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市政管线横穿基坑的围护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645995发布日期:2021-09-15 07:38阅读:14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市政管线横穿基坑的围护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施工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市政管线横穿基坑的围护结构。


背景技术:

2.当高压电缆、大直径雨污水管涵等市政管线横穿基坑工程时,由于改迁费用、工期、使用功能等条件的限制,不具备迁改条件,这就必然需要对横穿基坑的市政管线进行原位保护,因而对基坑的围护结构的完整性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导致基坑整体的安全稳定性下降。
3.例如申请号为201821244809.9的专利,公开了一种市政管线横穿基坑的围护结构,包括外侧围护结构和内侧围护结构;其中,外侧围护结构包括支护主体和钢板,支护主体沿基坑外围设置且处于市政管线周边的部分相对外扩并在市政管线处断开形成断口,断口的围护区域采用钢板加固;内侧围护结构包括钻孔桩、旋喷桩以及冠梁,钻孔桩和旋喷桩排列固定于市政管线下方,冠梁设于钻孔桩顶部且通过混凝土梁与支护主体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采用外侧围护结构和内侧钻孔桩围护的双层组合,不仅可以有效地对管线原位保护,且不影响其使用功能,节约了改迁费用、工程的人力成本;同时,也保证了较深基坑的安全性,降低了工程风险,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4.基于上述检索发现,上述专利同时结合现有技术中的多数市政管线横穿基坑的围护结构,其在使用时存在以下问题:现在的市政管线横穿基坑的围护结构在安装时均需要通过若干支撑柱进行支撑,而这些支撑柱也需要一一固定,固定时操作繁琐,非常不便,而且安装后的稳定性也有待提高。
5.于是,有鉴于此,针对现有的结构及缺失予以研究改良,提供一种用于市政管线横穿基坑的围护结构,以期达到更具有更加实用价值性的目的。


技术实现要素:

6.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市政管线横穿基坑的围护结构,以解决现在的市政管线横穿基坑的围护结构在安装时均需要通过若干支撑柱进行支撑,而这些支撑柱也需要一一固定,固定时操作繁琐,非常不便,而且安装后的稳定性也有待提高的问题。
7.本实用新型用于市政管线横穿基坑的围护结构的目的与功效,由以下具体技术手段所达成:
8.一种用于市政管线横穿基坑的围护结构,包括基坑管体;所述基坑管体的内侧固定嵌入安装有一根支护主体;所述支护主体的内侧固定嵌入安装有一根市政管线;所述支护主体的一侧顶部和一侧底部还均固定安装有一组一号连接块和二号连接块。
9.进一步的,所述支护主体主体为圆柱形金属管,且支护主体的外侧呈环形排列固定对称设置有四道条形支撑筋。
10.进一步的,所述基坑管体中间开设有两个左右对称的圆孔,圆孔的尺寸与支护主体的尺寸对应,且圆孔的外侧也均固定对称设置有四个与支护主体外侧条形支撑筋尺寸对应的矩形孔。
11.进一步的,所述支护主体顶部和底部的支撑筋一端分向上和向下凸起,且将支护主体安装在基坑管体内侧时这两块凸起会卡在基坑管体外侧,支护主体顶部和底部的支撑筋另一端前后侧均等距设置有若干方形槽。
12.进一步的,所述一号连接块的底部内侧和二号连接块的底部内侧均固定等距设置有两个方形块,且方形块的间距与支护主体顶部和底部的支撑筋前后侧的方形槽间距相等,一号连接块通过前侧的螺杆与二号连接块固定连接。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4.支护主体的设置,有利于提高固定的方便性和稳定性,需要在基坑管体中对市政管线进行支撑保护时,先将基坑管体两侧钻出两个对称的异形孔,将异形孔钻好后,将支护主体一端穿过这两个异形孔并从基坑管体另一侧向外伸出,再将两组一号连接块和二号连接块安装在支护主体另一侧底部和顶部的支撑筋上,使一号连接块和二号连接块贴近基坑管体另一侧外壁即可,这样就能避免支护主体左右滑动甚至脱落,最后将市政管线嵌入支护主体内侧即可,固定时更加方便,而且稳定性大大提高。
附图说明
15.图1是本实用新型组装后的轴侧结构示意图。
16.图2是本实用新型连接块拆分后的轴侧结构示意图。
17.图3是本实用新型支护主体向外抽出时的轴侧结构示意图。
18.图中,部件名称与附图编号的对应关系为:
19.1、基坑管体;2、支护主体;3、市政管线;4、一号连接块;5、二号连接块。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能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2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术语“上”、“下”、“左”、“右”、“内”、“外”、“前端”、“后端”、“头部”、“尾部”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3.实施例:
24.如附图1至附图3所示:
2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市政管线横穿基坑的围护结构,包括基坑管体1;基坑管体1的内侧固定嵌入安装有一根支护主体2;基坑管体1中间开设有两个左右对称的圆孔,圆孔的尺寸与支护主体2的尺寸对应,且圆孔的外侧也均固定对称设置有四个与支护主体2外侧条形支撑筋尺寸对应的矩形孔,需要在基坑管体1中对市政管线3进行支撑保护时,先将基坑管体1两侧钻出两个对称的异形孔,异形孔主体部分为与支护主体2直径对应的圆孔,异形孔外侧为与支护主体2外侧条形支撑筋截面尺寸对应的方形孔,将异形孔钻好后,将支护主体2一端穿过这两个异形孔并从基坑管体1另一侧向外伸出,安装时更加方便;支护主体2顶部和底部的支撑筋一端分向上和向下凸起,且将支护主体2安装在基坑管体1内侧时这两块凸起会卡在基坑管体1外侧,支护主体2顶部和底部的支撑筋另一端前后侧均等距设置有若干方形槽,安装时将两组一号连接块4和二号连接块5安装在支护主体2另一侧底部和顶部的支撑筋上,安装时一号连接块4底部内侧和二号连接块5底部内侧的方形块会卡入支撑筋前后侧的方形槽中,从而将一号连接块4和二号连接块5的左右位置固定,使一号连接块4和二号连接块5贴近基坑管体1另一侧外壁即可,这样就能避免支护主体2左右滑动甚至脱落,稳定性大大提高;支护主体2的内侧固定嵌入安装有一根市政管线3;支护主体2的一侧顶部和一侧底部还均固定安装有一组一号连接块4和二号连接块5。
26.其中,支护主体2主体为圆柱形金属管,且支护主体2的外侧呈环形排列固定对称设置有四道条形支撑筋,需要在基坑管体1中对市政管线3进行支撑保护时,先将基坑管体1两侧钻出两个对称的异形孔,异形孔主体部分为与支护主体2直径对应的圆孔,异形孔外侧为与支护主体2外侧条形支撑筋截面尺寸对应的方形孔,将异形孔钻好后,将支护主体2一端穿过这两个异形孔并从基坑管体1另一侧向外伸出,安装时更加方便。
27.其中,一号连接块4的底部内侧和二号连接块5的底部内侧均固定等距设置有两个方形块,且方形块的间距与支护主体2顶部和底部的支撑筋前后侧的方形槽间距相等,一号连接块4通过前侧的螺杆与二号连接块5固定连接,安装时将两组一号连接块4和二号连接块5安装在支护主体2另一侧底部和顶部的支撑筋上,安装时一号连接块4底部内侧和二号连接块5底部内侧的方形块会卡入支撑筋前后侧的方形槽中,从而将一号连接块4和二号连接块5的左右位置固定,使一号连接块4和二号连接块5贴近基坑管体1另一侧外壁即可,这样就能避免支护主体2左右滑动甚至脱落,稳定性大大提高。
28.本实施例的具体使用方式与作用:
29.本实用新型中,需要在基坑管体1中对市政管线3进行支撑保护时,先将基坑管体1两侧钻出两个对称的异形孔,异形孔主体部分为与支护主体2直径对应的圆孔,异形孔外侧为与支护主体2外侧条形支撑筋截面尺寸对应的方形孔,将异形孔钻好后,将支护主体2一端穿过这两个异形孔并从基坑管体1另一侧向外伸出,然后将支护主体2继续向内推动使支护主体2一端的凸起与基坑管体1外侧接触,再将两组一号连接块4和二号连接块5安装在支护主体2另一侧底部和顶部的支撑筋上,安装时一号连接块4底部内侧和二号连接块5底部内侧的方形块会卡入支撑筋前后侧的方形槽中,从而将一号连接块4和二号连接块5的左右位置固定,使一号连接块4和二号连接块5贴近基坑管体1另一侧外壁即可,这样就能避免支护主体2左右滑动甚至脱落,最后将市政管线3嵌入支护主体2内侧即可,固定时更加方便,而且稳定性大大提高。
30.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是为了示例和描述起见而给出的,而并不是无遗漏的或者将
本实用新型限于所公开的形式。很多修改和变化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选择和描述实施例是为了更好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实际应用,并且使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本实用新型从而设计适于特定用途的带有各种修改的各种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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