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878605发布日期:2021-04-30 12:55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电动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动吸尘器。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这样一种电动吸尘器,其具有二次电池。电动吸尘器的二次电池借助例如充电用部件而与外部电源连接,被从外部电源供电来进行充电。不过,期待着能够进一步提高电动吸尘器的便利性。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平4-193130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想要解决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实现便利性的提高的电动吸尘器。

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具有:马达、二次电池、操作部、报告部、以及控制部。所述二次电池向所述马达供电。所述操作部接受用户的操作。所述控制部在所述二次电池的充电中,不接受用户对所述操作部进行的使所述马达驱动的操作,而且使所述报告部进行:用于表示不接受所述用户的操作的规定报告。

根据上述结构,通过具有下述的控制部,能够实现便利性的提高,即,该控制部在二次电池的充电中不接受用户对操作部进行的使马达驱动的操作,而且使报告部进行:用于表示不接受用户进行的使马达驱动的操作的规定报告。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立体图。

图2是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充电时的形态的立体图。

图3是放大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把持部、操作部、以及报告部的俯视图。

图4是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与电路基板相关的构成的框图。

图5是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与充电时的电路基板相关的构成的框图。

图6是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与报告部相关的构成的图。

图7是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充电时的控制流程的流程图。

图8是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第1变形例的电动吸尘器以及充电座的立体图。

图9是放大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第2变形例的把持部、操作部、以及报告部的俯视图。

图10是放大表示第2实施方式的把持部、操作部、以及报告部的俯视图。

图11是放大表示第2实施方式的第1变形例的把持部、操作部、以及报告部的俯视图。

图12是放大表示第2实施方式的第2变形例的把持部、操作部、以及报告部的俯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电动吸尘器;112…把持部;113…操作部;114…报告部;116a…马达;117a…二次电池;20…ac适配器(充电用部件);20a…充电座(充电用部件);221…第1窗部;222…第2窗部;231…第1灯;232…第2灯;244…控制部;261…显示装置;261a…显示画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说明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在以下的说明中,对具有同一或类似的功能的构成赋予相同符号。而且,有时省略重复的说明。在本说明书中,所谓的“基于xx”是表示“至少基于xx”的意思,也包含有除了“xx”之外还基于其它要素的情况。另外,所谓的“基于xx”并不仅仅限定于:直接使用xx的情况,还包含有:基于针对xx进行演算或加工而得到的结果的情况。“xx”是任意的要素(例如,任意的信息)。在本说明书中,是以使用电动吸尘器的用户为基准,来定义前后、左右、上下。在本说明书中,所谓的“发光”还包含:点亮和闪烁的任意一种的情况。

(第1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7,说明第1实施方式。第1实施方式是如下例子:当在充电中等用户进行操作而使电动吸尘器进行动作的情况下,不接受该操作,而且向用户进行规定报告。

<1.整体构成>

图1是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10的立体图。电动吸尘器10例如是:所谓杆式(stick)电动吸尘器,且是内置有二次电池单元的无线式电动吸尘器。不过,电动吸尘器10并非限定于上述例子,也可以是具有包括车轮的吸尘器主体的滑轮式、或者其它形式的电动吸尘器。

电动吸尘器10例如具备:吸尘器主体110、延长管120、以及吸入口体(地板刷)130。吸尘器主体110例如具有:主体外壳111、把持部112、操作部113、报告部114、吸尘装置115、电动送风机116、二次电池单元117、外部连接端子118、以及电路基板119。

主体外壳111形成吸尘器主体110的轮廓。主体外壳111收纳有电动送风机116、二次电池单元117、以及电路基板119。

把持部112是在使用电动吸尘器10而对地板面(被清扫面)进行清扫时供用户把持的部分。根据本实施方式,把持部112连接于主体外壳111的上表面,且与主体外壳111一体地设置。例如,把持部112形成为:朝向从主体外壳111离开的方向凸起的圆弧状。不过,把持部112并非限定于特定的形状。

操作部113接受:用户进行与电动吸尘器10的运转有关的操作。例如,操作部113接受:用户使电动吸尘器10进行动作的操作、或者用户使电动吸尘器10结束动作的操作等。操作部113配置在与把持部112相邻的区域。根据本实施方式,操作部113配置在相对于把持部112而言的前侧(与使用电动吸尘器10的用户相反的那一侧)。当操作部113配置在与把持部112相邻的区域时,用户能够利用例如大拇指以外的其它4个手指对把持部112进行支承,同时能够利用大拇指对操作部113进行操作。另外,关于操作部113,详细将在后面叙述。

报告部114用于将电动吸尘器10的各种状态报告给用户。报告部114配置在相对于操作部113而言与把持部112相反的那一侧。另外,关于报告部114,详细将在后面叙述。

吸尘装置115以能够拆装的方式装配在主体外壳111。吸尘装置115是对尘埃进行分离的装置,且该尘埃是:利用后面叙述的电动送风机116的动作而被吸入于吸尘器主体110的空气中所含有的尘埃。吸尘装置115也可以是:利用离心分离而对尘埃进行分离的离心分离式吸尘装置,也可以是包括纸袋的过滤式吸尘装置。

电动送风机116包括:称之为风扇马达或者主马达的马达116a、以及通过马达116a而旋转的叶轮,且通过被驱动而产生负压。电动送风机116利用所产生的负压而将含尘空气从后面叙述的吸入口体130的吸入口131a吸入到吸尘装置115,并将利用吸尘装置115分离出尘埃之后的空气排出到电动吸尘器10的外部。电动送风机116的马达116a例如虽然是直流马达,但并非限定于此。本说明书中,所谓的“使电动送风机116驱动”以及“使电动吸尘器10动作”是:“使电动送风机116的马达116a驱动”的意思。

二次电池单元117将为了使电动吸尘器10进行动作而所需要的电力供给于电动吸尘器10。例如,二次电池单元117将电力供给于电动送风机116、有刷马达134、以及电路基板119等。二次电池单元117例如具有:未图示的轮廓壳体、二次电池117a(参照图4)、以及二次电池控制部117b(参照图4)。二次电池117a例如是锂离子电池那样的二次电池,能够积蓄电力。二次电池控制部117b基于来自后面叙述的控制部244的控制指令而对二次电池117a的充电及放电进行控制。

外部连接端子118电连接于二次电池117a。外部连接端子118在二次电池117a被充电的情况下,连接有电动吸尘器10的外部的充电用部件。另外,关于外部连接端子118,详细将在后面叙述。

电路基板119包含有:设置有配线图案的印刷配线板、以及安装于印刷配线板的多个电子部件。电路基板119实现:例如对电动吸尘器10的动作进行控制的控制部244(参照图4)。另外,关于电路基板119,详细将在后面叙述。

接着,说明延长管120。延长管120形成为例如长条状,具有第1端部121及第2端部122。延长管120的第1端部121与吸尘器主体110气密性地连接。延长管120的第2端部122与吸入口体130气密性地连接。在延长管120的内部设置有:将吸尘器主体110与吸入口体130电连接的连接配线。

接着,说明吸入口体130。吸入口体130是:沿着地板面进行移动的部分。吸入口体130例如包括:吸入口体外壳131、连接管132、旋转刷133、以及有刷马达134。

吸入口体外壳131形成为:横向较长、亦即左右方向上较长的形状。吸入口体外壳131收纳有刷马达134。吸入口体外壳131在与地板面相对置的下部具有吸入口131a。吸入口131a是:通过电动送风机116被驱动而能够吸入地板面的尘埃的开口部。

连接管132是:将吸入口体外壳131与延长管120的第2端部122气密性地连接的部分,能够转动地连接于吸入口体外壳131。通过连接管132而将吸入口体外壳131与延长管120连接起来,形成:从吸入口体外壳131的吸入口131a经由延长管120而到达吸尘器主体110的风路。

旋转刷133设置于吸入口131a,且沿着地板面配置。旋转刷133设置成相对于吸入口体外壳131而能够转动。旋转刷133进行:使尘埃从地板面上漂浮起来、或者使地毯等的毛前端立起等的动作。

有刷马达134借助未图示的旋转驱动机构而机械性地连接于旋转刷133,对旋转刷133进行驱动(使之旋转)。有刷马达134例如虽然是直流马达,但并非限定于此。

<2.电动吸尘器的各部构成>

<2.1外部连接端子>

图2是表示电动吸尘器10的充电时的形态的立体图。根据本实施方式,外部连接端子118设置于主体外壳111的后端部,通过在主体外壳111呈开口的开口部而露出到电动吸尘器10的外部。在二次电池117a充电时,在外部连接端子118连接有:作为外部的充电用部件的一例的ac适配器20。

ac适配器20例如包括:适配器主体21、软线22、以及插头23。适配器主体21包括:连接于插座c的插座塞、以及将从外部电源ps(例如商用电源)供给来的交流电转换成所希望的直流电的电力转换部等。软线22用于将适配器主体21与插头23连接起来。插头23是:以能够拆装的方式与电动吸尘器10的外部连接端子118连接的端子。外部连接端子118在二次电池117a充电时连接有ac适配器20的插头23,并借助ac适配器20而从外部电源ps被供电。

<2.2操作部>

图3是放大表示把持部112、操作部113、以及报告部114的俯视图。操作部113包括:接受用户操作的1个以上(例如多个)的操作按键210。根据本实施方式,操作部113包括:用于切换电动吸尘器10的吸引力强度的第1操作按键210a、用于以确定的动作模式而使电动吸尘器10进行动作的第2操作按键210b、以及用于使电动吸尘器10动作结束的第3操作按键210c。这3个操作按键210a、210b、210c在电动吸尘器10的前后方向上并排配置。不过,操作按键210的数量以及配置并非于限定上述例子。根据本实施方式,在电动吸尘器10停止的状态下,当第1操作按键210a或者第2操作按键210b被操作的情况下,电动吸尘器10进行动作。针对第1操作按键210a或者第2操作按键210b进行的操作是:“用户对操作部进行的使马达驱动的操作”的一例。

<2.3.报告部>

报告部114配置在操作部113的附近。报告部114例如包括:第1窗部221、第2窗部222、第1灯231、第2灯232、以及第3灯233。

第1窗部221在多个窗部221、222之中是位于距离操作部113最近的位置。例如,第1窗部221位于操作部113与第2窗部222之间的位置。第1窗部221以及第2窗部222呈1列地配置在从操作部113朝向报告部114的直线上。第1窗部221以及第2窗部222分别由透明或者半透明的部件形成,并具有透光性。

第1灯231是在二次电池117a充电时发光的灯。例如,第1灯231是在二次电池117a的充电中以橙色(orange)点亮,由此将二次电池117a处于充电中的情况报告给用户。另外,第1灯231是在使用电动吸尘器10的情况下当二次电池117a的剩余量达到预先设定的阈值以下时就会以橙色来闪烁。据此,第1灯231将能够运转的剩余时间较少的情况报告给用户。橙色是危险色(警告色)的一例。在本说明书中,所谓“危险色”是指:在色相环中以红色为中心的黄色至粉色的范围内的颜色。

第2灯232例如是:在电动吸尘器10的运转中进行发光的灯。例如,第2灯232在电动吸尘器10的运转中以绿色(或者蓝色)点亮,由此将电动吸尘器10的动作处于正常的情况报告给用户。以下,包含绿色和蓝色在内统称为“绿色”。

根据本实施方式,当在二次电池117a的充电中等用户对操作部113进行操作而使电动吸尘器10进行动作的情况下,第2灯232进行发光,来作为用于表示不接受该用户的操作的情况的规定报告。例如,当在二次电池117a的充电中等用户对操作部113进行操作而使电动吸尘器10进行动作的情况下,第2灯232以绿色来闪烁。另外,关于该报告功能,详细将在后面叙述。绿色是与危险色不同的颜色的一例。另外,第2灯232也可以是为了进行上述规定报告而设置的专用的灯。

根据本实施方式,第1灯231以及第2灯232共有1个相同的窗部221(第1窗部221)。亦即,第1灯231以及第2灯232配置成与第1窗部221相对应。第1灯231以及第2灯232这双方通过第1窗部221而向电动吸尘器10的外部照射光。

第3灯233是所谓的垃圾传感器灯,当在电动吸尘器10的运转中通过吸尘器主体110内的集尘的量达到预先设定的阈值以上的情况下发出橙色的光。据此,第3灯233将垃圾已被有效吸引了的情况报告给用户。第3灯233配置成与第2窗部222相对应。第3灯233通过第2窗部222而向电动吸尘器10的外部照射光。另外,也可以省略第2窗部222以及第3灯233。

若将以上的构成换句话说,第2灯232配置在:比第3灯233更接近操作部113的位置。由于第3灯233是以作为危险色的一例的橙色来发光的,因此,即便从操作部113离开某种程度的距离,也容易被用户注意到。另一方面,由于第2灯232是以绿色来发光的,因此,与以危险色来发光的情况相比,就会难以被注意到。由此,根据本实施方式,第2灯232配置在:比第3灯233更接近操作部113的位置(即,更加靠近用户手边侧)。根据这样的构成,即便是在第2灯232以绿色来发光的情况下,用户还是能够容易注意到第2灯232的发光。

<2.4电路基板>

图4是表示与电路基板119有关的构成的框图。电路基板119例如具有:第1切换单元241、第2切换单元242、状态检测部243、以及控制部244。

第1切换单元241设置在二次电池117a与电动送风机116之间。按照控制部244进行的pwm(pulsewidthmodulation)控制而以规定的周期,对第1切换单元241进行on/off控制,由此将脉冲状的输入电力从二次电池117a供给于电动送风机116。

第2切换单元242设置在二次电池117a与有刷马达134之间。按照控制部244进行的pwm控制而以规定的周期,对第2切换单元242进行on/off控制,由此将脉冲状的输入电力从二次电池117a供给于有刷马达134。

状态检测部243用于检测:充电用部件(例如ac适配器20)有无与外部连接端子118连接。根据本实施方式,电动吸尘器10具有:在ac适配器20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情况下状态发生变化的接触传感器245。状态检测部243基于接触传感器245的输出,来检测ac适配器20有无与外部连接端子118连接。状态检测部243的检测结果被输出给控制部244。

控制部244对电动吸尘器10的整体进行统一性地控制。状态检测部243以及控制部244通过例如cpu(centralprocessingunit)这样的硬件处理器执行程序,来实现。不过,状态检测部243以及控制部244的一部或者全部也可以通过asic(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或pld(programmablelogicdevice)、fpga(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等硬件来实现,还可以通过软件与硬件的协同来实现。根据本实施方式,控制部244例如具有:电动送风机控制部244a、有刷马达控制部244b、充放电控制部244c、以及报告控制部244d。

电动送风机控制部244a基于例如由操作部113接受的用户的操作,来对第1切换单元241进行on/off控制。据此,电动送风机控制部244a按照所希望的旋转数来对电动送风机116进行驱动。

有刷马达控制部244b基于例如由操作部113接受的用户的操作,来对第2切换单元242进行on/off控制。据此,电动送风机控制部244b按照所希望的旋转数来对有刷马达134进行驱动。

充放电控制部244c通过将控制指令发送给二次电池单元117的二次电池控制部117b,来对二次电池117a的充电及放电进行控制。例如,在操作部113接受了用户的例如使电动吸尘器10进行动作的操作的情况下,充放电控制部244c使二次电池117a进行放电。另一方面,在通过状态检测部243而检测到了ac适配器20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连接的情况下,充放电控制部244c根据从外部电源ps供电而使二次电池117a进行充电。

报告控制部244d根据电动吸尘器10的状态而对报告部114进行控制,由此将电动吸尘器10的各种状态报告给用户。例如,报告控制部244d在检测到了二次电池117a处于充电中的情况下,使第1灯231以橙色点亮。另外,在使用电动吸尘器10的情况下,当二次电池117a的剩余量呈较少时,报告控制部244d使第1灯231以橙色进行闪烁。另外,与二次电池117a电连接的未图示的电流检测部基于电压检测部的检测结果,来判定:二次电池117a处于充电中、或者二次电池117a的剩余量。另外,报告控制部244d在电动吸尘器10的运转中,使第2灯232以绿色点亮。

根据本实施方式,当在二次电池117a的充电中用户对操作部113进行操作而使电动吸尘器10进行动作的情况下,控制部244不接受该用户的操作,同时使报告部114进行规定报告。规定报告是指:用于将不接受用户的操作的情况通知给用户的报告。以下,在本说明书中,所谓“规定报告”是表示:用于将不接受用户的操作的情况通知给用户的报告的意思。

另外,根据本实施方式,即便二次电池117a不是处于充电中,而是在ac适配器20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状态下用户进行使电动吸尘器10动作的操作的情况下,控制部244也不接受该用户的操作,同时使报告部114进行上述规定报告。这是因为是下述的情况,即:虽然ac适配器20的插头23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但ac适配器20没有连接于插座c的情况;或者虽然ac适配器20的插头23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ac适配器20连接于插座c,但二次电池117a为充满电的情况等。

另外,代替上面所述情况,也可以只要是二次电池117a为充满电之后(或者不是充电中之后),即便ac适配器20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控制部244也不进行上述规定报告,而接受用户的使电动吸尘器10进行动作的操作。换句话说,与ac适配器20(或者其他充电用部件)有无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没有关系,控制部244可以基于二次电池117a是否处于充电中,来判定:是否接受用户的使电动吸尘器10动作的操作、以及是否进行上述规定报告。

根据本实施方式,报告控制部244d使第2灯232以绿色来进行闪烁,来作为上述规定报告。例如,报告控制部244d在二次电池117a的充电中进行上述规定报告的情况下,使以橙色点亮中的第1灯231熄灭,使第2灯232以绿色进行闪烁。

在此,根据本实施方式,当在使用电动吸尘器10的情况下用户对操作部113进行了无效的操作时,报告控制部244d使第2灯232以绿色进行闪烁,由此将产生了按键操作相关的错误的情况报告给用户。所谓“用户进行了无效的操作”是指:例如,在电动吸尘器10的动作处于停止的状态下第3操作按键210c(即用于切断电源的按键)被操作的情况、或者在进入到了禁止按键操作的特别的动作模式的状态下操作按键210被操作的情况等。

而且,根据本实施方式,报告控制部244d按照与使第2灯232进行闪烁的情况、产生了按键操作相关的错误的情况同样的闪烁形态,而使第2灯232进行闪烁,来作为上述规定报告。所谓“同样的闪烁形态”是表示:例如,闪烁的周期、颜色、以及发光量都相同的意思。

图5是表示与二次电池117a充电时的电路基板119相关的构成的框图。在二次电池117a充电时,即便是针对电路基板119以及报告部114,也是借助ac适配器20而从外部电源ps被供电。由此,即便是二次电池117a处于充电中控制部244也能够进行上述规定报告。另外,在图5中,省略了:在电动吸尘器10的内部设置在ac适配器20与电路基板119之间的电压调整电路等的图示。

图6是表示与报告部114有关的构成的图。根据本实施方式,报告部114包括1个电路基板250。电路基板250安装有:第1、第2、第3灯231、232、233;以及第1、第2、第3开关元件251、252、253。第1、第2、第3开关元件251、252、253分别对第1、第2、第3灯231、232、233的on/off进行控制。第1、第2、第3开关元件251、252、253例如为晶体管。控制部244通过将控制信号发送给第1、第2、第3开关元件251、252、253,而使第1、第2、第3灯231、232、233分别点亮、闪烁或者熄灭。

分别与第1、第2、第3开关元件251、252、253连接的电力线l1、l2、l3经由设置于电路基板250的共用电力线l而与ac适配器20电连接。亦即,向第1灯231供电用的路径、与向第2灯232供电用的路径兼用有一部分。根据这样的构成,即便在设置第2灯232的情况下,也能够实现电动吸尘器10的制造成本的降低。

<3.控制流程>

接着,说明与二次电池117a充电时有关的控制流程。

图7是表示二次电池117a充电时的控制流程的流程图。控制部244基于状态检测部243的检测结果,判定:ac适配器20是否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s101)。在ac适配器20没有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情况下(s101:no),结束本流程的处理。这种情况下,当用户对操作部113进行操作时,操作部113接受:用户对操作部113的操作。而且,控制部244基于用户对操作部113的操作,使电动吸尘器10进行动作。

另一方面,在ac适配器20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情况下(s101:yes),控制部244判定:是否从外部电源ps供电(s102)。该判定例如是基于针对将外部连接端子118与二次电池117a连接起来的电力线而设置的电压检测部或者电流检测部的检测结果,来判定的。

在从外部电源ps供电的情况下(s102:yes),控制部244使用该电力而对二次电池117a进行充电(s103)。另外,控制部244通过在二次电池117a的充电中使第1灯231进行点亮,由此将二次电池117a处于充电中的情况报告给用户(s104)。而且,处理进入到s105。另一方面,在没有从外部电源ps供电的情况下(s102:no),亦即,在虽然ac适配器20的插头23连接于电动吸尘器10的外部连接端子118,但ac适配器20没有连接于插座c等的情况下,处理进入到s105。

接着,控制部244判定:用户是否对第1操作按键210a或者第2操作按键210b进行了操作、亦即用户是否对操作部113进行了使电动吸尘器10动作的操作(s105)。在用户对操作部113进行了使电动吸尘器10动作的操作的情况下(s105:yes),控制部244不接受该用户的操作(s106)。而且,控制部244使报告部114进行:用于表示不接受该用户的操作的规定报告。

具体而言,控制部244使得为了表示二次电池117a处于充电中而以橙色点亮中的第1灯231在规定的时间(例如数秒)内进行熄灭(s107),取而代之地,使第2灯232在规定的时间(例如数秒)内以绿色进行闪烁(s108)。据此,将不接受该用户的操作的情况、以及电动吸尘器10虽未进行动作但未出现故障的情况报告给用户。当经过上述规定时间时,控制部244使第2灯232熄灭,再次使第1灯231以橙色进行点亮。而且,处理进入到s109。另一方面,在用户没有对操作部113进行使电动吸尘器10动作的操作的情况下(s105:no),处理进入到s109。

接着,控制部244判定:二次电池117a是否充满电(s109)。在二次电池117a没有充满电的情况下(s109:no),处理返回到s101之前,反复进行s101至s109的处理。另一方面,在二次电池117a为充满电的情况下(s109:yes),与s101同样地,控制部244判定:ac适配器20是否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s110)。

而且,在ac适配器20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情况下(s110:yes),处理返回到s105之前,反复进行s105至s110的处理。另一方面,在ac适配器20没有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情况下(s110:no),结束本流程的处理。

<4.优点>

作为比较例,考虑了:不具有进行上述规定报告的功能的电动吸尘器。比较例的电动吸尘器构成为:为了不会出现在二次电池的充电中用户错误地使电动吸尘器进行动作的情形,而使得即便用户触碰操作按键时电动吸尘器也不会进行动作。这种情况下,在二次电池的充电中用户即便对操作部进行操作,电动吸尘器也不显示出任何反应,故而有可能让用户错误地认为电动吸尘器已出现了故障。另外,在用电话而将电动吸尘器不进行动作的状态通报给服务中心时,由于电动吸尘器不能进行有特点的动作,所以有时难以通报准确的状况。

另一方面,根据本实施方式,控制部244在二次电池117a的充电中,不接受用户对操作部113进行的使电动吸尘器10动作的操作,而且还使报告部114进行:用于表示不接受用户进行的使电动吸尘器10动作的操作的规定报告。根据这样的构成,用户根据报告部114进行的报告,能够获知:电动吸尘器10不是出现了故障。另外,在用电话而将电动吸尘器10的状态通报给服务中心时,能够通报电动吸尘器10的准确的状况。据此,能够实现用户的便利性的提高。

根据本实施方式,电动吸尘器10构成为:即便二次电池117a不是在充电中,在ac适配器20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状态下控制部244也使报告部114进行上述规定报告。根据这样的构成,例如,虽然ac适配器20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但是在ac适配器20没有连接于插座c的情况、或者二次电池117a处于充满电的情况下等,也能够将不接受用户对操作部113进行的操作这一情况通知给用户。

根据本实施方式,控制部244使第2灯232进行点亮或者闪烁,来作为上述规定报告。根据这样的构成,通过简易的构成,就能够对用户进行所必要的报告。

根据本实施方式,操作部113配置在与把持部112相邻的区域。第2灯232配置在:相对于操作部113而言位于与把持部112相反那一侧的位置。根据这样的构成,即便是在用户对操作部113进行的操作中,用户的手也难以遮挡住报告部114。由此,与报告部114处于相对远离操作部113的位置的情况、或者报告部114处于用户的手能够遮挡住报告部114的位置的情况相比,用户更容易注意到来自报告部114的报告。

根据本实施方式,作为上述规定报告的第2灯232的点亮或闪烁是与报告下述的情形时的第2灯232的点亮或闪烁相同的形态,即:当在使用电动吸尘器10的情况下用户对操作部113进行了无效的操作时,报告该操作为错误的情形。根据这样的构成,由于对按键操作关系的错误进行了统一,因此,对用户来说,容易明白:这不是用户进行充电关系上的错误而是按键操作关系的错误。

在此,在第2灯232以赤色或黄色这样的危险色来进行点亮或闪烁的情况下,接受了上述规定报告的用户容易产生下述这样的错觉,即:是不是出现了故障或重大的错误呢。另外,当针对用户自行进行的操作而发出危险色的光时,用户就容易变得特别不安。

另一方面,根据本实施方式,第2灯232以与危险色不同的颜色来进行点亮或闪烁。根据这样的构成,在进行了上述规定报告的情况下,用户就会难以产生出:出现了故障或重大的错误这样的错觉,能够舒适地使用电动吸尘器10。

根据本实施方式,报告部114包括:在二次电池117a的充电中进行发光的第1灯231、以及在进行上述规定报告的情况下进行发光的第2灯232。当在二次电池117a的充电中进行上述规定报告的情况下,控制部244使发光中的第1灯231熄灭,而使第2灯232进行发光。根据这样的构成,通过使一旦发光就会难以分辨出的第1灯231进行熄灭,能够强调出第2灯232的发光。据此,用户就会容易接受上述规定报告。

根据本实施方式,报告部114具有窗部221。第1灯231以及第2灯232双方借助1个窗部221而向电动吸尘器10的外部照射光。根据这样的构成,通过对窗部221进行共用化,能够降低电动吸尘器10的制造成本。另外,通过减少灯的发光部位的数量,在用户确认灯时,只要确认到很少的部位即可,因此,对用户来说更容易清楚明了。

接着,对第1实施方式的几个变形例进行说明。另外,在各变形例中,以下所说明的构成以外的构成是与第1实施方式相同的。

(第1实施方式的第1变形例)

图8是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第1变形例的电动吸尘器10以及充电座20a的立体图。在本变形例中,替换ac适配器20,而是在充电座20a来设置电动吸尘器10。电动吸尘器10具有:通过将电动吸尘器10设置在充电座20a而与充电座20a的连接端子25连接起来的外部连接端子118。充电座20a是“外部的充电用部件”的一例。

充电座20a具有:对电动吸尘器10进行支承的承接部26。承接部26例如包括:从下方对电动吸尘器10的吸入口体130进行支承的第1承接部26a、以及从后方对电动吸尘器10进行支承的第2承接部26b。不过,充电座20a的形状并非限定于上述例子。充电座20a也可以是:通过壁挂或者吊挂电动吸尘器10来设置电动吸尘器10这种类型的充电座。

在本变形例中,报告部114配置于:在电动吸尘器10被设置于充电座20a的状态下,不是与充电座20a相面对的位置。例如,在将电动吸尘器10装配于充电座20a的状态下,报告部114朝着与充电座20a相反的那一侧。在将电动吸尘器10装配于充电座20a的状态下,当用户对操作部113进行了使电动吸尘器10动作的操作的情况下,控制部244不接受该用户的操作,而且使报告部114进行上述规定报告。根据这样的构成,即便是在将电动吸尘器10设置在充电座20a的状态,用户也能够容易接收到上述规定报告。另外,关于本变形例的其他详细部分,在第1实施方式的说明中,只要将“ac适配器20”替换成“充电座20a”,将“插头23”替换成“连接端子25”即可。

(第1实施方式的第2变形例)

图9是放大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第2变形例的把持部112、操作部113、以及报告部114的俯视图。在本变形例中,报告部114包括:第1窗部221、第2窗部222、第1灯231、以及第2灯232。

在本变形例中,第2窗部222是在多个窗部221、222之中,位于距离操作部113最近的位置。例如,第2窗部222位于:操作部113与第1窗部221之间的位置。第1灯231配置成与第1窗部221相对应,通过第1窗部221而向电动吸尘器10的外部照射光。第2灯232配置成与第2窗部222相对应,通过第2窗部222而向电动吸尘器10的外部照射光。根据这样的构成,由于第2灯232位于距离操作部113较近的位置,因此,用户容易注意到上述规定报告。

(第2实施方式)

接着,说明第2实施方式。第2实施方式是在报告部114具有灯以外的构成这一点上,与第1实施方式不同。另外,以下说明的构成以外的构成与第1实施方式相同。

图10是放大表示第2实施方式的把持部112、操作部113、以及报告部114的俯视图。根据本实施方式,报告部114具有:包括显示画面261a的显示装置261。显示装置261虽然是例如液晶显示屏或者有机el(electroluminescence)显示屏,但并非限定于此。

根据本实施方式,控制部244使表示不接受用户的操作的文字或者插图等显示于显示画面261a,来作为上述规定报告。例如,控制部244使“不能操作”等文字、或者表示“不能操作”的插图(例如,类似于交通标示的禁止通行那样的插图)显示于显示画面261a。

根据这样的构成,与第1实施方式同样地,能够将用于表示不接受用户的操作的规定报告通报给用户。

另外,报告部114也可以替代显示装置261或者除了显示装置261而具有:能够输出声音(例如语音)的扬声器、或能够输出振动的振动器等。亦即,报告部114也可以利用声音或振动来进行上述规定报告。

接着,说明第2实施方式的几个变形例。另外,在各变形例中,以下说明的构成以外的构成与第1实施方式相同。

(第2实施方式的第1变形例)

图11是放大表示第2实施方式的第1变形例的把持部112、操作部113、以及报告部114的俯视图。在第1变形例中,报告部114与操作部113一体地设置。例如,操作部113包括:含有显示画面261a的显示装置261;以及与显示装置261重叠设置的触摸输入式的输入装置262(例如,静电容量式的触摸传感器)。在通常使用电动吸尘器10时,控制部244使显示画面261a显示出:表示第1、第2、第3操作按键210a、210b、210c的标识m1。用户在显示画面261a中,通过按压与第1、第2、第3操作按键210a、210b、210c相对应的区域,就能够进行与各操作按键210相对应的输入。

在第1变形例中,控制部244对显示画面261a的标识进行变更,来作为上述规定报告。例如,在使用电动吸尘器10时,控制部244使表示操作按键210的第1形态的标识m1显示于显示装置261的显示画面261a。另一方面,在进行上述规定报告的情况下,控制部244使第2形态的标识m2显示于显示装置261的显示画面261a。第2形态的标识m2包括:表示不接受用户的操作的文字或者插图等。例如,第2形态的标识m2包括:“不能操作”等文字、或者表示“不能操作”的插图(例如,类似于交通标示的禁止通行那样的插图)。表示“不能操作”的标识(文字或插图等)在显示画面261a中,被显示在显示有操作按键210区域。

在本变形例中,在二次电池117a处于充电中的情况下,或者即便二次电池117a不是充电中,充电用部件(ac适配器20或充电座20a)也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情况下等,与用户有无对操作部113进行操作没有关系地,控制部244使第2形态的标识m2进行显示。而且,控制部244在二次电池117a处于充电中的期间、或者充电用部件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期间,继续进行第2形态的标识m2。另外,也可以与第1实施方式同样地,只在用户实际对操作部113进行了使电动吸尘器10动作的操作的情况下,控制部244使第2形态的标识m2显示于显示画面261a。

(第2实施方式的第2变形例)

图12是放大表示第2变形例的把持部112、操作部113、以及报告部114的俯视图。在第2变形例中,操作部113以将各操作按键210a、210b、210c隐藏起来的方式对显示画面261a的标识进行变更,来作为上述规定报告。

例如,在使用电动吸尘器10时,控制部244使表示操作按键210的第1形态的标识m1显示于显示装置261的显示画面261a。另一方面,在进行上述规定报告的情况下,控制部244使第2形态的标识m3显示于显示装置261的显示画面261a。第2形态的标识m3是:与第1形态的标识m1相比而将操作按键210隐藏起来的标识。所谓“与第1形态的标识m1相比而将操作按键隐藏起来”是指:并非仅仅限定于显示画面261a的整体变成规定的颜色(例如黑色或灰色等)或插图而完全看不到操作按键210(操作按键210消失了)的情况,还包括操作按键210的标识的颜色变得淡薄、相对于操作按键210的标识而变成其他图案或插图、以及与操作按键210同种或类似色调的背景等等这些被重叠显示从而很难会看清操作按键210等情况。

在本变形例中,在二次电池117a处于充电中的情况下,或者即便二次电池117a不是处于充电中,而充电用部件(ac适配器20或充电座20a)也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情况下,与用户有无对操作部113进行操作没有关系地,控制部244使第2形态的标识m3进行显示。而且,控制部244在二次电池117a处于充电中的期间、或者充电用部件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期间,继续进行第2形态的标识m3。另外,也可以与第1实施方式同样地,只在用户实际对操作部113进行了使电动吸尘器10动作的操作的情况下,控制部244使第2形态的标识m3显示于显示画面261a。

以上,虽然说明了几个实施方式以及变形例,但实施方式并非限定于上述例子。例如,也可以在充电用部件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情况下,只要是充电用部件没有连接于插座的情况,控制部244就不进行上述规定报告,而接受用户对操作部113进行的使电动吸尘器10动作的操作。由此,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以及变形例中,“充电用部件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情况”也可以解读成:“是充电用部件连接于外部连接端子118的情况,且是充电用部件没有连接于外部电源ps的情况”。

另外,在上述的说明中,作为“点亮”而说明的部分可以解读成“闪烁”,反之,作为“闪烁”而说明的部分也可以解读成“点亮”。

根据以上说明的至少1个实施方式,通过具有下述的控制部,能够实现便利性的提高,即,该控制部在二次电池的充电中不接受用户对操作部进行的使马达驱动的操作,而且使报告部进行:用于表示不接受用户进行的使马达驱动的操作的规定报告。

虽然说明了本发明的几个实施方式,但是,这些实施方式只是作为例子提示而已,并非意欲限定发明的范围。这些新的实施方式能够以其它各种形式实施,在不脱离发明的要旨的范围内,能够进行各种省略、置换、变更。这些实施方式及其变形均包含于本发明的范围、要旨,并且同样地包含于权利要求的范围所记载的发明及其等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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