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制双腔储米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408346发布日期:2020-10-02 08:24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一种木制双腔储米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木制双腔储米箱。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通过特定的米箱、米缸等来存储日常所需的大米等主粮,而且为便于使用,该米箱一般放置于厨房的橱柜内,橱柜内通风差、湿气重,不适合存储大米等。然而现有的米箱往往为普通的米箱,对于不常煮饭的人群,一箱10斤左右的大米往往能够放置到滋生米虫还未食用完,并且放置于橱柜内的米箱,每次存取大米均需要从橱柜搬进搬出,也尤为不便。而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每家每户往往不会只准备一种米类粮食,如人们常备大米、小米、黑米、紫米等,不再是一家子准备一大袋大米过日子了,所以一个大的单一米箱已经不能满足眼下人们的生活需求。

申请号为201310211099.5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新型的密封防潮储米箱,它涉及塑料制品技术领域。米箱本体(1)的内侧壁设置有防潮吸湿层(2),米箱本体(1)的前端面设置有刻度线(3),米箱本体(1)的底部两侧分别对称设置有底座(4),底座(4)的两端内部分别对称设置有滚轮(5),米箱本体(1)的一侧设置有插袋(6),米箱本体(1)的上端设置有密封盖体(7),密封盖体(7)上设置有透明翻盖(8)和和米杯放置盒(9),且透明翻盖(8)和和米杯放置盒(9)之间设置有提手(10)。它结构设计合理,外形美观,造型新颖,使用方便,具有防潮防湿保鲜的作用,绿色环保,防蛀透气性好,能够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但是该方案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容置米类的空间单一;第二,缺乏对防潮吸湿层的公开;第三,使用了滚轮,在将米箱从橱柜中拉出过程可以起到省力的作用,但是米箱存取大米过程需要米箱凸出橱柜一段距离且保持稳定,该结构显然难以保证,并且底部采用多个滚轮的结构,显然在日常生活中,比如拿取橱柜内其他物品过程中,容易带出米箱,导致意外的发生;第四,该方案缺乏驱虫或者其他对使用者有益的功效,产品推广亮点少,市场竞争力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木制双腔储米箱,以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木制双腔储米箱,包括盖体、箱体、一座体以及安置机构,箱体呈顶面敞口的长方体结构,箱体长度方向的中部由一隔板分隔成两个独立的容置腔体,盖体盖设于箱体顶面敞口处。座体设于上述箱体下方,箱体可绕箱体中轴线定轴转动地装配于座体上,安置机构设于座体底部。上述安置机构包括两个前扣件以及两个后滚轮,后滚轮设于上述座体底部后端,前扣件可沿座体长度方向移动地装配于座体底部。

进一步地:

上述前扣件包括匚字型的扣件部以及顶轮部,顶轮部设于扣件部上方,顶轮部设有一可定轴转动的顶轮轮体,顶轮轮体设于上述座体底部并支撑座体设置,扣件部固定扣设于该双腔储米箱应用状态下的放置位置。

上述扣件部附设有紧固板、紧固螺杆以及紧固手轮,紧固板设于扣件部内,紧固螺杆贯穿扣件部底面,紧固板与紧固手轮分别设于紧固螺杆上下两端。

上述座体设有两道扣件滑槽,两道扣件滑槽并列设置,两道扣件滑槽由座体前端面沿座体长度方向延伸至座体中部,扣件滑槽位于座体底面一侧贯穿座体底面设置,扣件滑槽首端贯穿座体前端面设置。上述前扣件装配于上述扣件滑槽内设置。

上述扣件部由上述扣件滑槽位于上述座体底面的贯穿结构延伸至上述座体外设置。

一种木制双腔储米箱还包括袋体,袋体设于箱体内,袋体呈裤型结构,该袋体的裤型结构的两个裤管分别容置于两个上述容置腔体,袋体的裤型结构的两个裤管分别用于存放大米、小米、豆类等粮食。

上述袋体顶面呈矩形结构设置,袋体顶面的矩形结构的四周分别设有套筒状挂耳。该袋体附设有四根袋体挂杆,袋体挂杆分别穿过袋体顶面一侧的挂耳设置。

上述箱体四周侧壁顶面均设有一袋体挂槽,每一袋体挂槽朝向箱体内的一侧均设有至少一个容置缺口,袋体挂槽用于容置上述袋体挂杆,容置缺口用于容置上述挂耳与上述袋体的连接部位。

上述箱体为红豆杉材质箱体。

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结构的描述可知,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第一,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箱体内设置两个容置空腔,再配合可拉出的座体和可定轴转动的箱体,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将前扣件固定设于厨房的橱柜隔板,而后使用时,仅需牵拉箱体,即可令座体与前扣件发生相对移动,进而拉出箱体,如果需要取另一侧的容置空腔内的粮食,也仅需转动箱体即可,使用方便快捷,且能够满足眼下人们需求小而多的米类容置空腔的需求。

第二,本实用新型通过袋体配合木制箱体来实现对袋体内的粮食的透气排湿,有利于袋体内粮食品质的长久保持。

第三,本实用新型的红豆杉材质的箱体可以利用红豆杉自身的气味进行驱虫,进而减少米虫等的滋生,并且红豆杉自身具有的抗癌、消炎、利尿等特性可以对袋体内的粮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增加产品的功效,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第四,本实用新型的袋体的设置,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特别是袋体内粮食较少的情况下,可以聚拢粮食,便于取出袋体内的大米等粮食。并且在粮食食用完后,可以通过清洗袋体进行清洁,快捷方便且干净卫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双腔储米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双腔储米箱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局部a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参考图1、图2,一种木制双腔储米箱,包括盖体、箱体2、袋体3、座体4以及安置机构,箱体2呈顶面敞口的长方体结构,箱体2长度方向的中部由一隔板分隔成两个独立的容置腔体,盖体盖设于箱体2顶面敞口处。袋体3设于箱体2内,袋体3呈裤型结构,该袋体3的裤型结构的两个裤管分别容置于两个上述容置腔体,袋体3的裤型结构的两个裤管分别用于存放大米、小米、豆类等粮食。袋体3为透气排湿袋体3。上述袋体3顶面呈矩形结构设置,袋体3顶面的矩形结构的四周分别设有套筒状挂耳31。该袋体3附设有四根袋体挂杆32,袋体挂杆32分别穿过袋体3顶面一侧的挂耳31设置。上述箱体2四周侧壁顶面均设有一袋体挂槽21,每一袋体挂槽21朝向箱体2内的一侧均设有至少一个容置缺口22,袋体挂槽21用于容置上述袋体挂杆32,容置缺口22用于容置上述挂耳31与上述袋体3的连接部位。

继续参考图1、图2,上述盖体包括两个翻盖部11以及一扣设部12,两个翻盖部11分别铰接于扣设部12两侧,扣设部12扣设于上述箱体2顶面中部。上述座体4设于箱体2下方,箱体2可绕箱体2中轴线定轴转动地装配于座体4上,上述安置机构设于座体4底部。安置机构包括两个前扣件51以及两个后滚轮52,后滚轮52设于上述座体4底部后端,前扣件51可沿座体4长度方向移动地装配于座体4底部。上述箱体2为红豆杉材质箱体2。红豆杉自身具有的抗癌、消肿、利尿等特性可以对袋体3内的粮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增加产品的功效,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图2,上述袋体3为柔性纺织成型的透气排湿袋体3,图中为便于示意采用线条进行勾勒,袋体3由面层、抗菌层以及里层构成,里层由疏水丙纶纤维与亲水纤维编织构成,抗菌层由40d尼龙纤维为载体的银基抗菌丝构成,抗菌层穿设于面层与里层之间。上述疏水丙纶纤维为100d/96f超细疏水丙纶纤维。上述亲水纤维为100d/72f异形截面亲水涤纶纤维。面层位于袋体3朝向箱体2一侧。上述里层的亲水纤维将会吸附袋体3内的水蒸气,并由疏水丙纶纤维进行吸芯效应排出袋体3内的水蒸气,进而实现袋体3的透气排湿。工艺上可以采用如为八路循环编织结构,该八路循环编织结构中的第一、三、五、七路为亲水涤纶纤维,该八路循环编织结构中的第二、四、六、八路为疏水丙纶纤维,该八路循环编织结构中的第一、二、七、八路为罗纹编织结构,该八路循环编织结构中的第三、四、五、六路为单面编织结构。工艺数据上,可以采用34寸、28针、84路双面圆纬机编织。针筒为里层,针盘为面层。工艺数据设计:单面编织的第三、四、五、六路线圈长度26.5cm/100针;罗纹编织第一、二、七、八路线圈长度28.5cm/100针,正反面线圈相连,形成面料正反面的点状效果;第四、六路分别和第一、七路通过高脚针和亲水涤纶纤维相连,第三、五路分别和第二、八路通过低脚针和疏水丙纶纤维相连;毛坯克重143克/平方。其中,84路中对半选择二路针盘单面编织的路数,通过一定的垫纱角度加入上述银基抗菌丝,使该银基抗菌丝被包在织物的中间。

参考图2、图3,上述座体4设有两道扣件滑槽41以及一前盖板42,两道扣件滑槽41并列设置,两道扣件滑槽41由座体4前端面沿座体4长度方向延伸至座体4中部,扣件滑槽41位于座体4底面一侧贯穿座体4底面设置,扣件滑槽41首端贯穿座体4前端面设置。前盖板42设于座体4前端面并封闭该座体4前端面内的扣件滑槽41贯通处。前盖板42由螺丝锁固装配。上述前扣件51装配于上述扣件滑槽41内设置。上述前扣件51由下到上依次包括匚字型的扣件部511、卡板512以及顶轮部513,顶轮部513设有一可定轴转动的顶轮轮体,该顶轮轮体转动方向与上述后滚轮52轮体转动方向一致设置。顶轮轮体与上述扣件滑槽41槽底抵接地支撑座体4设置。上述扣件部511附设有紧固板514、紧固螺杆515以及紧固手轮516,紧固板514设于扣件部511内,紧固螺杆515贯穿扣件部511底面,紧固板514与紧固手轮516分别设于紧固螺杆515上下两端。扣件部511通过紧固手轮516带动紧固螺杆515顶压紧固板514地固定扣设于该双腔储米箱应用状态下的放置位置,即扣设于厨房橱柜隔板外沿。上述扣件部511由上述扣件滑槽41位于上述座体4底面的贯穿结构延伸至上述座体4外设置。卡板512凸出扣件部511两侧设置,卡板512与扣件滑槽41位于座体4底面的贯穿结构开口相配合的被固定于扣件滑槽41内设置。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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