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属于厨房用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开合锁限烤盘。
背景技术: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对食物安全性方面则是尤为重视;由于对外面所购买的食物的不放心,越来越多的人尽可能地选择自己来进行烹饪。而一件使用方便,功能齐全的烹饪器具不仅能够提高人们对烹饪的兴趣和热情,也能够使烹饪变得更加简单、方便;现有的烹饪器具往往功能单一,人们需要烹饪不同食物时,便需要准备不同的烹饪器具;例如 :现有的三明治面包炉,其具有上、下两个烤盘因而可以同时对面包的两面进行烤制;三明治面包炉也可以用来烤制其他食材,但是由于三明治面包炉结构上的缺陷,其只能呈半开状态 ( 上盖和下盖打开呈约 90
°
),而不能完全打开呈全开状态 ( 上盖和下盖打开呈 180
°
);呈半开状态那样时,烤制食材便只有下烤盘能够使用,而上烤盘因为竖起而无法使用,这样便造成了热量和烤盘空间的浪费。
3.因此针对此结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 cn204379027u,公开了一种能够保持半开状态或者全开状态的上盖可开合限位的三明治面包炉,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如上述技术若弹簧错位,会使限位按钮缩进下壳体内,无法弹出,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如上烤盘与下烤盘开合角度过于限定,仍会存在热量和烤盘空间的浪费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开合角度不过于限定的烤盘,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同时,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且稳定性高、美观的烤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为:一种开合锁限烤盘,包括上烤盘和下烤盘,所述上烤盘上设有支撑臂,所述上烤盘与下烤盘铰接,且铰接处侧面设有可上下移动,并配合支撑臂来调节烤盘开合的限位锁。
5.进一步,所述下烤盘上设有限位锁,所述限位锁包括推动块和第一固定柱。
6.进一步,所述下烤盘上设有支脚,所述支脚中设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内设有第二固定柱,所述限位槽一侧设有活动滑口,所述限位锁容置限位槽中,所述限位锁的推动块穿过活动滑口。
7.进一步,所述限位锁与限位槽之间设有弹簧,所述弹簧两端分别连接限位锁的第一固定柱,及限位槽内设有的第二固定柱,利用弹性支撑让限位锁可在限位槽中活动,并可通过拨动推动块沿活动滑口移动,从而使限位锁在限位槽中下压弹簧运动,再由弹簧回弹复位。
8.进一步,所述支撑臂上设有限位部,所述限位部与限位锁的推动块藕合,所述限位部与推动块配合实现上烤盘与下烤盘开合后的限位,所述移动支撑臂使上烤盘与下烤盘开合,期间限位部与推动块抵触,达到最大活动弧度,当需要调整上烤盘与下烤盘开合角度时,只需拨动推动块,使限位锁在限位槽中下压弹簧运动,便可使上烤盘与下烤盘开合角度
变换。
9.进一步,所述支撑臂上设有滑槽,所述滑槽上装有滑锁,所述滑锁上设有插接件和锁钩,所述滑锁通过插接件与滑槽连接固定,所述滑锁可沿滑槽移动。
10.进一步,所述下烤盘上设有挡阶,所述挡阶上设有阶梯挡位,所述挡阶与滑锁设位相互对应,并与锁钩配合,所述上烤盘与下烤盘闭合后,可通过滑动滑锁,使锁钩咬合挡阶的阶梯挡位。
11.进一步,所述挡阶的阶梯挡位可设置多层,相当于多种挡位,所述上烤盘与下烤盘闭合后,可通过滑动滑锁,使锁钩咬合挡阶阶梯挡位的一层,以增加上烤盘与下烤盘的咬合力,并通过调节滑锁,使锁钩咬合其他挡阶阶挡位的其他层,来增减上烤盘与下烤盘的咬合力。
12.进一步,所述上烤盘的重量无法下压弹簧,所述弹簧的弹性可支撑上烤盘稳定。
13.进一步,所述支撑臂上装有手握,所述手握带有隔热材质,所述滑锁带有隔热材质。
14.进一步,限位锁带有隔热材质,所述支脚可拆卸。
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设置可上下移动,并配合支撑臂来调节烤盘开合的限位锁实现开合角度可调节,同时,设置第一固定柱及第二固定柱配合限位槽让弹簧不会错位及位移,保证产品稳定性,且传统通过按压的方式,在使用中需要用力按压,导致用户使用不便,而本实用新型上下推动在使用上更加省时、省力;现有技术中的烤盘还存在不具有咬合锁定功能,导致在烹饪某些食物时,需要用手压合上下烤盘,这让使用者的安全存在隐患,对此,通过设置滑锁及挡阶的配合,让烤盘具有咬合锁定功能,并能够增减咬合力度,有效的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了使用者的安全。
16.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巧妙地结构实现产品极简化,使整体结构简单,成本低,适合广泛应用。
附图说明
1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公开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状态参考示意图。
19.图2-4为本实用新型部件结构状态参考示意图。
20.图5-6为本实用新型的上烤盘与下烤盘开合及锁定状态参考示意图。
21.图中标记说明:10、下烤盘;11、限位锁;12、推动块;13、第一固定柱;14、弹簧;15、活动滑口;16、限位槽;17、支脚;20、上烤盘;21、手握;22、支撑臂;23、滑锁;24、滑槽;25、插接件;26、锁钩;27、限位部;28、挡阶。
具体实施方式
2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公开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公开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公开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本公开
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公开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基于本公开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公开保护的范围。
23.需要说明的是,下文描述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的实施例的各种方面。应显而易见,本文中所描述的方面可体现于广泛多种形式中,且本文中所描述的任何特定结构及/或功能仅为说明性的。基于本公开,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了解,本文中所描述的一个方面可与任何其它方面独立地实施,且可以各种方式组合这些方面中的两者或两者以上。举例来说,可使用本文中所阐述的任何数目个方面来实施设备及/或实践方法。另外,可使用除了本文中所阐述的方面中的一或多者之外的其它结构及/或功能性实施此设备及/或实践此方法。
24.还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公开的基本构想,图式中仅显示与本公开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25.另外,在以下描述中,提供具体细节是为了便于透彻理解实例;然而,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将理解,可在没有这些特定细节的情况下实践所述方面;本实用新型公开实施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开合锁限烤盘,下述结合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26.参见图1-6可知,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例,一种开合锁限烤盘,包括上烤盘20和下烤盘10,所述上烤盘20与下烤盘10铰接,且铰接处侧面设有限位锁11。
27.优选地,所述限位锁11包括推动块12和第一固定柱13,所述下烤盘10上螺栓连接有支脚17,所述支脚17中设有限位槽16,所述限位槽16内设有第二固定柱,所述限位槽16一侧设有活动滑口15,所述限位锁11容置限位槽16中,所述限位锁11的推动块12穿过活动滑口15。
28.优选地,所述限位锁11与限位槽16之间设有弹簧14,所述弹簧14两端分别连接限位锁11的第一固定柱13,及限位槽16内设有的第二固定柱,利用弹性支撑让限位锁11可在限位槽16中活动,并可通过拨动推动块12沿活动滑口15移动,从而使限位锁11在限位槽16中下压弹簧14运动,再由弹簧14回弹复位。
29.优选地,所述上烤盘20上设有支撑臂22,所述支撑臂22上装有手握21,所述支撑臂22上还设有限位部27,所述限位部27与限位锁11的推动块12藕合,所述限位部27与推动块12配合实现上烤盘20与下烤盘10开合后的限位。
30.优选地,所述移动支撑臂22使上烤盘20与下烤盘21开合,期间限位部27与推动块12抵触,达到最大活动弧度,当需要调整上烤盘20与下烤盘10开合角度时,只需拨动推动块12,使限位锁11在限位槽16中下压弹簧14运动,便可使上烤盘20与下烤盘10开合角度变换。
31.优选地,所述上烤盘20的重量无法直接下压弹簧14,所述弹簧14弹性可支撑上烤盘20。
32.优选地,所述支撑臂22上设有滑槽24,所述滑槽24上装有滑锁23,所述滑锁23上设有插接件25和锁钩26,所述滑锁23通过插接件25与滑槽24连接固定,所述滑锁23可沿滑槽
24移动。
33.优选地,所述下烤盘10上设有挡阶28,所述挡阶28为阶梯状,所述挡阶28的阶梯可设置多层,相当于多种挡位,所述挡阶28与滑锁23设位相互对应,并与锁钩26配合,所述上烤盘20与下烤盘10闭合后,可通过滑动滑锁23,使锁钩26咬合挡阶28阶梯状的一层,以增加上烤盘20与下烤盘10的咬合力,并通过调节滑锁23,使锁钩26咬合其他挡阶28阶梯状的其他层,来增减上烤盘20与下烤盘10的咬合力。
34.优选地,所述当烤盘煎烤不同食品时,通过调节限位锁11及滑锁23来进行配合使用,使烤盘具有多功能,且同时更加实用。
35.优选地,所述手握21、滑锁23及限位锁11均使用或带有隔热材质,在长期使用烤盘时,仍可轻松进行调节,保证了使用者的安全,而隔热材质可包括玻璃纤维、石棉、岩棉等。
36.综上所述,仅为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公开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公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公开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公开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