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特别是一种改建码头结构。
背景技术:2.码头中会设置护岸结构,护岸结构作为航道工程建设的重要设施之一,是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结构在航道工程中的主要应用领域。在航道工程大规模兴建的同时,人们对护岸的功能要求也越来越高,护岸工程不仅要满足强度、稳定、安全性和耐久性的要求,还要充分考虑生物、环境和人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在发生自然灾害时,码头可能会受到自然灾害影响而被破坏,被破坏的码头需要重建,现有技术中缺少一种直接利用现有护岸挡墙建造码头的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3.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改建码头结构,本申请的码头结构是利用原有护岸结构改建的码头结构。
4.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有:
5.一种改建码头结构,包括护岸、面板、横梁以及灌注成型的桩基,所述桩基包括桩主体和桩帽,所述桩主体升入地下固定,所述桩帽设置在桩主体的上端;所述桩基设置有多组,所述横梁的数量配合所述桩基的数量设置,在每一组桩基的上端均设置有多少横梁,所述面板设置了所述横梁的上面,该面板连接所述护岸的上端和横梁;还包括靠船构件,所述横梁中存在设置在最前端的前端横梁,所述靠船构件设置在所述前端横梁和/或支撑该前端横梁的桩帽上,所述靠船构件向上下两侧延伸形成靠船面,所述靠船构件向上延伸至至少与所述面板平齐的位置。
6.根据本申请的码头结构,对传统的护岸进行改建,使其改建成一种码头,使得码头的建设成本降低,本申请采用灌注成型的桩基结构,包括灌注桩的桩主体和桩帽,形成的多组桩基结构,承载上上面设置的横梁以及面板,码头的结构简单,施工方便,适合于对避风港护岸改建成给渔船的停泊的码头结构,并且采用桩基结构使用,相对于承台结构的施工方案减少了土方施工的工作量,加快工程进度;在前端横梁处设置的靠船构件,在靠船构件的前端还形成了供渔船停靠的靠船面,方便渔船在码头中躲避恶劣天气。
7.进一步地,所述靠船构件包括上构件和下构件,所述上构件设置在所述前端横梁的上端,并且该上构件的上端至少与所述面板平齐,所述下构件设置支撑该前端横梁的桩帽的上。
8.再进一步地,所述上构件的上部设置有系船柱。方便船只停靠在靠船构件旁边。
9.再进一步地,所述上构件和下构件上均设置有橡胶护舷。橡胶护舷能够保护靠船构件。
10.再进一步地,所述每一组桩基的间距设置为6米至7米之间。
11.再进一步地,所述桩基设有三组,每组桩基之间等距设置,在每一组中的桩基也为
等距设置。
12.再进一步地,所述桩主体的公称内径至少为0.8米,该桩主体的长度至少为5米。
13.再进一步地,所述面板为c35混凝土现浇制成的面板。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改建码头结构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15.结合附图1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建码头结构。
16.一种改建码头结构,包括护岸1、面板2、横梁3以及灌注成型的桩基5,所述桩基5包括桩主体51和桩帽52,所述桩主体51升入地下固定,所述桩帽52设置在桩主体51的上端;所述桩基5设置有多组,所述横梁3的数量配合所述桩基5的数量设置,在每一组桩基5的上端均设置有多少横梁3,所述面板2设置了所述横梁3的上面,该面板2连接所述护岸1的上端和横梁3;还包括靠船构件4,所述横梁3中存在设置在最前端的前端横梁31,所述靠船构件4设置在所述前端横梁31和/或支撑该前端横梁31的桩帽52上,所述靠船构件4向上下两侧延伸形成靠船面,所述靠船构件4向上延伸至至少与所述面板2平齐的位置。
17.根据本申请的码头结构,对传统的护岸1进行改建,使其改建成一种码头,使得码头的建设成本降低,本申请采用灌注成型的桩基5结构,包括灌注桩的桩主体51和桩帽52,形成的多组桩基5结构,承载上上面设置的横梁3以及面板2,码头的结构简单,施工方便,适合于对避风港护岸1改建成给渔船的停泊的码头结构,并且采用桩基5结构使用,相对于承台结构的施工方案减少了土方施工的工作量,加快工程进度;在前端横梁31处设置的靠船构件4,在靠船构件4的前端还形成了供渔船停靠的靠船面,方便渔船在码头中躲避恶劣天气。
18.进一步地,所述靠船构件4采用c35或c35以上牌号的混凝土制成,包括上构件41和下构件42,所述上构件41设置在所述前端横梁31的上端,并且该上构件41的上端至少与所述面板2平齐,所述下构件42设置支撑该前端横梁31的桩帽52的上。
19.再进一步地,所述上构件41的上部设置有系船柱44。
20.再进一步地,所述上构件41和下构件42上均设置有橡胶护舷43。
21.再进一步地,所述每一组桩基5的间距设置为6米至7米之间。
22.再进一步地,所述桩基5设有三组,每组桩基5之间等距设置,在每一组中的桩基5也为等距设置。
23.再进一步地,所述桩主体51的公称内径至少为0.8米,该桩主体51的长度至少为5米。
24.再进一步地,所述面板2为c35混凝土现浇制成的面板2。
25.根据上述说明书的揭示和教导,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还可以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面揭示和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修改和变更也应当落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此外,尽管本说明书中使用了一些特定的术语,但这些术语只是为了方便说明,并不对本实用新型构成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