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拆除基坑内支撑梁的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
它包括数个支撑托架和数根方木条(5),
所述支撑托架并排设置在底板(1)上,它包括四根立杆(2)、固接在相邻立杆顶端之间及底端之间的横杆(3)和固接在相邻立杆对角之间的斜杆(4),每个立杆的顶端安装有顶端调节装置(6)、立杆的底端安装有底端调节装置(8),立杆的底端外侧安装有滚轮(9),
每个支撑托架上对称放置有两根方木条(5),每根方木条的两端搁置在相邻的顶端调节装置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拆除基坑内支撑梁的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立杆与横杆及斜杆通过圆盘式卡扣(7)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拆除基坑内支撑梁的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立杆的顶端具有内螺纹,顶端调节装置为可调节U型顶托。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拆除基坑内支撑梁的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顶端调节装置的最大调节长度为300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拆除基坑内支撑梁的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立杆的底端具有内螺纹,所述底端调节装置为可调节底托。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拆除基坑内支撑梁的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调节底托的最大调节长度为80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拆除基坑内支撑梁的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
相邻的支撑托架之间的距离为500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拆除基坑内支撑梁的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板与支撑托架之间放置有垫木(10)。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拆除基坑内支撑梁的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
固接在相邻立杆底端之间的横杆与地面间的距离小于等于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