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固定建筑物领域,涉及海绵城市生物滞留带,尤其涉及一种海绵型道路侧分带生物滞留带雨水收集系统。
背景技术:
海绵城市在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海绵城市建设包含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等五个方面内容,涵盖建筑与小区、公园与广场、城市道路、水系等四大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道路系统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海绵化建设主要通过透水铺装、生物滞留带、下凹式绿地、灰色蓄水模块等形式控制雨水径流总量,其中,生物滞留带是道路中蓄水能力最强、限制条件相对较少的生态绿色措施。
目前国标中做法与实际对接不到位,投资比非海绵城市做法高出较多,以致用户接受较困难,同时还出现或超越达不到海绵效果,或出现排水不畅导致内涝(或生物滞留带中植物涝死)、或与道路设施冲突等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海绵型道路侧分带生物滞留带雨水收集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海绵型道路侧分带生物滞留带雨水收集系统,包括侧分带及设置于侧分带内的生物滞留带、路灯基础、路灯线路检查井、溢流式雨水口、标志牌基础、路缘石及行道树;所述侧分带的两侧均设有车行道,或侧分带的一侧设有车行道,另一侧设有不允许渗水的非机动车道;侧分带及两侧道路的整体两侧均设有绿化带,所述绿化带内设有地势较低的海绵设施带;所述生物滞留带由一个以上的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组成,每个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长度与相邻两个路灯基础的间距相等,生物滞留带标准段以相邻两个路灯基础中的沿道路纵坡方向上游的路灯基础作为起点、以沿道路纵坡方向下游的路灯基础作为终点,所述生物滞留带标准段起点处和终点处的顶标高分别比对应桩号道路外边线处道路的标高低;每个路灯基础的旁侧设有对应的路灯线路检查井,路灯基础及对应的路灯线路检查井的顶标高与对应桩号道路外边线处道路的标高一致;所述生物滞留带标准段内的道路纵坡方向下游的路灯基础附近设有一个溢流式雨水口,所述溢流式雨水口的顶标高比对应桩号道路外边线处道路的标高低,溢流式雨水口通过雨水口连接管连接至市政雨水井;所述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两侧均沿边设有路缘石,紧邻车行道的路缘石上每隔一段距离设有一路缘石开口,生物滞留带标准段内的对应路缘石开口处铺设砾石;每个生物滞留带标准段包括自上而下依次设置的蓄水层、种植土层、沙质土过滤层、透水土工布、砾石层、不透水土工布,所述不透水土工布全包裹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底部及两侧,所述生物滞留带标准段还包括渗管和溢流管,所述渗管和溢流管设置于砾石层内,渗管沿道路纵坡方向设置且不接入溢流式雨水口,两根以上的溢流管沿渗管的延伸方向均布,溢流管沿道路横坡方向设置且延伸至绿化带内地势较低的海绵设施带内。
进一步地,所述标志牌基础与路灯基础合为一体;或,所述标志牌基础设置于相邻两个路灯基础之间,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对应标志牌基础的道路纵坡上游的紧邻位置设有另一个溢流式雨水口。
具体地,所述生物滞留带标准段起点处的顶标高比对应桩号道路外边线处道路的标高低0.05m,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终点处的顶标高比对应桩号道路外边线处道路的标高低0.25m;所述蓄水层的深度为0.05~0.2米,所述种植土层的深度为0.4~0.6米,所述沙质土过滤层的深度为0.4~0.6米,所述砾石层的深度为0.2~0.6米,生物滞留带及两侧路缘石的整体宽度大于等于2.0米;所述行道树所在位置的两侧均预留0.3米宽、长度大于等于1.0米的位置。
另一海绵型道路侧分带生物滞留带雨水收集系统,区别之处在于,所述侧分带及两侧道路的整体两侧绿化带内不存在设有地势较低的海绵设施带,所述渗管设置于沙质土过滤层内且接入溢流式雨水口,无需设置溢流管。
又一海绵型道路侧分带生物滞留带雨水收集系统,区别之处在于,所述侧分带的一侧设有车行道,另一侧设有人行道、人非共板或允许渗水的非机动车道,所述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不透水土工布包裹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对应车行道一侧,并延伸至生物滞留带标准段底部,延伸长度为生物滞留带标准段底宽的1/3,无需设置渗管和溢流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充分发挥海绵道路生物滞留带渗水蓄水功能,可实现雨水水量及水质的双重管控,能够提高城市雨水收集利用水平,既减轻市政排水管道的排水压力,又实现雨水的收集利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生物滞留带的平面图。
图2~6分别为图1中a-a、b-b、c-c、d-d、e-e的剖视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的路缘石安装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生物滞留带的平面图。
图9~13分别为图8中a-a、b-b、c-c、d-d、e-e的剖视图。
图1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的生物滞留带的平面图。
图15~19分别为图14中a-a、b-b、c-c、d-d、e-e的剖视图。
图中部件标号如下:
1路灯基础
2路灯线路检查井
3溢流式雨水口
4路缘石
401路缘石开口
5行道树
6雨水口连接管
7截污挂篮
8砾石
9蓄水层
10种植土层
11沙质土过滤层
12透水土工布
13砾石层
14不透水土工布
15渗管
16溢流管
17路灯电缆管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清楚地理解如何实践本实用新型。尽管结合其优选的具体实施方案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这些实施方案只是阐述,而不是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1
参见图1至图7,一种海绵型道路侧分带生物滞留带雨水收集系统,包括侧分带及设置于侧分带内的生物滞留带、路灯基础1、路灯线路检查井2、溢流式雨水口3、标志牌基础、路缘石4及行道树5;所述侧分带的两侧均设有车行道,或侧分带的一侧设有车行道,另一侧设有不允许渗水的非机动车道;侧分带及两侧道路的整体两侧均设有绿化带,所述绿化带内设有地势较低的海绵设施带。
所述生物滞留带由一个以上的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组成,每个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长度与相邻两个路灯基础1的间距相等,生物滞留带标准段以相邻两个路灯基础1中的沿道路纵坡方向上游的路灯基础1作为起点、以沿道路纵坡方向下游的路灯基础1作为终点,生物滞留带标准段起点处的顶标高比对应桩号道路外边线处道路的标高低0.05m,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终点处的顶标高比对应桩号道路外边线处道路的标高低0.25m,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纵向坡度为i=(0.25~0.05)/l,l为单个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长度。
其中,每个路灯基础1的旁侧设有对应的路灯线路检查井2,路灯基础1沿道路横坡方向的上游设置,对应的路灯线路检查井2沿道路横坡方向的下游设置,路灯基础1及对应的路灯线路检查井2的顶标高与对应桩号道路外边线处道路的标高一致,路灯基础1及对应的路灯线路检查井2作为挡水堰。
原则上,所述生物滞留带标准段内的道路纵坡方向下游的路灯基础1附近设有一个溢流式雨水口3,所述标志牌基础尽量与路灯基础1采用多合一的做法施工,目的是减少标志牌基础,减少对生物滞留带的影响。但是,当两个路灯基础1之间设有必须单独设置的标志牌基础时,如标志牌基础的顶标高比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对应位置顶标高高,标志牌基础会对生物滞留带标准段内的水流产生阻挡,则以标志牌基础把生物滞留带标准段分成两部分考虑,在标志牌基础沿道路纵坡方向的上游紧邻位置设置一个溢流式雨水口3。所述溢流式雨水口3上预留0.10m以上的水头,即溢流式雨水口3的顶标高比对应桩号道路外边线处道路的标高低0.10m。溢流式雨水口3通过雨水口连接管6连接至市政雨水井。溢流式雨水口3可采用砖砌、混凝土或环保型雨水口。溢流式雨水口3内可设有截污挂篮7。溢流式雨水口3是采用单箅雨水口、双箅雨水口还是多箅雨水口,需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确认。
所述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两侧均沿边设有路缘石4,其中,紧邻车行道的路缘石4上每隔一段距离设有一路缘石开口401,路缘石开口401的大小需经过计算确认,应考虑2.0倍的安全系数,路缘石开口401的高度施工完成面高度不宜小于8cm,生物滞留带标准段内的对应路缘石开口401处铺设砾石8,砾石8不高于路缘石开口401的底标高,保证水流能贯通路缘石开口401,避免堵塞路缘石开口401的情况发生。
每个生物滞留带标准段包括自上而下依次设置的蓄水层9、种植土层10、沙质土过滤层11、透水土工布12、砾石层13、不透水土工布14,其中,所述蓄水层9的深度为0.05~0.2米,所述种植土层10的深度为0.4~0.6米,所述沙质土过滤层11的深度为0.4~0.6米,所述砾石层13的深度为0.2~0.6米,所述不透水土工布14全包裹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底部及两侧,生物滞留带及两侧路缘石4的整体宽度大于等于2.0米。
所述生物滞留带标准段还包括渗管15和溢流管16,所述渗管15和溢流管16设置于砾石层13内,渗管15沿道路纵坡方向设置且不接入溢流式雨水口3,渗管15的管径宜为dn100~dn150,两根以上的溢流管16沿渗管15的延伸方向均布,溢流管16沿道路横坡方向设置且延伸至绿化带内地势较低的海绵设施带内。
所述行道树5的所在位置为避免与渗管15冲突,需结合行道树5土球大小及对种植土深度要求,结合渗管15埋深统筹考虑。行道树5所在位置的两侧均应预留0.3米宽、长度大于等于1.0米的位置,以免施工过程中造成种植土标高设置不合理堵塞生物滞留带标准段水流的情况发送。行道树5位置周边1.0~1.5m范围内宜采用草皮等地被性植物。如果行道树5土球较大,生物滞留带标准段顶标高不变,可将该行道树5所在位置种植土标高以山丘弧线形式适当抬高,最高可抬高至与路缘石4顶标高齐平,但该种情况下,行道树5所在位置到两侧路缘石4的距离均需保证大于等于0.30m。
应结合地勘情况对生物滞留带标准段设置深度进行优化,比如针对某些路段岩石层较浅,道路施工过程中就需要爆破施工,该种情况下设施带做法应结合道路结构厚度及施工时所需爆破到的深度来统筹考虑确定设施带深度。如道路结构层为0.70m,施工过程中下方还需0.30m的下垫面层,及爆破深度为1.0m,则设施带深度可采用1.0米,不宜为了做设施带单独增加爆破量。
另外,路灯电缆管线17的平面位置应设置于靠近非机动车道一侧,最后紧邻路缘石4设置,尽量减小对行道树5产生影响,路灯电缆管线17的竖向位置应与雨水口连接管6避开,具体是设置于雨水口连接管6的上方还是下方需结合路灯电缆管线17的数量确认。
实施例2
参见图8至图13,一种海绵型道路侧分带生物滞留带雨水收集系统,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所述侧分带及两侧道路的整体两侧绿化带内不存在设有地势较低的海绵设施带,故无需设置溢流管16,渗管15设置于沙质土过滤层12内且接入溢流式雨水口3。
实施例3
参见图14至图19,一种海绵型道路侧分带生物滞留带雨水收集系统,与实施例1和实施例2的不同之处在于,所述侧分带的一侧设有车行道,另一侧设有人行道、人非共板或允许渗水的非机动车道,所述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不透水土工布14包裹生物滞留带标准段的对应车行道一侧,并延伸至生物滞留带标准段底部,延伸长度为生物滞留带标准段底宽的1/3,无需设置渗管15和溢流管16。
应当指出,对于经充分说明的本实用新型来说,还可具有多种变换及改型的实施方案,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的具体实施例。上述实施例仅仅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说明,而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总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包括那些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变换或替代以及改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