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多功能亚克力展览展示柜。
背景技术:2.展示柜常见于公司展厅、展览会、百货商场等,在工艺品、礼品、珠宝、化妆品等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另外,展示柜还是实验教学方式中一个重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可以让学生直观的观察到所学事物的外形。
3.申请人经过检索发现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多功能玻璃展示柜”,其公开(公告)号为“cn214905444u”,该专利主要通过展示盘、移动块、固定组件、转动组件、转动轴,达到有利于提高展示柜的展示效果,但是设计的展示柜体积较大,且展示柜里存放着较多的展示品,在更换展示地点时需要对其进行移动,移动时十分困难且费时费力,在移动的过程中还容易对展示柜造成磨损。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亚克力展览展示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展示柜体积较大,且展示柜里存放着较多的展示品,在更换展示地点时需要对其进行移动,移动时十分困难且费时费力,在移动的过程中还容易对展示柜造成磨损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多功能亚克力展览展示柜,包括展示柜和下箱体,所述展示柜的下表面与下箱体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所述下箱体内壁的上侧固定连接有下框架,所述下箱体内壁上侧的中心处固定连接有伺服电机,所述伺服电机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的前后表面均啮合连接有齿轮,两个所述齿轮的内壁均固定连接有第一转动杆,两个所述第一转动杆杆壁的左右两侧均通过第一轴承与下框架内壁的左右两侧转动连接,两个所述第一转动杆的左右两端均固定连接有驱动杆,多个所述驱动杆的下端均固定连接有驱动块,多个所述驱动块的表面开设有滑槽,所述下箱体内壁的上侧均设置有伸缩移动装置。
6.优选的,所述伸缩移动装置包括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上表面与下箱体内壁的上侧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块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空心支柱,所述空心支柱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开口,所述空心支柱的内壁滑动连接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上表面的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块,两个所述支撑块的相对一面共同固定连接有滑动杆,所述滑动杆的杆壁与滑槽的内壁滑动连接,所述伸缩杆的下端固定连接有万向轮。
7.优选的,所述展示柜内壁左右两侧的中心处均固定连接有线路管道,两个所述线路管道的相对一面均固定连接有多个补光灯。
8.优选的,所述展示柜的左右表面均固定连接有推杆。
9.优选的,所述展示柜内壁左右两面的下侧共同固定连接有上框架,所述展示柜内壁下侧的中心处通过第二轴承转动连接有第一扇形齿轮,所述第一扇形齿轮的内壁固定连接有旋转杆,所述旋转杆的上端贯穿上框架内壁上侧至其表面,所述旋转杆的上端固定连
接有转动盘。
10.优选的,所述第一扇形齿轮的左表面啮合连接有第二扇形齿轮,所述第二扇形齿轮左侧固定连接有第二转动杆,所述第二转动杆的杆壁通过第三轴承与展示柜内壁左侧的下方转动连接,所述第二转动杆的左端固定连接有摇杆。
11.优选的,所述下箱体下表面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底座,多个所述底座的下表面均固定连接有地垫。
12.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
13.1、通过设置展示柜、下箱体、下框架、伺服电机、螺纹杆、齿轮、第一转动杆、空心支柱、驱动杆、驱动块、开口、滑槽、滑动杆、支撑块、伸缩杆、万向轮、伸缩移动装置,从而能够当展示柜体积较大且内部存放较重的展示品时,我们不便对其进行移动,可以通过将下箱体内部的万向轮伸展出来对展示柜进行支撑固定并方便其移动,移动时简单便捷并且省时省力,进而在搬运时避免磕绊对装置造成损坏。
14.2、通过设置固定块、空心支柱、开口、滑槽、滑动杆、支撑块、伸缩杆、万向轮,从而能够对万向轮进行伸缩,在需要移动装置时,将万向轮伸出对展示柜进行支撑固定并移动,通过设置线路管道和补光灯,从而能够在装置内部光线较暗时,利用补光灯对展示物进行补光,从而更好的呈现展示物,通过设置推杆,从而能够推动推杆配合万向轮方便对装置进行移动。
15.3、通过设置上框架、第一扇形齿轮、旋转杆、转动盘、第二扇形齿轮、第二转动杆、摇杆,从而能够在观赏展示物时,人工转动摇杆使得放在转动盘上的展览物进行转动,从而能多方位的展示展览物,通过设置底座和地垫,从而能够在万向轮被收回,装置不移动时,对装置起到支撑固定的作用,地垫可以对底座进行保护避免与地面摩擦造成损坏。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下箱体侧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空心支柱的侧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20.图中:1、展示柜;2、下箱体;3、下框架;4、伺服电机;5、螺纹杆;6、齿轮;7、第一转动杆;9、空心支柱;10、驱动杆;11、驱动块;12、开口;13、滑槽;14、滑动杆;15、支撑块;16、伸缩杆;17、万向轮;18、线路管道;19、补光灯;20、推杆;21、第一扇形齿轮;22、旋转杆;23、转动盘;24、第二扇形齿轮;25、第二转动杆;26、摇杆;27、上框架;28、底座;29、地垫;30、固定块。
具体实施方式
21.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2.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4所示的一种多功能亚克力展览展示柜,包括展示柜1和下箱体2,展示柜1的下表面与下箱体2的上表面固定连接,下箱体2内壁的上侧固定连接有
下框架3,下箱体2内壁上侧的中心处固定连接有伺服电机4,伺服电机4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螺纹杆5,螺纹杆5的前后表面均啮合连接有齿轮6,两个齿轮6的内壁均固定连接有第一转动杆7,两个第一转动杆7杆壁的左右两侧均通过第一轴承与下框架3内壁的左右两侧转动连接,两个第一转动杆7的左右两端均固定连接有驱动杆10,多个驱动杆10的下端均固定连接有驱动块11,多个驱动块11的表面开设有滑槽13,下箱体2内壁的上侧均设置有伸缩移动装置,能够当展示柜1体积较大且内部存放较重的展示品时,我们不便对其进行移动,可以通过将下箱体2内部的万向轮17伸展出来对展示柜1进行支撑固定并方便其移动,移动时简单便捷并且省时省力,进而在搬运时避免磕绊对装置造成损坏;
23.伸缩移动装置包括固定块30,固定块30的上表面与下箱体2内壁的上侧固定连接,固定块30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空心支柱9,空心支柱9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开口12,空心支柱9的内壁滑动连接有伸缩杆16,伸缩杆16上表面的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块15,两个支撑块15的相对一面共同固定连接有滑动杆14,滑动杆14的杆壁与滑槽13的内壁滑动连接,伸缩杆16的下端固定连接有万向轮17,能够对万向轮17进行伸缩,在需要移动装置时,将万向轮17伸出对展示柜1进行支撑固定并移动。
24.如图1和图2所示,展示柜1内壁左右两侧的中心处均固定连接有线路管道18,两个线路管道18的相对一面均固定连接有多个补光灯19,能够在装置内部光线较暗时,利用补光灯19对展示物进行补光,从而更好的呈现展示物,展示柜1的左右表面均固定连接有推杆20,能够推动推杆20配合万向轮17方便对装置进行移动。
25.如图2所示,展示柜1内壁左右两面的下侧共同固定连接有上框架27,展示柜1内壁下侧的中心处通过第二轴承转动连接有第一扇形齿轮21,第一扇形齿轮21的内壁固定连接有旋转杆22,旋转杆22的上端贯穿上框架27内壁上侧至其表面,旋转杆22的上端固定连接有转动盘23,第一扇形齿轮21的左表面啮合连接有第二扇形齿轮24,第二扇形齿轮24左侧固定连接有第二转动杆25,第二转动杆25的杆壁通过第三轴承与展示柜1内壁左侧的下方转动连接,第二转动杆25的左端固定连接有摇杆26,能够在观赏展示物时,人工转动摇杆26使得放在转动盘23上的展览物进行转动,从而能多方位的展示展览物。
26.如图3所示,下箱体2下表面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底座28,多个底座28的下表面均固定连接有地垫29,能够在万向轮17被收回,装置不移动时,对装置起到支撑固定的作用,地垫29可以对底座28进行保护避免与地面摩擦造成损坏。
27.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当展示物需要展示时,将展示物放在转动盘23上,利用线路管道18外接电源打开补光灯19,对展示物进行补光,人工转动摇杆26,摇杆26带动第二转动杆25进行转动,第二转动杆25转动带动第二扇形齿轮24进行转动,第二扇形齿轮24带动第一扇形齿轮21进行转动,第一扇形齿轮21转动带动旋转杆22进行转动,旋转杆22转动带动转动盘23进行转动,转动盘23转动带动其上方的展示物进行转动,供观光者全方位的观赏;当需要对装置进行移动时,利用外接电源打开伺服电机4,伺服电机4带动螺纹杆5进行转动,螺纹杆5带动齿轮6进行转动,齿轮6带动第一转动杆7进行转动,第一转动杆7带动驱动杆10进行转动,驱动杆10带动驱动块11进行转动,使得滑动杆14在滑槽13的内壁上滑动并向下移动,滑动杆14向下移动使得伸缩杆16向下移动,伸缩杆16向下移动使得万向轮17向下移动,当万向轮17触碰到地面时,将展示柜1向上推动使得万向轮17裸露在外面,当底座28和地垫29悬于空中时关闭伺服电机4,此时万向轮17对装置起到支撑的作用,推动推杆20
利用万向轮17对装置进行移动,当移动到展示地点后,利用外接电源反向启动伺服电机4对万向轮17进行收回,利用底座28和地垫29对装置进行支撑固定。
28.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