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卫浴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手动与自动一体的智能坐、蹲式便器水箱。
背景技术:
坐、蹲式便器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设备,现有的坐、蹲式便器虽然造型多样,主要通过按动冲洗按钮得以冲洗,但是其在使用时如果不能及时冲洗,造成整个卫生间,甚至整个房间都有异味。随着电子科技的发展,智能化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方向,现在有的坐、蹲式便器会安装自动感应器,通过传感器感应是否有人进行判断是否冲水。现在的坐、蹲式便器为了节约成本基本上只有其中一种方式,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没电的情况下,通过感应冲水的坐、蹲式便器就没法工作,给生活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手动与自动一体的智能坐、蹲式便器水箱,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手动或自动冲水。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手动与自动一体的智能坐、蹲式便器水箱,包括水箱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的顶部一侧设有进水管,所述进水管的出水口处通过过滤管连接有软管,所述软管的另一端连接自动补水装置,所述水箱内的后侧上部设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内设有排水管,所述排水管的底部侧边开设有排水口,所述排水管的内部设有空心管,所述空心管底部设有与所述排水管内壁配合的活塞,活塞上侧的空心管两侧通过固定连接块分别连接有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上连接有偏心电机装置,所述第二连接杆上端连接有手动拨杆连接片,所述偏心电机装置与水箱箱体外侧的感应控制器连接,所述手动拨杆连接片与水箱箱体外的手动按钮组件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进水管的出水口处设有水量调节阀。
进一步地,所述过滤管内设有可拆卸过滤器。
进一步地,所述自动补水装置的底部设有悬浮子套管,所述悬浮子套管外套设有悬浮子,得到悬浮子上设有水量调节杆,所述水量调节杆的上端通过弹性件与自动补水装置的止水阀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偏心电机装置包括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上设有圆形偏心块,所述圆形偏心块外套有圆环,所述圆环外径向设有连接杆。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实用新型的手动与自动一体的智能坐、蹲式便器水箱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手动或自动控制,避免出现意外状况,而且结构简单,方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偏心电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圆形偏心块和圆环连接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水箱箱体,2-进水管,3-组合面板,31-手动按钮,32-感应控制器,4-出水口,5-水量调节阀,6-过滤管,7-可拆卸过滤器,8-软管,9-自动补水装置,10-悬浮子套管,11-水量调节杆,12-悬浮子,13-固定架,14-偏心电机装置,15-手动拨杆连接片,16-第一连接杆,17-第二连接杆,18-排水管,181-排水口,19-空心管,20-活塞,21-电机,22-偏心块,23-圆环,24-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手动与自动一体的智能坐、蹲式便器水箱,包括水箱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1的顶部一侧设有进水管2,所述进水管2的出水口处通过过滤管6连接有软管8,所述软管8的另一端连接自动补水装置9,所述水箱1内的后侧上部设有固定架13,所述固定架13内设有排水管18,所述排水管18的底部侧边开设有排水口181,所述排水管18的内部设有空心管19,所述空心管19底部设有与所述排水管18内壁配合的活塞20,活塞20上侧的空心管19两侧通过固定连接块分别连接有第一连接杆16和第二连接杆17,所述第一连接杆16上连接有偏心电机装置14,所述第二连接杆17上端连接有手动拨杆连接片15,所述偏心电机装置14与水箱箱体1外侧的感应控制器32连接,所述手动拨杆连接片15与水箱箱体1外的手动按钮组件31连接。
所述进水管2的出水口处设有水量调节阀5,可以调节进水速度。
所述过滤管6内设有可拆卸过滤器7,对进入自动补水装置的水进行过滤,防止特殊情况下水中的杂物堵塞自动补水装置9,不能顺利的对水箱进行补水。
所述自动补水装置9的底部设有悬浮子套管10,所述悬浮子套管10外套设有悬浮子12,得到悬浮子12上设有水量调节杆11,所述水量调节杆11的上端通过弹性件与自动补水装置9的止水阀连接,可以通过水量调节杆11调节悬浮子12的高度,控制进入水箱的水量。
所述偏心电机装置14包括电机21,所述电机21的输出轴上设有圆形偏心块22,所述圆形偏心块22外套有圆环23,所述圆环23外径向设有连接杆24,电机21通过偏心块22使连接杆24处于不同高度,带动第一连接杆16,从而使活塞20进行上下活动,进行冲水和蓄水。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