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779989发布日期:2021-01-30 00:37阅读:83来源:国知局
柜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柜体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柜体结构。


背景技术:

[0002]
玻璃柜主要用于物品的陈列以及展示等,如酒柜、餐边柜等,通过玻璃柜更能衬托出物品的档次和形象,在搭配上灯光后,更能吸引人们的眼球,此外,玻璃柜还能美化周围的环境。
[0003]
传统的玻璃柜内通常设置有用于放置物品的层板,层板往往需要连接件与玻璃进行固定,非常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0004]
基于此,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柜体结构。
[0005]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0006]
一种柜体结构,包括固定于底座上的玻璃柜身以及设于所述柜身内的层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竖直的支撑柱,所述层板固定于所述支撑柱上,所述支撑柱固定于所述底座上。
[0007]
所述玻璃为透明玻璃。
[0008]
所述柜体为酒柜。
[0009]
所述底座呈柜状,其下侧设有支撑脚;
[0010]
所述玻璃柜身包括骨架、位于前侧的柜门、位于后侧的后侧板、位于左右两侧的左右侧板、位于顶部的顶板和转角板以及位于底部的底板,所述柜门与所述底座以及骨架铰接,所述后侧板、左右侧板、顶板、转角板以及底板均固定于所述骨架上,且所述柜门、左右侧板、顶板以及转角板均为玻璃板,所述后侧板为玻璃板或者皮革板,所述底板为皮革板,所述皮革板由木板外包皮革构成;
[0011]
所述支撑柱的下端向下穿入所述底座内且与该底座的底部固定。
[0012]
所述层板为多块,多块层板依次上下间隔布置,所述支撑柱由中心线重合的多个柱体构成,所述多个柱体上下依次布置于相邻的层板以及位于底部的层板和所述底座的底部之间,位于顶部的层板通过其下表面的盲孔与柱体的上端固定,其余层板通过上下表面的盲孔与柱体固定。
[0013]
所述底座上表面具有左右对称且前后方向的凹槽,所述骨架包括水平布置的环形杆以及两个倒u形杆,所述环形杆左右长、前后窄,所述两个倒u形杆沿所述环形杆的中心线左右对称布置,所述倒u形杆的上部两侧与所述环形杆的前后侧固定,且该倒u形杆的下部两端向下延伸并插入所述凹槽内,所述环形杆以及倒u形杆上具有与所述后侧板、左右侧板、顶板以及转角板固定的卡口,所述底板固定于所述底座的上表面,所述柜门通过铰接件与所述底座的上表面以及环形杆铰接。
[0014]
所述柜体为餐边柜。
[0015]
所述底座包括底座下板、底座上板以及设于所述底座下板下侧的支撑脚,所述底座下板的边缘具有一圈第一凸起,所述第一凸起的边缘具有一圈第二凸起,所述底座上板的边缘固定于所述第一凸起上,其与所述第二凸起之间形成第一卡口;
[0016]
所述玻璃柜身包括顶板、柜门、后侧板、左右侧板以及台板,所述后侧板以及左右侧板的下侧与所述第一卡口卡接,所述顶板的边缘具有第二卡口,所述顶板通过所述第二卡口与所述后侧板以及左右侧板的上侧卡接,所述柜门通过铰接件与所述底座上板以及顶板铰接,所述台板位于所述顶板的上方,所述顶板以及后侧板均为木板,所述柜门以及左右侧板均为玻璃板;
[0017]
所述支撑柱的下端固定于所述底座上板上,上端向上穿过所述顶板与所述台板固定。
[0018]
所述层板为一块,所述支撑柱由中心线重合的两个柱体构成,所述两个柱体上下依次布置于所述层板和台板之间以及所述层板和底座上板之间,所述层板通过其上下表面的盲孔与柱体固定,所述台板通过其下表面的盲孔与柱体固定。
[0019]
所述支撑柱为一对,一对支撑柱左右间隔布置。
[0020]
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撑柱固定层板,简单方便,并且层板与玻璃不接触,在柜体用于展示物品时,能带来更佳的展示效果。
附图说明
[0021]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0022]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0023]
图2为图1的竖向剖视图;
[0024]
图3为图1的横向剖视图;
[0025]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0026]
图5为图4的右视结构示意图;
[0027]
图6为图4的竖向剖视截面图;
[0028]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2中顶板与左右侧板的卡接示意图;
[0029]
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2中底座板与左右侧板的卡接示意图;
[0030]
图9为本实用新型的层板的下表面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1]
如图1、图4以及图6所示,一种柜体结构,包括底座1100、玻璃柜身1200以及层板1300以及竖直布置的支撑柱1400,玻璃柜身1200固定于底座1100上,层板1300设于柜身1200内,且固定于支撑柱1400上,支撑柱1400固定于底座1100上。
[0032]
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撑柱1400固定层板1300,简单方便,并且层板1300与玻璃不接触,在柜体用于展示物品时,能带来更佳的展示效果。
[0033]
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玻璃为透明玻璃,柜体的主要用途为展示。
[0034]
较佳地,如图9所示,层板1300外包有皮革层1320,且该层板1300的下表面嵌有一圈从皮革层露出的l ed灯带1310,展示效果更佳。
[0035]
较佳地,支撑柱1400为一对,一对支撑柱1400左右间隔布置。
[0036]
实施例1
[0037]
如图1-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柜体为酒柜。
[0038]
其中,底座1100呈柜状,其下侧设有支撑脚1110。
[0039]
玻璃柜身1200包括骨架1210、位于前侧的柜门1220、位于后侧的后侧板1230、位于左右两侧的左右侧板1240、位于顶部的顶板1250和转角板1260以及位于底部的底板1270,柜门1220与底座1100以及骨架1210铰接,后侧板1230、左右侧板1240、顶板1250、转角板1260以及底板1270均固定于骨架1210上,转角板1260为两块,设置于顶板1250与左右侧板1240之间。
[0040]
其中,柜门1220、左右侧板1240、顶板1250以及转角板1260均为玻璃板,柜门1220上设有水晶把手,后侧板1230为玻璃板或者皮革板,底板1270为皮革板,皮革板由木板外包皮革构成。
[0041]
如图3所示,支撑柱1400的下端向下穿入底座1100内且与底座1100的底部固定。
[0042]
如图1以及图3所示,层板1300为多块,多块层板1300依次上下间隔布置,支撑柱1400由中心线重合的多个柱体1410构成,多个柱体1410上下依次布置于相邻的层板1300以及位于底部的层板1300和底座1100的底部之间,位于顶部的层板1300通过其下表面的盲孔1330与柱体的上端固定,其余层板1300通过上下表面的盲孔1330与柱体1410固定。
[0043]
在本实施例中,层板1300为三块。
[0044]
具体地,底座1100上表面具有左右对称且前后方向的凹槽,如图1以及图3所示,骨架1210包括水平布置的环形杆1211以及两个倒u形杆1212,环形杆1211左右间距长、前后间距窄,其前后段为直线形,左右段为弧形,两个倒u形杆1212沿环形杆1211的中心线左右对称布置,倒u形杆1212的上部两侧与环形杆1211的前后侧固定,且该倒u形杆1212的下部两端向下延伸并插入上述凹槽内,环形杆1211以及倒u形杆1212上具有与后侧板1230、左右侧板1240、顶板1250以及转角板1260固定的卡口,底板1270固定于底座1100的上表面,柜门1220通过铰接件1221与底座1100的上表面以及环形杆1211铰接。
[0045]
具体地,支撑柱1400为铜柱,底座1100上涂有油漆或者外包皮革,支撑脚1110为金属支撑脚。
[0046]
实施例2
[0047]
如图4-6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柜体为餐边柜。
[0048]
底座1100包括底座下板1110、底座上板1120以及设于底座下板1110下侧的支撑脚1130,底座下板1110的边缘具有一圈第一凸起1111,第一凸起1111的边缘具有一圈第二凸起1112,底座上板1120的边缘固定于第一凸起1111上,其与第二凸起1112之间形成第一卡口,参见图8。
[0049]
玻璃柜身1200包括台板1210、顶板1220、柜门1230、后侧板1240以及左右侧板1250,后侧板1240以及左右侧板1250的下侧与第一卡口卡接(参见图8),顶板1220的边缘具有第二卡口,顶板1220通过第二卡口与后侧板1240以及左右侧板1250的上侧卡接(参见图7),柜门1230通过铰接件1231与底座上板1120以及顶板1220铰接,台板1210位于顶板1220的上方。
[0050]
支撑柱1400的下端固定于底座上板1120上,上端向上穿过顶板1220与台板1210固定。
[0051]
其中,顶板1220以及后侧板均为木板,柜门1230以及左右侧板1250均为玻璃板,柜门1230上设有水晶把手。
[0052]
如图6所示,在本实施例中,层板1300为一块,支撑柱1400由中心线重合的两个柱体1410构成,两个柱体1410上下依次布置于层板1300和台板1210之间以及层板1300和底座上板1120之间,层板1300通过其上下表面的盲孔1330与柱体1410固定,台板1210通过其下表面的盲孔与柱体1410固定。
[0053]
具体地,支撑柱1400为木质支撑柱,其外包有皮革,支撑脚1110为金属支撑脚,底座上板1120以及顶板1220均由木基板以及设于木基板上的皮革构成,顶板1220的木基板的下表面嵌有一圈l ed灯带,台板1210由木基板以及设于木基板上的大理石层构成,木基板的下表面嵌有一圈l ed灯带,展示效果更佳。
[0054]
但是,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例仅是用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用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变化、变型都将落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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