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土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064738发布日期:2020-03-06 08:21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挖土机,其具有:

下部行走体;

上部回转体,可回转地搭载于所述下部行走体;

驾驶室,搭载于所述上部回转体;

操作装置,设置于所述驾驶室内;

致动器,由所述操作装置驱动;及

控制装置,能够限制所述致动器的动作,

所述控制装置根据所述操作装置是否由操作者的手操作来判断是否需要与所述致动器的动作相关的限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挖土机,其中,

所述控制装置根据安装在所述驾驶室内的1个或多个摄像机的输出来判定所述操作装置是否由操作者的手操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挖土机,其中,

所述控制装置通过减小根据所述操作装置的操作生成的先导压来限制所述致动器的动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挖土机,其中,

通过门锁阀来实现减小所述先导压。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挖土机,其中,

通过门锁阀以外的阀来实现减小所述先导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挖土机,其中,

所述控制装置根据行进踏板是否由操作者的脚操作来判断是否需要基于所述行进踏板的所述致动器的动作的限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挖土机,其具有:

切换阀,设置于先导压生成装置与控制阀之间,

通过所述切换阀控制根据所述操作装置的操作生成的先导压。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挖土机,其具有:

比例减压阀,设置于先导压生成装置与控制阀之间,

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比例减压阀来限制所述致动器的动作。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挖土机,其中,

所述控制装置构成为限制所述致动器的动作直至判定为所述操作装置由操作者的手操作为止。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挖土机,其中,

所述控制装置构成为不限制所述致动器的动作直至判定为所述操作装置未由操作者的手操作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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