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螺杆式旋转牵引智能折叠坝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38781发布日期:2019-07-24 08:52阅读:254来源:国知局
一种螺杆式旋转牵引智能折叠坝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水坝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螺杆式旋转牵引智能折叠坝。



背景技术:

目前广泛应用于河道改善治理的各类传统或所谓新型拦河坝,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且造价高昂,后期维护成本高,施工周期长,影响环境美观。尤其是在遇到恶劣状况时,常易导致垮坝和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发生,给防洪抢险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危险和损害。同时,一旦一座坝的垮塌或拆除重建,将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且施工极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以上技术问题,提供一种从低速电机撷取动力作为驱动螺杆正反均速运转的一种传动牵引装置,依靠匹配电机的强大动力源,完成坝体的起伏升降工作。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螺杆式旋转牵引智能折叠坝,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体式坝体、方形螺套箱、双速防爆变频电机和预埋基础,所述预埋基础上设有导轨,所述方形螺套箱底部通过凹凸导轨卡槽连接于导轨,所述双速防爆变频电机固定于导轨上方,所述方形螺套箱和双速防爆变频电机之间设有安装于导轨上的触碰断电装置,所述方形螺套箱顶部设有润滑油箱,所述方形螺套箱通过驱动螺杆连接于防爆变频电机,所述一体式坝体外表面上设有弹性缓冲垫,所述一体式坝体上设有承载轴承,所述一体式坝体一侧设有锁止梢,所述锁止梢通过钢套环连接于方形螺套箱。

优选的,所述驱动螺杆为不锈钢螺杆。

优选的,所述导轨端部设有限距卡。

优选的,所述润滑油箱底部设有溢油孔。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螺杆式旋转牵引智能折叠坝是在深入研究,充分比较了目前实际应用较为广泛的几种坝型的基础上所研发出来的一种全新的水利机电设备,具有可靠的安全结构,科学的力学原理,拥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快捷的施工安装,灵活的控制方式,合理的造价成本,方便的管理维护,都必将会使得本发明在中小型河道环境治理中,担负重任,大放异彩。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螺杆式旋转牵引智能折叠坝结构示意图。

如图所示:1、弹性缓冲垫,2、一体式坝体,3、承载轴承,4、锁止梢,5、钢套环,6溢油孔,7、润滑油箱,8、驱动螺杆,9、触碰断电装置,10、限距卡,11、凹凸导轨卡槽,12、方形螺套箱,13、导轨,14、双速防爆变频电机,15、预埋基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结合附图,一种螺杆式旋转牵引智能折叠坝,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体式坝体2、方形螺套箱12、双速防爆变频电机14和预埋基础15,所述预埋基础15上设有导轨13,所述方形螺套箱12底部通过凹凸导轨卡槽11连接于导轨13,所述双速防爆变频电机14固定于导轨13上方,所述方形螺套箱12和双速防爆变频电机14之间设有安装于导轨13上的触碰断电装置9,所述方形螺套箱12顶部设有润滑油箱7,所述方形螺套箱12通过驱动螺杆8连接于防爆变频电机14,所述一体式坝体2外表面上设有弹性缓冲垫1,所述一体式坝体2上设有承载轴承3,所述一体式坝体2一侧设有锁止梢4,所述锁止梢4通过钢套环5连接于方形螺套箱12。

所述驱动螺杆8为不锈钢螺杆。

所述导轨13端部设有限距卡10。

所述润滑油箱7底部设有溢油孔6。

本发明当需要升起整体坝体或某一块坝体时,在控制房里启动总电源或某一块坝体的独立控制电源,相匹配的双速防爆变频电机开始工作,带动驱动螺杆正向低速运转,进而牵引方形螺套箱在导轨上向内平稳运行,连接方形螺套箱的钢套环带动坝体底部曲臂向同一方向运动,从而达到坝体升起拦水的作用,承载轴承作为坝体支点安放在固定于坝面混凝土基础里的预埋件上。当要放坝行洪时,操作方式如同升坝一样,只是启动电机反向运动转换开关,推动方形螺套箱向前运行,利用坝体的自身重量,达到放坝目的。整个坝体完全倒伏后,坝体上的弹性缓冲垫与坝面混凝土基础上的弹性缓冲垫完全叠合一起,保持坝体与坝面基础呈平行状态。无论是升坝或放坝,都可以在任意角度控制坝体停止运行,满足蓄水防洪的各种要求。在远程控制系统上,利用二级以太网、远程PC、光纤交换机或开发的手机APP软件,就可以根据实际要求实现随时随地进行远程控制。

螺杆式旋转牵引智能折叠坝力学结构科学合理,坝体起降速度根据要求可快可慢,电机响应指令准确。由于采用低速或双速电机,运行平稳安全,启动力量大,迎水升坝能力强,工作状态时不受天气环境影响,无噪音,坝体运行到达指定位置后,可以直接关闭电源,节省能源,降低运行成本,只留下自动控制系统值机,不用人员看护。在北方极寒天气中,它仍然能够正常工作,不受制于冰冻和泥砂堆积的影响,能最大限度地保持良好的工作运行状态。

以上对本发明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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