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炒菜机,包括锅体和锅盖,所述锅体具有设置烹饪锅的容置腔,所述容置腔顶部具有用于支撑所述烹饪锅的支撑圈,所述锅盖可合在所述锅体上,所述锅体的上表面上设有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圈在所述锅体上的高度,高于所述显示屏在所述锅体上的高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炒菜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锅盖一端铰接在所述锅体上,所述显示屏位于所述锅盖的开合方向上,且位于所述锅体的前侧表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炒菜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的表面相对于水平面倾斜设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炒菜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锅盖一端铰接在所述锅体上,所述显示屏位于所述锅盖的开合方向的左侧或右侧。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炒菜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的前侧表面上设有玻璃面板,所述玻璃面板覆盖所述显示屏。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炒菜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所在的锅体上表面还设有支撑筋,所述支撑筋凸出于上表面设置。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炒菜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圈与所述显示屏的之间的夹角大于90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炒菜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具有控制面板,所述显示屏设置在所述控制面板上。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炒菜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面板上具有触摸按键,所述触摸按键位于所述显示屏的外侧。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炒菜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的侧面设有控制旋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