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清洁装置,所述清洁装置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表面接合元件是第三擦拭器元件,所述第三擦拭器元件从第三擦拭器基部向第三方向延伸,所述第三擦拭部分具有第三擦拭边缘,所述第三擦拭边缘用于与所述表面接合,其中,所述接合部分是所述第三擦拭边缘。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三方向类似于所述第一方向。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三擦拭器基部沿第三轴线是长形的并且在第三端部与第四端部之间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三轴线和所述第一轴线是平行的。
6.根据权利要求2至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所述清洁装置包括平面基部,其中,所述第一擦拭器基部和所述第三擦拭器基部被固定至所述平面基部,其中,所述头部单元联接至所述平面基部,以及所述头部单元包括接纳部,所述接纳部具有孔,所述孔限定出接纳部轴线,所述接纳部用于对杆的端部进行接纳,其中,所述接纳部能够围绕至少第二轴线进行枢转。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擦拭器基部和所述第三擦拭器基部被固定至所述平面基部的相反侧。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平面基部包括彼此相向的相对的两个孔,所述相对的两个孔沿与所述第一轴线和所述第三轴线平行的孔轴线延伸,所述相对的两个孔被设计成对长形杆进行接纳,所述长形杆用于将所述头部单元以可旋转的方式联接至所述平面基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平面基部包括长形的两个抵接部,所述两个抵接部从所述平面基部的顶部面突出,所述两个抵接部形成所述相对的两个孔。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平面基部包括多个增强肋状部,所述增强肋状部从所述两个抵接部延伸,以对所述平面基部进行增强。
11.根据权利要求6至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平面基部、所述第一擦拭器元件和所述第三擦拭器元件形成为单件式模制制品。
12.根据权利要求2至1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擦拭边缘和所述第三擦拭边缘位于同一平面中。
13.根据权利要求2至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擦拭器基部包括第一长形刚性元件,所述第一长形刚性元件至少沿所述第一擦拭器基部的一部分延伸;其中,所述第三擦拭器基部包括第三长形刚性元件,所述第三长形刚性元件至少沿所述第三擦拭器基部的一部分延伸。
14.根据权利要求2至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平面基部包括平面刚性板。
15.根据权利要求2至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平面基部包括附接装置,或者所述平面基部固定有附接装置,或者所述平面基部形成有附接装置,所述附接装置用于与清洁布附接。
16.根据权利要求2至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擦拭边缘和所述第三擦拭边缘限定出擦拭平面,以及,将所述头部单元联接至所述平面基部的联接杆限定出与所述擦拭平面平行的杆平面;其中,所述联接杆距所述第一擦拭器基部和所述第三擦拭器基部中的任一者之间的距离是所述擦拭平面与所述杆平面之间的距离的至少两倍。
17.根据权利要求2至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擦拭器基部与所述头部单元的距离等于所述第三擦拭器基部与所述头部单元的距离。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清洁装置,所述清洁装置包括桥接元件,所述桥接元件从所述第一擦拭器基部延伸,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表面接合元件是与所述桥接元件联接或成一体的。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表面接合元件是与所述桥接元件的远端端部部分联接或成一体的。
20.根据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头部单元是与所述桥接元件联接或成一体的。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头部单元被布置在所述至少一个表面接合元件与所述第一擦拭器基部之间。
22.根据权利要求1至2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头部单元被定位在所述第一擦拭器基部上。
23.根据权利要求1至2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头部单元被定位在所述第一擦拭部分上。
24.根据权利要求1至2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擦拭器元件和所述至少一个表面接合元件是单件式模制制品。
25.根据权利要求1至2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擦拭器元件、所述头部单元和所述至少一个表面接合元件是单件式模制制品。
26.根据权利要求1至2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擦拭器元件和所述至少一个表面接合元件是由弹性体材料制成的。
27.根据权利要求1至2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擦拭器基部包括增强元件,所述增强元件跨越所述第一端部与所述第二端部之间的至少一部分。
28.根据权利要求1至2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擦拭边缘是挠性的。
29.根据权利要求1至2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所述第一擦拭器元件包括第二擦拭部分,所述第二擦拭部分从所述第一擦拭部分向第二方向延伸,所述第二擦拭部分具有第二擦拭边缘。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擦拭部分与所述第一擦拭部分形成约90°的角度。
31.根据权利要求1至3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表面接合元件呈抵接部的形式。
32.根据权利要求1至3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表面接合元件是轮状件。
33.根据权利要求1至3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表面接合元件是清洁工具。
34.根据权利要求1至3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表面接合元件是由以下各者中的至少一者制成的:硅树脂、硅橡胶和橡胶。
35.根据权利要求1至3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擦拭器基部包括刚性元件,所述刚性元件跨越所述第一端部与所述第二端部之间的长度部的至少一部分。
36.根据权利要求1至3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需的所述恒定锐角介于约20°与约60°之间。
37.根据权利要求1至3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擦拭轴线是由所述至少一个表面接合元件与所述第一擦拭边缘之间的几何距离限定的,其中,擦拭方向是沿所述擦拭轴线限定的,使得所述表面接合元件为引导件并且所述第一擦拭边缘跟随在所述表面接合元件之后。
38.根据权利要求1至3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头部单元沿所述擦拭轴线或与所述擦拭轴线平行的轴线被布置在所述表面接合元件与所述第一擦拭边缘之间。
39.根据权利要求1至3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表面接合元件包括主体和表面接合部分,所述表面接合部分是由与所述主体的材料不同的材料制成的。
40.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表面接合部分附接至所述主体。
41.根据权利要求1至4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表面接合元件包括第一磁体构件,所述第一磁体构件能够附接至第二磁体构件。
42.根据权利要求1至4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头部单元包括接纳部,所述接纳部具有孔,所述孔限定出接纳部轴线,所述接纳部用于对杆的端部进行接纳,其中,所述接纳部能够围绕至少第二轴线进行枢转。
43.根据权利要求1至4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头部单元包括联接部分,所述联接部分被构造成与操纵元件联接,其中,所述联接部分能够围绕至少第二轴线进行枢转。
44.根据权利要求1至4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其中,所述表面接合部分和所述第一擦拭边缘限定出第一平面,与所述第一平面平行的第二平面包括第一轴线,以及,与所述第一平面平行的第三平面包括第二轴线,其中,所述第二平面被定位在所述第一平面与所述第三平面之间。
45.一种清洁装置,所述清洁装置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