门体
41、锁栓 42、不锈钢开启手轮
43、双钥匙专用锁 44、机械密码锁
45、高强度防火防爆复合板材 46、防盗锁
47、高强度防火防爆复合板材 48、指纹锁
50、防护箱 51、固定框
52、箱门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照图1至图3所示,其显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的具体结构,包括有门框10、内门体20以及外门体30。
所述门框10采用2.0mm厚的钢板11拼合焊接形成。
该内门体20为不锈钢防护门体,其用3mm厚优质钢板和外包1.2mm厚不锈钢板,夹层加强优质钢封板2.0mm厚,内门体20可向内打开地铰接安装在门框10的内侧一边,内门体20上设置有带动锁栓41活动的不锈钢开启手轮42以及用于锁定不锈钢开启手轮42的双钥匙专用锁43和机械密码锁44,不锈钢开启手轮42、双钥匙专用锁43和机械密码锁44均外露于内门体20的外侧面。以及,该内门体20内设置有高强度防火防爆复合板材45。
该外门体30为不锈钢防盗门体,其为由1.2mm厚不锈钢板焊接的外壳,外门体30可向外打开地铰接安装在门框10的外侧一边,外门体30上设置有将外门体30锁定在门框10上的防盗锁46,防盗锁46外露于外门体30的外侧面。以及,该外门体30内设置有高强度防火防爆复合板材47。
所述内门体20的外侧面上设置有防护箱50,双钥匙专用锁43和机械密码锁44均位于防护箱50内,该防护箱50包括有固定框51和箱门52,该固定框51固定在内门体20的外侧面上,该箱门52与固定框51铰接。
以及,所述内门体20上进一步设置有指纹锁48,该指纹锁48外露于内门体20的外侧面,该指纹锁48用于对不锈钢开启手轮42进行锁定。
详述本实施例的使用方法如下:
使用时,使用钥匙将防盗锁46打开,接着,将外门体30往外拉而打开,接着,使用钥匙将双钥匙专用锁43打开,在机械密码锁44上输入正确的密码,并在指纹锁48输入正确指纹信息,从而解锁不锈钢开启手轮42,再手动转动不锈钢开启手轮42而带动锁栓41离开门框10,然后,将内门体20往内推开即可。
本实用新型的设计重点是:本产品具有两道门,内门体为不锈钢防护门体,外门体为不锈钢防盗门体,外门体具有保护内门体的作用,并配合设置不锈钢开启手轮、双钥匙专用锁、机械密码锁和防盗锁,使得本产品的安全性能更高,非常适用于离行。
以上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原理。这些描述只是为了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基于此处的解释,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可联想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具体实施方式,这些方式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