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用自动装卸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39065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用自动装卸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装卸车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建筑用自动装卸车。



背景技术:

建筑[1]是人们用土、石、木、钢、玻璃、芦苇、塑料、冰块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材料,建造的构筑物。建筑的本身不是目的,建筑的目的是获得建筑所形成的“空间”。是人们为了满足社会生活需要,利用所掌握的物质技术手段,并运用一定的科学规律、风水理念和美学法则创造的人工环境。

建筑用自动装卸车的出现大大方便了建筑中石头泥土的搬运,但是目前阶段的建筑用自动装卸车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例如,无法破开比较坚硬的土地,对其进行泥土抓取,无法精确控制装置的弯曲程度,无法避免抓取过程中,机体失去平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用自动装卸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无法破开比较坚硬的土地,对其进行泥土抓取,无法精确控制装置的弯曲程度,无法避免抓取过程中,机体失去平衡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用自动装卸车,包括车身和支撑杆,所述车身的上方安装有伸缩轴,所述伸缩轴的上方安装有操作室,所述车身的左侧安装有重物储存箱,所述车身的下方安装有旋转轴,所述旋转轴的下方安装有保护壳,所述保护壳的下方安装有车轮,所述车身的右上方安装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下方安装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下方安装有液压装置,所述连接杆的末端安装有转动角控制装置,且与另一个连接杆转动连接,所述支撑杆安装在两个连接杆的下方之间,所述支撑杆的右侧安装有固定套,所述连接杆的下方安装有夹具,且夹具与连接杆通过铰链转动连接,所述夹具的下方安装有抓取爪,所述抓取爪的顶端安装有齿轮。

优选的,所述两个连接杆和支撑杆内均安装有液压装置。

优选的,所述车轮为齿轮状皮带传送轮。

优选的,所述抓取爪与齿轮通过传送带转动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一种建筑用自动装卸车的左侧安装有重物储存箱,可以通过其调节机体的平衡性,避免了由于失去平衡导致的意外事故,大大增大了装置的稳定性和使用的安全性,在装置的连接杆之间的连接处安装有转动角控制装置,通过其可以精确控制连接杆的弯曲程度,无需做多余功,从而节省了能源的消耗,在夹具上安装有抓取爪,且抓取爪上安装有电锯齿轮,通过其可以轻松破开坚硬的泥土,使其可以直接进行施工,节省了翻土的过程,从而节约了施工时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一种建筑用自动装卸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一种建筑用自动装卸车的齿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操作室;2-伸缩轴;3-车身;4-重物储存箱;5-旋转轴;6-保护壳;7-车轮;8-连接杆;9-伸缩杆;10-液压装置;11-转动角控制装置;12-支撑杆;13-固定套;14-铰链;15-夹具;16-抓取爪;17-齿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建筑用自动装卸车,包括车身3和支撑杆12,车身3的上方安装有伸缩轴2,伸缩轴2的上方安装有操作室1,车身3的左侧安装有重物储存箱4,车身3的下方安装有旋转轴5,旋转轴5的下方安装有保护壳6,保护壳6的下方安装有车轮7,车身3的右上方安装有连接杆8,连接杆8的下方安装有伸缩杆9,伸缩杆9的下方安装有液压装置10,连接杆8的末端安装有转动角控制装置11,且与另一个连接杆8转动连接,支撑杆12安装在两个连接杆8的下方之间,支撑杆12的右侧安装有固定套13,连接杆8的下方安装有夹具15,且夹具15与连接杆8通过铰链14转动连接,夹具15的下方安装有抓取爪16,抓取爪16的顶端安装有齿轮17,两个连接杆8和支撑杆12内均安装有液压装置10,车轮7为齿轮状皮带传送轮,抓取爪16与齿轮17通过传送带转动连接。

具体使用方式;该设备在使用时,工作人员进入到操作室1内,通过其控制连接杆8的连接处的转动角控制装置11,使其控制夹具15上的抓取爪16对施工材料进行抓取,通过重物储存箱4时刻调整车身3平衡,通过支撑杆12对连接杆8进行支撑,避免其角度发生大幅度变化,通过连接杆8内的液压装置10使连接杆8伸长或者缩短,从而灵活的施工,通过旋转轴5可以使车身3及其上部装置一起转动,使装置更方便施工。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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