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厨房用便捷性不锈钢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671768发布日期:2021-06-29 23:33阅读:41来源:国知局
一种厨房用便捷性不锈钢厨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厨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厨房用便捷性不锈钢厨具。



背景技术:

厨具是厨房用具的统称,可大致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储藏用具;第二类是洗涤用具;第三类是调理用具;第四类是烹调用具;第五类是进餐用具,而厨桌属于储藏用具,具备多种功能和多种使用方法。

现有的厨房用厨桌在使用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由于厨房厨具的种类较多,大小不一、形状不一,所以一些厨具无法放置于厨桌上,厨桌无法根据厨具的尺寸进行调节使用,导致厨桌空间浪费较多,实用性较差,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厨房用便捷性不锈钢厨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厨房用便捷性不锈钢厨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厨房用便捷性不锈钢厨具,包括四个固定立柱,四个所述固定立柱的中部均设置有螺纹杆,且螺纹杆的两端均与固定立柱焊接连接,四个所述固定立柱的中部底端活动连接有第三放置板,四个所述固定立柱的中部位于第三放置板的顶端通过转动部件活动连接有第二放置板,且转动部件均通过联动部件相连接,四个所述固定立柱的中部位于第二放置板的顶部活动连接有第一放置板;

所述转动部件包括四个固定转轴,四个所述固定转轴均位于第二放置板的四角,且固定转轴与第二放置板为焊接固定,四个所述固定转轴均套设于四个螺纹杆的外部,且四个固定转轴与第二放置板处于同一平面,所述固定转轴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升降齿轮;

所述联动部件包括四个连接转轴,四个所述连接转轴均位于第二放置板的底部靠近升降齿轮的位置处,所述连接转轴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转动齿轮,所述转动齿轮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联动轴,所述联动轴的外壁底端均匀开设有多个联动齿槽,四个所述联动轴的外圈靠近联动齿槽的位置处均套设有联动齿条,所述联动轴的底端固定连接有调节转环。

优选的,所述第一放置板、第二放置板、第三放置板均为同等结构,且第一放置板、第三放置板均安装有转动部件,且第一放置板、第三放置板均可通过转动部件上下位移。

优选的,所述升降齿轮与固定转轴的内环底壁相连接,所述固定转轴的内环内壁设置有内螺纹,且固定转轴的内环与螺纹杆螺纹旋转连接。

优选的,所述转动齿轮、升降齿轮配合使用,且四个转动齿轮与四个升降齿轮均处于同一平面。

优选的,所述联动齿条的内壁均匀设置有多个联动齿牙,且联动齿牙、联动齿槽配合使用。

优选的,所述第二放置板的底部安装有保护外板,且所述保护外板将联动部件包裹在内,所述保护外板的侧壁靠近升降齿轮的位置处均开设有调节侧槽,且保护外板的底壁均开设有与调节转环配合使用的圆孔。

优选的,所述圆孔的直径大于调节转环的直径,且调节转环的底端超出圆孔五公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通过转动部件和联动部件的设置,提高了厨桌的功能性,通过转动部件可使得固定转轴在螺纹杆的外部上下滑动,通过联动部件可带动多个固定转轴同时转动、同时上下滑动,操作简单便捷,只需旋转一个调节转环,即可带动多个转动齿轮转动,且稳定性较高,有效的使得厨桌根据厨具的尺寸、形状调节高度使用,节省了空间,提高了厨桌的利用率,提高了实用性。

通过保护外板的设置,有效的将联动部件包裹在内,减少了使用人员与联动部件接触的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性,且不会影响厨桌的正常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侧视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2中a处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转动齿轮、联动轴升降齿轮底视剖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联动齿条、联动轴底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保护外板底视图。

图中:1、第一放置板;2、固定立柱;3、螺纹杆;4、第二放置板;5、第三放置板;6、固定转轴;7、联动齿条;8、连接转轴;9、转动齿轮;10、联动轴;11、联动齿槽;12、调节转环;13、升降齿轮;14、联动齿牙;15、保护外板;16、调节侧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至图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厨房用便捷性不锈钢厨具,包括四个固定立柱2,四个固定立柱2的中部均设置有螺纹杆3,且螺纹杆3的两端均与固定立柱2焊接连接,四个固定立柱2可参阅图1,四个固定立柱2均为同等结构,四个固定立柱2的中部底端活动连接有第三放置板5,四个固定立柱2的中部位于第三放置板5的顶端通过转动部件活动连接有第二放置板4,且转动部件均通过联动部件相连接,四个固定立柱2的中部位于第二放置板4的顶部活动连接有第一放置板1;

可参阅图1、图2、图3、图4,转动部件包括四个固定转轴6,四个固定转轴6均位于第二放置板4的四角,且固定转轴6与第二放置板4为焊接固定,四个固定转轴6与螺纹杆3、第二放置板4的位置可参阅图1,四个固定转轴6均套设于四个螺纹杆3的外部,且四个固定转轴6与第二放置板4处于同一平面,固定转轴6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升降齿轮13,升降齿轮13的结构可参阅图3和图4,升降齿轮13与固定转轴6的内环底壁相连接,固定转轴6的内环内壁设置有内螺纹,且固定转轴6的内环与螺纹杆3螺纹旋转连接,升降齿轮13转动时可带动固定转轴6的内环转动,固定转轴6的外环外壁与第二放置板4焊接连接,当升降齿轮13转动带动固定转轴6的内环转动时,固定转轴6的内环与螺纹杆3螺纹旋转,从而可以调节固定转轴6的位移;

可参阅图1、图2、图3,第二放置板4中线右侧的两个螺纹杆3的螺纹方向与固定转轴6的螺纹方向为正向,第二放置板4中线左侧的两个螺纹杆3的螺纹方向与固定转轴6的螺纹反向为反向,使得四个固定转轴6同时与螺纹杆3螺纹旋转时,可带动、调节第二放置板4平整上下位移。

可参阅图2、图3、图5,联动部件包括四个连接转轴8,四个连接转轴8均位于第二放置板4的底部靠近升降齿轮13的位置处,连接转轴8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转动齿轮9,转动齿轮9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联动轴10,联动轴10的外壁底端均匀开设有多个联动齿槽11,四个联动轴10的外圈靠近联动齿槽11的位置处均套设有联动齿条7,联动轴10的底端固定连接有调节转环12,连接转轴8、转动齿轮9、联动轴10、调节转环12均为同轴圆心,转动四个调节转环12中的其中一个,即可使得调节转环12带动联动轴10、转动齿轮9转动,联动轴10转动时,联动轴10外壁的联动齿槽11与联动齿条7内壁的联动齿牙14不断咬合分离,从而使得联动齿条7转动,联动齿条7的转动即可带动其余三个联动轴10转动,从而使得四个联动轴10、转动齿轮9转动,转动齿轮9与升降齿轮13的不断咬合分离,从而带动了升降齿轮13转动,升降齿轮13与固定转轴6的内环底壁连接,即可带动固定转轴6与螺纹杆3螺纹旋转固定,从而使得第二放置板4随之上下位移。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可参与图1,第一放置板1、第二放置板4、第三放置板5均为同等结构,且第一放置板1、第三放置板5均安装有转动部件,第一放置板1、第三放置板5的转动部件图中省略,且第一放置板1、第三放置板5均可通过转动部件上下位移。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可参阅图3,转动齿轮9、升降齿轮13配合使用,且四个转动齿轮9与四个升降齿轮13均处于同一平面,使得四个转动齿轮9转动后,都可与升降齿轮13不断咬合分离,从而带动升降齿轮13转动。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可参阅图5,联动齿条7的内壁均匀设置有多个联动齿牙14,且联动齿牙14、联动齿槽11配合使用。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可参阅图6,第二放置板4的底部安装有保护外板15,且保护外板15将联动部件包裹在内,保护外板15的侧壁靠近升降齿轮13的位置处均开设有调节侧槽16,且保护外板15的底壁均开设有与调节转环12配合使用的圆孔,圆孔的直径大于调节转环12的直径,且调节转环12的底端超出圆孔五公分,将保护外板15安装后,可将联动部件包裹在内,减少了使用人员与联动部件接触的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性,且不会影响厨桌的正常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流程:当需要调节第二放置板4的高度时,只需随意转动第二放置板4底部的其中一个调节转环12,即可使得调节转环12带动联动轴10、转动齿轮9转动,联动轴10转动时,联动轴10外壁的联动齿槽11与联动齿条7内壁的联动齿牙14不断咬合分离,从而使得联动齿条7转动,联动齿条7的转动即可带动其余三个联动轴10转动,从而使得四个联动轴10、转动齿轮9转动,转动齿轮9与升降齿轮13的不断咬合分离,从而带动了升降齿轮13转动,升降齿轮13与固定转轴6的内环底壁连接,即可带动固定转轴6与螺纹杆3螺纹旋转固定,从而使得第二放置板4随之上下位移,从而移动时相对平稳。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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