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卫生清洁产品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主要应用于洗拖地机等产品中的地刷喷水结构。
背景技术:2.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卫生也更为受到人们的重视,使得吸尘器、洗地机、拖地机等产品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以帮助人们提高生活、工作等场所的环境质量水平,而洗拖地机等产品更是获得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现有此类产品的地刷设置有多个出水口直接与滚刷接触并朝向滚刷喷水,但这种直接喷到滚刷上的喷水结构会导致滚刷湿润程度不均匀,影响洗地清洁效果,导致洗地效果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3.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结构设计更合理、能够将水均匀地分流到滚刷上,使滚刷湿润均匀、能提高清法效果的洗地机地刷喷水结构,该出水结构可以应用于洗地机、拖地机等同类产品。
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洗地机地刷喷水结构,包括有自渗水件,自渗水件具有进水口、水路和喷水嘴,喷水嘴通过水路与进水口连通,其特征在于:所述水路包括有三条孔径相同的主水流通道,分别为1号水流通道、2号水流通道和3号水流通道;1号水流通道连接有1号喷水组,1号喷水组包括有1号左喷水组和1号右喷水组;2号水流通道连接有2号喷水组,2号喷水组包括有2号左喷水组和2号右喷水组;3号水流通道连接有3号喷水组,3号喷水组包括有3号左喷水组和3号右喷水组;各喷水组具有数量相同且口径相等的喷水嘴,各喷水嘴以相同的间隔均匀设置于自渗水件上且与进水口的水流行程相等。
5.进一步地,所述进水口设置于自渗水件的中间位置,1号喷水组及2号喷水组设置于靠近自渗水件两端的位置,3号喷水组则设置于1号喷水组与2号喷水组之间;1号喷水组与2号喷水组以进水口为对称轴形成左右对称的结构,3号喷水组通过一加长的过渡通道与3号水流通道连接,使得3号喷水组与进水口之间的水流行程与1号喷水组及2号喷水组与进水口之间的水流行程相同。
6.进一步地,1号水流通道连接有1号分支通道,1号分支通道连接1号喷水组;2号水流通道连接有2号分支通道,2号分支通道连接2号喷水组;过渡通道连接有3号分支通道,3号分支通道连接3号喷水组。
7.进一步地,1号左喷水组、1号右喷水组、2号左喷水组、2号右喷水组、3号左喷水组及3号右喷水组具有数量相同的喷水嘴。
8.进一步地,所述1号左喷水组包括有1号左末级通道,1号左末级通道与1号分支通道连接,1号左喷水组的喷水嘴与1号左末级通道连接;所述1号右喷水组包括有1号右末级通道,1号右末级通道与1号分支通道连接,1号右喷水组的喷水嘴与1号右末级通道连接;
9.所述2号左喷水组包括有2号左末级通道,2号左末级通道与2号分支通道连接,2号左喷水组的喷水嘴与2号左末级通道连接;所述2号右喷水组包括有2号右末级通道,2号右末级通道与2号分支通道连接,2号右喷水组的喷水嘴与2号右末级通道连接;
10.所述3号左喷水组包括有3号左末级通道,3号左末级通道与3号分支通道连接,3号左喷水组的喷水嘴与3号左末级通道连接;所述3号右喷水组包括有3号右末级通道,3号右末级通道与3号分支通道连接,3号右喷水组的喷水嘴与3号右末级通道连接。
11.进一步地,所述1号左喷水组包括有两个分别设置于1号左末级通道两端的喷水嘴,所述1号右喷水组包括有两个分别设置于1号右末级通道两端的喷水嘴;所述2号左喷水组包括有两个分别设置于2号左末级通道两端的喷水嘴,所述2号右喷水组包括有两个分别设置于2号右末级通道两端的喷水嘴;所述3号左喷水组包括有两个分别设置于3号左末级通道两端的喷水嘴,所述3号右喷水组包括有两个分别设置于3号右末级通道两端的喷水嘴;十二个喷水嘴与进水口之间的水流行程相同,以保证水流同时到达喷水嘴并且水量相同。
12.进一步地,还包括有一餐盖,外盖固定在自渗水件的正面并露出各喷水嘴,对自渗水件进行保护的同时不影响喷水嘴朝滚刷喷水。
13.进一步地,在外盖中设置有分别与1号喷水组、2号喷水组及3号喷水组对应的左避位孔、右避位孔和中间避位孔,通过左避位孔露出1号喷水组,通过右避位孔露出2号喷水组,通过中间避位孔露出3号喷水组。
14.进一步地,在自渗水件上设置有螺丝孔,在外盖上设置有固定孔,通过螺丝穿过固定孔拧入螺丝孔内使外盖与自渗水件结合固定形成自渗水组件。
15.进一步地,在自渗水件的背面设置进水接头,进水接头朝后凸伸(用于连接进水管道)并与进水口连通。
16.本实用新型通过将进水口设置于整个自渗水件的中心位置,一个进水口分出三组水路,三组水路再分别分出两支路,每一支路再均匀设置喷水嘴,并保证各喷水嘴与进水口的水流行程相等,如此使各喷水嘴水量相同而实现直接对着滚刷均匀喷水,确保滚刷湿润程度均匀,从而提高洗地机的清洁效果。
附图说明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自渗水件与外盖的组合结构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自渗水件与外盖的分解结构图;
19.图3为自渗水件的内部水路结构图;
20.图4为自渗水件的侧面示意图。
21.图中,1为自渗水件,11为进水接头,12为进水口,13为1号水流通道,14为2号水流通道,15为3号水流通道,16为过渡通道,17为螺丝孔,2为外盖,21为固定孔,22为左避位孔,23为右避位孔,24为中间避位孔,31为1号左喷水组,32为1号右喷水组,33为1号分支通道,34为1号左末级通道,35为1号右末级通道,41为2号左喷水组,42为2号右喷水组,43为2号分支通道,44为2号左末级通道,45为2号右末级通道,51为3号左喷水组,52为3号右喷水组,53为3号分支通道,54为3号左末级通道,55为3号右末级通道,6为喷水嘴。
具体实施方式
22.本实施例中,参照图1-图4,所述洗地机地刷喷水结构,包括有自渗水件1,自渗水件1具有进水口12、水路和喷水嘴6,喷水嘴6通过水路与进水口12连通;所述水路包括有三条孔径相同的主水流通道,分别为1号水流通道13、2号水流通道14和3号水流通道15;1号水流通道13连接有1号喷水组,1号喷水组包括有1号左喷水组31和1号右喷水组32;2号水流通道14连接有2号喷水组,2号喷水组包括有2号左喷水组41和2号右喷水组42;3号水流通道15连接有3号喷水组,3号喷水组包括有3号左喷水组51和3号右喷水组52;各喷水组具有数量相同且口径相等的喷水嘴6,各喷水嘴6以相同的间隔均匀设置于自渗水件1上且与进水口12的水流行程相等。
23.进水口12设置于自渗水件1的中间位置,1号喷水组及2号喷水组设置于靠近自渗水件1两端的位置,3号喷水组则设置于1号喷水组与2号喷水组之间;1号喷水组与2号喷水组以进水口12为对称轴形成左右对称的结构,3号喷水组通过一加长的过渡通道16与3号水流通道15连接,使得3号喷水组与进水口12之间的水流行程与1号喷水组及2号喷水组与进水口12之间的水流行程相同。
24.1号水流通道13连接有1号分支通道33,1号分支通道33连接1号喷水组;2号水流通道14连接有2号分支通道43,2号分支通道43连接2号喷水组;过渡通道16连接有3号分支通道53,3号分支通道53连接3号喷水组。
25.1号左喷水组31、1号右喷水组32、2号左喷水组41、2号右喷水组41、3号左喷水组51及3号右喷水组52具有数量相同的喷水嘴6。
26.所述1号左喷水组31包括有1号左末级通道34,1号左末级通道34与1号分支通道33连接,1号左喷水组31的喷水嘴6与1号左末级通道34连接;所述1号右喷水组32包括有1号右末级通道35,1号右末级通道35与1号分支通道33连接,1号右喷水组32的喷水嘴6与1号右末级通道35连接;
27.所述2号左喷水组41包括有2号左末级通道44,2号左末级通道44与2号分支通道43连接,2号左喷水组41的喷水嘴6与2号左末级通道44连接;所述2号右喷水组42包括有2号右末级通道45,2号右末级通道45与2号分支通道43连接,2号右喷水组42的喷水嘴6与2号右末级通道45连接;
28.所述3号左喷水组51包括有3号左末级通道54,3号左末级通道54与3号分支通道53连接,3号左喷水组51的喷水嘴6与3号左末级通道54连接;所述3号右喷水组52包括有3号右末级通道55,3号右末级通道55与3号分支通道53连接,3号右喷水组的喷水嘴与3号右末级通道55连接。
29.所述1号左喷水组31包括有两个分别设置于1号左末级通道34两端的喷水嘴6,所述1号右喷水组32包括有两个分别设置于1号右末级通道35两端的喷水嘴6;所述2号左喷水组41包括有两个分别设置于2号左末级通道44两端的喷水嘴6,所述2号右喷水组42包括有两个分别设置于2号右末级通道45两端的喷水嘴6;所述3号左喷水组51包括有两个分别设置于3号左末级通道54两端的喷水嘴6,所述3号右喷水组52包括有两个分别设置于3号右末级通道55两端的喷水嘴6;这样形成一个进水口12拖十二个喷水嘴6的结构,十二个喷水嘴6与进水口12之间的水流行程相同,以保证水流同时到达喷水嘴6并且水量相同。
30.还包括有一餐盖2,外盖2固定在自渗水件1的正面并露出各喷水嘴6,对自渗水件1
进行保护的同时不影响喷水嘴6朝滚刷喷水。
31.在外盖1中设置有分别与1号喷水组、2号喷水组及3号喷水组对应的左避位孔22、右避位孔23和中间避位孔24,通过左避位孔22露出1号喷水组,通过右避位孔23露出2号喷水组,通过中间避位孔24露出3号喷水组。
32.在自渗水件1上设置有螺丝孔17,在外盖2上设置有固定孔21,通过螺丝穿过固定孔21拧入螺丝孔17内使外盖与自渗水件1结合固定形成自渗水组件。
33.在自渗水件1的背面设置进水接头11,进水接头11朝后凸伸(用于连接进水管道)并与进水口12连通。
34.以上已将本实用新型做一详细说明,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而已,当不能限定本技术实施范围,即凡依本技术范围所作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涵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