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高度可调节的桌子(1),特别是具有坐姿工作区和其旁边的站姿工作区的办公桌,其中所述桌子(1)有两个桌板(t1、t2),每个桌板具有左桌侧和右桌侧(ls1、rs1、ls2、rs2)、前桌侧(v)和后桌侧(r),其中,当从所述前桌侧(v)观察时,所述桌板(t1、t2)彼此并排地布置,其中所述两个桌板(t1、t2)布置在两个不同的工作高度(a1、a2)以形成坐姿工作区和站姿工作区,其中所述两个桌板(t1、t2)在高度方向h上以固定或可变的距离相对于彼此紧固,并且其中较高布置的桌板(t1)形成桌面(tf1),在高度方向上观察,所述桌面大部分与下桌板(t2)的桌面几乎完全并排地布置,或在较低的桌板的桌面的外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桌子(1),其中所述桌子(1)仅在第一桌板(t1)的左桌侧(ls1)和第二桌板(t2)的右桌侧(rs2)的区域上或区域中具有桌腿(10、20),并且所述两个桌板(10、20)在各自的另外的桌侧(ls2、rs1)的区域上或区域中通过竖直的悬梁(30)彼此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桌子(1),其中所述桌子(1)在所述第一桌板(t1)的所述左桌侧(ls1)和所述第二桌板(t2)的右桌侧(rs2)的区域上或区域中各自具有正好一个桌腿(10、20),由此每个桌板各自仅由一个桌腿(10、20)支撑在地面上。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桌子(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桌子的中央区域、特别是所述两个桌板(t1、t2)的重叠区域中没有桌腿。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桌子(1),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桌板(t1)在下桌板上方的重叠区域中布置有仅一个侧桌板部分(11),所述侧桌板部分超出的部分小于所述下桌板的桌板表面的25%。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桌子(1),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板(t1、t2)具有相同的基础形状,并且彼此镜像对齐。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桌子(1),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板(t1、t2)在后桌侧(r)各自具有后边缘(hr),所述后边缘相对于相应的外侧的桌侧边缘(tsk)以大约90°的角度延伸,而所述前桌边缘在相应的前桌侧(v)上主要以相对于相应的外部的桌侧边缘(tsk)倾斜的角度延伸,优选地为在35°和55°之间的角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桌子(1),其特征在于,从所述下桌板(t1)的顶侧到所述上桌板的底侧(t2)的距离在27-39cm之间的范围内,优选地在31-36cm之间的范围内,更优选地为33cm。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桌子(1),其特征在于,所述桌子配备智能桌子控制器和传感器系统,其除了高度调节之外还能够自动检测桌子使用者是否位于所述上桌板(t1)的站姿工作区域前面的限定区域或者位于所述下桌板(t2)的坐姿工作区域前面的限定区域。
10.根据权利要求2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桌子(1),其中,所述竖直的悬梁(30)包括具有调节范围的高度调节装置(31),以用于调节所述两个桌板(t1、t2)彼此在高度方向上观察的相对距离。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桌子(1),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下桌板(t2)由所述高度调节装置(31)上的轴承构件(32)引导。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桌子(1),其特征在于,设置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记录所识别的使用者是处于桌子旁的坐姿还是站姿位置,并且根据为所述使用者存储的个人数据,特别是相关的一个或多个身体尺寸,所述控制装置根据坐姿或站姿位置在-7cm至+7cm、优选-3cm至+3cm的范围内执行自动的高度调节。
13.一种用于设置和调整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桌子的一个或两个桌板(t1、t2)的高度的方法,所述桌子通过控制系统自动地或通过使用者主动地调节所述桌子的桌板,特别地在个人使用者从坐姿位置更改为站姿位置和/或从站姿位置更改为坐姿位置时,执行以下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