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加工技术领域,特指一种核桃自动破壳机。
背景技术:
一般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味道鲜美、营养价值高、绿色保健的核桃需求越来越大;但核桃果壳坚硬,这给核桃的食用带来了诸多不便;传统的破壳方式大多采用手工摔破或简单的挤压机械,如榔头等硬物敲击,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极不安全;为此,人们开发了多种类型的核桃破壳机,用以取代传统的破壳方式;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山核桃破壳机采用的破壳方法有:离心式碰撞破壳法、化学腐蚀法、真空破壳取仁法、超声波破壳法、定间隙挤压破壳法;其中,采用离心式碰撞破壳法、化学腐蚀法、真空破壳取仁法和超声波破壳法进行破壳的山核桃破壳机存在较多弊端,如:碎仁太多,果仁易受到腐蚀,投入的设备昂贵等;所以急需设计一款可以单个核桃落下进行破壳的自动破壳机,以减少碎以及核桃果肉之间的黏连,进一步改善核桃破壳工艺。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核桃自动破壳机。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核桃自动破壳机,其特征是:以安装有电机的固定架为本体;所述固定架后侧上方设有储料框,前侧设有收集框,且储料框底侧设有漏口;所述电机前端设置有旋转盘和三角形主动轮,且旋转盘和主动轮中间设有连接轴穿过固定架连接在电机上;所述旋转盘上设有拨动销和外锁止弧;所述储料框下方设置有转动球和与旋转盘配合的空间槽轮,且空间槽轮上设有内锁止弧与旋转盘上的外锁止弧配合运动,且转动球和空间槽轮中间设有旋转轴穿过固定架;所述主动轮上设有从动框,且从动框上方设有滑动槽,下方设有挤压板;所述固定架右上方设有圆销与从动框上的滑动槽配合。
优选的,所述漏口为弧形边,便于核桃漏下。
优选的,所述转动球位于储料框漏口的正下方,且转动球外圈设有六个均匀排布的球形凹槽,内圈设有六根均匀排布的拉簧固定连接在旋转轴上。
优选的,所述主动轮外圈设有与主动轮弧度相同的弧形板,从动框内设有方形卡槽与主动轮外圈的弧形板卡合。
优选的,所述固定架直角处焊接有呈45°倾斜的挤压面,从动框底端的挤压板与倾斜的挤压面配合挤压核桃。
优选的,所述主动轮通过螺钉固定在连接轴前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从动框内的三角形主动轮带动挤压板配合挤压面做往复挤压运动,工作效率高,节约人力;且转动球使核桃单个落下,破壳有序,每个核桃破壳后的核桃肉之间不会产生黏连,设计巧妙。
附图说明
图1为所述的一种核桃自动破壳机的立体图。
图2为图1中所述的一种核桃自动破壳机A处局部放大图。
图3为所述的一种核桃自动破壳机背面立体图。
图4为所述的一种核桃自动破壳机的剖视后的立体图。
图5为图4中所述的一种核桃自动破壳机B处局部放大图。
图6为所述的一种核桃自动破壳机的主视图。
图7为所述的一种核桃自动破壳机的剖视图。
图中:1、固定架,12、电机,13、连接轴;2、外锁止弧,21、拨动销,22、内锁止弧,23、空间槽轮,24、旋转盘;3、储料框,31、收集框,32、漏口;4、主动轮,41、弧形板,42、螺钉,43、挤压板,44、挤压面;5、转动球,51、球形凹槽;6、拉簧;7、旋转轴;8、从动框,81、方形卡槽,82、滑动槽,83、圆销。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附图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7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核桃自动破壳机,其特征是:以安装有电机12的固定架1为本体;所述固定架1后侧上方设有储料框3,前侧设有收集框31,且储料框3底侧设有漏口32;所述电机12前端设置有旋转盘24和三角形主动轮4,且旋转盘24和主动轮4中间设有连接轴13穿过固定架1连接在电机12上;所述旋转盘24上设有拨动销21和外锁止弧2;所述储料框3下方设置有转动球5和与旋转盘24配合的空间槽轮23,且空间槽轮23上设有内锁止弧22与旋转盘24上的外锁止弧2配合运动,且转动球5和空间槽轮23中间设有旋转轴7穿过固定架1;所述主动轮4上设有从动框8,且从动框8上方设有滑动槽82,下方设有挤压板43;所述固定架1右上方设有圆销83与从动框8上的滑动槽82配合。
使用时,先将核桃倒入储料框3中,启动电机12,当核桃从储料框3的漏口32处下落到转动球5的球形凹槽51处时,转动球5内的拉簧6将核桃卡夹在转动球5的球形凹槽51和固定架1之间,此刻电机12前端的旋转盘24转动,旋转盘24上的外锁止弧2在空间槽轮23的内锁止弧22上运动,当旋转盘24上的拨动销21带动空间槽轮23间歇转动时,一个核桃从转动球5的球形凹槽51处落到挤压面44上;此时连接轴13前端的主动轮4在从动框8内转动,同时从动框8上端的滑动槽82在固定架1的圆销83上滑动,从动框8下端的挤压板43与挤压面44开始挤压核桃;电机12不断转动,每个核桃被从动框8下的挤压板43挤压,然后流入收集框31中。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