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二段式靠背,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架、设于所述底架上第一支撑体、设于所述底架上的第二支撑体,所述第一支撑体用于支撑人体头部,所述第一支撑体的底端通过第一连接结构与所述底架转动连接,以使所述第一支撑体可相对于所述底架万向转动而调节角度,所述第二支撑体通过第二连接结构与所述底架转动连接,所述第二支撑体用于支撑人体的背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段式靠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体为长板状,其长度方向与人体身高方向大致相同,所述第二支撑体可沿长度方向向其两侧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二段式靠背,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个第二连接结构,所述至少两个第二连接结构在同一直线上,所述第二连接结构包括转动球;其中
所述第二连接结构与所述底架固定而所述转动球与所述第二支撑体转动连接;或者
所述第二连接结构与所述第二支撑体固定而所述转动球与所述底架转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二段式靠背,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第二支撑体,两个所述第二支撑体左右间隔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段式靠背,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个第一支撑体,至少两个所述第一支撑体可以同时支撑人体头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二段式靠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结构包括转动球;其中
所述第一连接结构与所述底架固定,而所述转动球与所述第一支撑体转动连接;或者
所述第一连接结构与所述第一支撑体固定而所述转动球与所述底架转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5所述的二段式靠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结构和/或所述第二连接结构为球铰万向节。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段式靠背,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的背离所述第一支撑体和所述第二支撑体的一侧为支撑面,所述第一支撑体的中心与所述支撑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大于所述第二支撑体的中心与所述支撑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二段式靠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体倾斜设置,其靠近所述第一支撑体的一端与所述支撑面之间的距离大于其远离所述第一支撑体的一端与所述支撑面之间的距离。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段式靠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体和所述第二支撑体采用实木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