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扣板展示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036003发布日期:2021-10-24 06:21阅读:326来源:国知局
铝扣板展示架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展示架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铝扣板展示架。


背景技术:

2.展示架主要是用于商品的展示,常用在商场或市场内,方便顾客直观的观察商品的结构。
3.目前市场上大多的铝扣板展示架中,一种规格尺寸的铝扣板展示架一般只能供特定尺寸的铝扣板进行摆放,需要摆放多种尺寸的铝扣板时,也只能设置多种规格尺寸的铝扣板展示架,实用性差。


技术实现要素:

4.基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实用性高的铝扣板展示架。
5.一种铝扣板展示架,包括两个竖直设置且相互正对的固定框架、连接管以及移动管;所述固定框架包括第一立管、第二立管、第一固定管、第二固定管以及导向件,所述第一固定管和所述第二固定管对应连接于所述第一立管和第二立管的上部和下部之间,所述第一立管和第二立管中部之间且沿高度方向均布有多个所述导向件,两所述固定框架的多个导向件之间一一对应,相互对应的两所述导向件之间相互连接有所述移动管,且所述移动管可沿所述导向件长度方向调节位置,两所述固定框架的两所述第一立管之间和两所述第二立管之间沿高度方向均连接有多个与所述导向件对应的所述连接管。
6.在本实用新型中,铝扣板的四周均设有开口,以使铝扣板的开口能扣设于所述移动管和所述连接管上部,进而实现铝扣板的固定,所述铝扣板展示架中,所述移动管可沿所述导向件长度方向调节位置,以方便用户根据需要增加移动管的数量,并且调节所述移动管的位置来适应性放置多种尺寸的铝扣板,大大提高了所述铝扣板展示架的实用性。
7.优选地,所述连接管包括固定连接管和支撑连接管,两所述固定框架的两所述第一立管的上部和下部之间与两所述第二立管的上部和下部之间均连接有所述固定连接管;
8.所述固定连接管的两端开口均盖设有固定片,所述第一立管和第二立管上均设有固定螺栓,且所述固定螺栓与所述固定片螺纹连接。
9.优选地,两所述固定框架的两所述第一立管相互正对的两侧和两所述第二立管相互正对的两侧均对应设有连接孔,所述支撑连接管的两端对应伸入两所述第一立管相互对应的两所述连接孔,和两所述第二立管相互对应的两所述连接孔。
10.优选地,所述导向件沿所述第一立管至第二立管的方向上朝下倾斜。
11.优选地,两所述固定框架上相对应的两所述导向件相互正对的两侧均沿长度方向开设有导向槽,所述移动管的两端伸入两所述导向槽内,并且所述移动管可沿所述导向槽移动。
12.优选地,所述移动管的两端与两所述导向槽槽底之间均存有间隙。
13.优选地,所述导向件由铁板弯折成凹型结构而制成,并且内凹处为所述导向槽。
14.优选地,所述第一立管上端朝上延伸出所述第一固定管,并形成延伸部,两所述固定框架的两所述延伸部之间连接有广告板。
15.优选地,两所述延伸部相互正对的两侧均设有固定耳板,所述广告板的两侧通过固定螺栓对应固定于两所述固定耳板上。
16.优选地,两所述延伸部之间相互连接有加固管,所述广告板下部抵接于所述加固管上部。
17.相对于现有技术来说,本实用新型的所述铝扣板展示架中,用户可根据铝扣板的尺寸,合理选择移动管的数量和位置,以适应对多种尺寸的铝扣板的放置,提高所述铝扣板展示架的实用性;同时,所述铝扣板展示架的结构更加简单,有利于节省生产成本。
18.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实施,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一实施例的立体图;
20.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固定框架的结构示意图。
21.附图标记:1、固定框架;11、第一立管;12、第二立管;13、第一固定管;14、第二固定管;15、导向件;16、延伸部;2、固定连接管;3、支撑连接管;4、广告板;5、固定耳板;6、加固管。
具体实施方式
22.在本说明书中提到或者可能提到的上、下、左、右、前、后、正面、背面、顶部、底部等方位用语是相对于其构造进行定义的,它们是相对的概念。因此,有可能会根据其所处不同位置、不同使用状态而进行相应地变化。所以,也不应当将这些或者其他的方位用语解释为限制性用语。
23.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公开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公开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方法的例子。
24.在本公开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公开。在本公开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还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并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组合。
25.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铝扣板展示架,包括两个竖直设置且相互正对的固定框架1、连接管以及移动管;所述固定框架1包括第一立管11、第二立管12、第一固定管13、第二固定管14以及导向件15,所述第一固定管13和所述第二固定管14对应连接于所述第一立管11和第二立管12的上部和下部之间,所述第一立管11和第二立管12中部之间且沿高度方向均布有多个所述导向件15,两所述固定框架1的多个导向件15之间一一对应,相互对应的两所述导向件15之间相互连接有所述移动管,且所述移动管可沿所述导向件15长度方向调节位置,两所述固定框架1的两所述第一立管11之间和两所述第二立管12之间沿高度方向均连接有多个与所述导向件15对应的所述连接管,也即是,两所述第一立管11之间的连接管对应于所述导向件15的一端,两所述第二立管12之间的连接管对应于所
述导向件15的另一端。
26.在本实用新型中,铝扣板的四周均设有开口,以使铝扣板的开口能扣设于所述移动管和所述连接管上部,进而实现铝扣板的固定,所述铝扣板展示架中,所述移动管可沿所述导向件15长度方向调节位置,以方便用户根据需要增加移动管的数量,并且调节所述移动管的位置来适应性放置多种尺寸的铝扣板,大大提高了所述铝扣板展示架的实用性。
27.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管包括固定连接管2和支撑连接管3,两所述固定框架1的两所述第一立管11的上部和下部与两所述第二立管12的上部和下部之间均连接有所述固定连接管2;所述固定连接管2的两端开口均盖设有固定片,所述固定片与所述固定连接管2焊接固定,所述第一立管11和第二立管12上均设有固定螺栓,且所述固定螺栓与所述固定片螺纹连接,以将所述固定连接管2与所述第一立管11和第二立管12进行固定,进而保证两所述固定框架1之间的稳固性。
28.优选地,两所述固定框架1的两所述第一立管11相互正对的两侧和两所述第二立管12相互正对的两侧均对应设有连接孔,所述支撑连接管3的两端对应伸入两所述第一立管11相互对应的两所述连接孔,和两所述第二立管12相互对应的两所述连接孔内,并且所述支撑连接管3的两端与所述第一立管11和所述第二立管12的内侧壁均存有间隙,进而可以方便将所述支撑连接管3安装于两所述第一立管11之间和两所述第二立管12之间,也即是,相对的两所述第一立管11和相对的两所述第二立管12之间的支撑连接管3在两所述固定框架1连成一体过程中,需要将所述支撑连接管3的两端先对应伸入两所述连接孔内,并且支撑连接管3的两端与所述第一立管11和所述第二立管12的内侧壁均存有间隙,进而不会影响两所述固定框架1连成一体,并且在所述支撑连接管3的两端不会脱离出两相对的所述连接孔。
29.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导向件15倾斜设置,所述导向件15沿所述第一立管11至第二立管12的方向上朝下倾斜,进而在将铝扣板放置于所述铝扣板展示架上后,铝扣板呈倾斜摆放,进而方便顾客对铝扣板进行观察,提高所述铝扣板展示架的实用性。
30.优选地,两所述固定框架1上相对应的两所述导向件15相互正对的两侧均沿长度方向开设有导向槽,所述移动管的两端伸入两所述导向槽内,并且所述移动管可沿所述导向槽移动。
31.通过所述导向槽的设置,进而可以给所述移动管位置的调节起导向作用,方便所述铝扣板展示架的使用。
32.进一步地,所述移动管的两端与两所述导向槽槽底之间均存有间隙,进而在移动管相对于所述导向件15倾斜时,可以将所述移动管从两所述导向件15之间拆卸出来,方便了所述铝扣板展示架的使用。
33.更进一步地,所述导向件15由铁板弯折成凹型结构而制成,并且内凹处为所述导向槽,进而在所述移动管伸入所述导向槽内后,所述导向槽两侧壁能弹性夹紧所述移动管,以使所述移动管不易受外力而导致位置发生偏移,保证所述铝扣板展示架的正常使用。
34.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立管11上端朝上延伸出所述第一固定管13,并形成延伸部16,两所述固定框架1的两所述延伸部16之间连接有广告板4。
35.通过所述广告板4的设置,以方便向顾客展示产品信息,提高所述铝扣板展示架的实用性。
36.优选地,两所述延伸部16相互正对的两侧均设有固定耳板5,所述广告板4的两侧通过固定螺栓对应固定于两所述固定耳板5上,以实现所述广告板4的可拆卸连接。
37.进一步地,两所述延伸部16之间相互连接有加固管6,所述广告板4下部抵接于所述加固管6上部,进而对所述广告板4起到支撑作用,以保证所述广告板4位置的稳定,同时,通过所述加固管6的设置,同样加强了两所述固定框架1之间的连接稳定性。
38.综上,相对于现有技术来说,本实用新型的所述铝扣板展示架中,用户可根据铝扣板的尺寸,合理选择移动管的数量和位置,以适应对多种尺寸的铝扣板的放置,提高所述铝扣板展示架的实用性;同时,所述铝扣板展示架的结构更加简单,有利于节省生产成本。
39.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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