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724342发布日期:2021-12-01 11:17阅读:130来源:国知局
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城市综合管廊施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


背景技术:

2.城市综合管廊就是地下城市管道综合走廊,即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信,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
3.在管廊施工过程中,需要对不同的管廊部分进行分段浇筑,在分段浇筑成型的管廊部分之间就形成了接缝,该接缝即为施工缝。为防止管廊漏水,施工缝处的防漏措施非常关键。因此,须对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的防水结构进行改进,以改善施工缝处的防水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是解决至少上述问题和/或缺陷,并提供至少后面将说明的优点。
5.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其可以改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的防水效果。
6.为了实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这些目的和其它优点,提供了一种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所述施工缝由两个管廊部分对接形成,所述防水结构包括:
7.对接部,每个所述管廊部分具有每个所述对接部,所述对接部包括多个锯齿部,两个所述对接部彼此对接形成锯齿状的所述施工缝,两个所述管廊部分上下设置,位于下方的所述对接部从外侧向内侧的第一个锯齿部具有依次连接的从外侧向内侧向上倾斜的第一平面、水平延伸的第二平面、从外侧向内侧向下倾斜的第三平面以及水平延伸的第四平面,位于下方的所述对接部的所述多个锯齿部中的其他锯齿部具有依次连接的竖直延伸的第五平面、水平延伸的第六平面、从外侧向内侧向下倾斜的第七平面以及水平延伸的第八平面。
8.优选的是,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中,所述防水结构还包括第一止水带,所述第一止水带竖直设置,所述第一止水带穿设位于下方的所述对接部的第一个锯齿部的第二平面。
9.优选的是,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中,所述第一止水带具有第一竖向部分以及相对于所述第一竖向部分向外侧弯折的第一上弯折部和第一下弯折部,所述第一竖向部分的迎水面为凸凹不平的表面。
10.优选的是,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中,所述防水结构还包括第二止水带,所述第二止水带竖直设置,所述第二止水带穿设位于下方的所述对接部的所述其
他锯齿部中任一个锯齿部的第六平面。
11.优选的是,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中,所述第二止水带设置于所述施工缝的中间位置。
12.优选的是,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中,所述第二止水带具有第二竖向部分以及相对于所述第二竖向部分向外侧弯折的第二上弯折部和第二下弯折部,所述第二竖向部分的迎水面为凸凹不平的表面;所述第二止水带的第二竖向部分比所述第一止水带的第一竖向部分的长度大。
13.优选的是,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中,所述防水结构还包括防水卷材层和卷材保护层,所述防水卷材层铺设于两个所述管廊部分的外墙上,并覆盖所述施工缝,所述卷材保护层层叠设置于所述防水卷材层的外侧。
14.本实用新型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1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所述施工缝由两个管廊部分对接形成,所述防水结构包括:对接部,每个所述管廊部分具有每个所述对接部,所述对接部包括多个锯齿部,两个所述对接部彼此对接形成锯齿状的所述施工缝,两个所述管廊部分上下设置,位于下方的所述对接部从外侧向内侧的第一个锯齿部具有依次连接的从外侧向内侧向上倾斜的第一平面、水平延伸的第二平面、从外侧向内侧向下倾斜的第三平面以及水平延伸的第四平面,位于下方的所述对接部的所述多个锯齿部中的其他锯齿部具有依次连接的竖直延伸的第五平面、水平延伸的第六平面、从外侧向内侧向下倾斜的第七平面以及水平延伸的第八平面。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将管廊部分的对接部设置成包括多个锯齿部,并且设计了位于下方的对接部的第一个锯齿部以及其他锯齿部的形状,进而改善了施工缝的防水结构,增强施工缝处的防水效果,减少出现施工缝处渗漏的发生。
16.本实用新型的其它优点、目标和特征将部分通过下面的说明体现,部分还将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研究和实践而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附图说明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第一止水带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令本领域技术人员参照说明书文字能够据以实施。
20.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所述施工缝由两个管廊部分1对接形成,所述防水结构包括:对接部,每个所述管廊部分1具有每个所述对接部,所述对接部包括多个锯齿部,两个所述对接部彼此对接形成锯齿状的所述施工缝,两个所述管廊部分1上下设置,位于下方的所述对接部3从外侧向内侧的第一个锯齿部具有依次连接的从外侧向内侧向上倾斜的第一平面4、水平延伸的第二平面5、从外侧向内侧向下倾斜的第三平面6以及水平延伸的第四平面7,位于下方的所述对接部3的所述多个锯齿部中的其他锯齿部具有依次连接的竖直延伸的第五平面 8、水平延伸的第六平面
9、从外侧向内侧向下倾斜的第七平面10以及水平延伸的第八平面11。
21.将管廊部分彼此对接的部位称为对接部。两个管廊部分的对接部彼此对接,形成施工缝。每个对接部均包括多个锯齿部,相邻两个锯齿部之间形成有锯齿槽。当两个对接部对接时,两个对接部的锯齿部彼此咬合,从而可以避免水通过施工缝渗漏至管廊内部。对于位于下方的对接部的多个锯齿部,其中位于最外侧的第一个锯齿部的形状与其他锯齿部的形状不同,第一个锯齿部具有从外侧向内侧向上倾斜的第一平面,该第一平面有助于增强施工缝的防水性能。假设一旦有少量水透过管廊外墙的防水材料或者保护层渗入施工缝,由于该第一平面从外侧向内侧逐渐向上倾斜,渗水不容易沿着该第一平面继续向施工缝的内侧流动,进而降低了向管廊内部渗漏的可能性。另外,对于除第一个锯齿部之后的其他锯齿部,其具有依次连接的竖直延伸的第五平面、水平延伸的第六平面、从外侧向内侧向下倾斜的第七平面以及水平延伸的第八平面,即这些锯齿部被设置成梯形,而非矩形。基于该设计,一旦有水渗入施工缝,水在施工缝的不同位置所流动的速度不同,从而对水的渗透情况造成阻碍,有助于减少向管廊内部渗漏的可能性。应该理解的是,由于上下两个对接部通过各自的锯齿部与对方咬合对接在一起,因此在位于下方的对接部具有上述特定形状的锯齿部的情况下,位于上方的对接部具有相适应的形状,用于与位于下方的对接部的锯齿部进行咬合对接。
22.因此,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可以增强施工缝处的防水效果,减少出现施工缝处渗漏的发生。
23.这里,内侧是指朝向管廊内部的方向,外侧是指朝向管廊外墙一侧的方向。
24.如图2所示,优选的是,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中,所述防水结构还包括第一止水带14,所述第一止水带竖直设置,所述第一止水带穿设位于下方的所述对接部的第一个锯齿部的第二平面5。
25.为了增强防水结构的防水效果,在两个对接部的第一锯齿部的第二平面的位置设置第一止水带。第一止水带可以有效防止水向施工缝的内侧渗漏,进而增强施工缝的防水效果。
26.优选的是,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中,所述第一止水带14具有第一竖向部分16以及相对于所述第一竖向部分16向外侧弯折的第一上弯折部17和第一下弯折部18,所述第一竖向部分的迎水面为凸凹不平的表面。
27.第一止水带中,第一竖向部分的迎水面是指第一竖向部分朝向管廊外墙的一面。第一竖向部分所连接的第一上弯折部和第一下弯折部可以增强第一止水带外侧的防水能力。第一竖向部分的迎水面设置为凸凹不平的表面,可以增强第一止水带与混凝土的结合强度,进而改善第一止水带的防水效果。
28.优选的是,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中,所述防水结构还包括第二止水带15,所述第二止水带15竖直设置,所述第二止水带15穿设位于下方的所述对接部的所述其他锯齿部中任一个锯齿部的第六平面。
29.设置两个止水带,可以增强对防水结构整体上的防水效果。
30.优选的是,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中,所述第二止水带 15设置于所述施工缝的中间位置。优选地,第二止水带可以设置在施工缝的二分之一处。
31.优选的是,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中,所述第二止水带 15具有第
二竖向部分以及相对于所述第二竖向部分向外侧弯折的第二上弯折部和第二下弯折部,所述第二竖向部分的迎水面为凸凹不平的表面;所述第二止水带的第二竖向部分比所述第一止水带的第一竖向部分的长度大。
32.第二止水带中,第二竖向部分的迎水面是指第二竖向部分朝向管廊外墙的一面。第二竖向部分所连接的第二上弯折部和第二下弯折部可以增强第二止水带外侧的防水能力。第二竖向部分的迎水面设置为凸凹不平的表面,可以增强第二止水带与混凝土的结合强度,进而改善第二止水带的防水效果。
33.优选的是,所述的城市综合管廊施工缝处防水结构中,所述防水结构还包括防水卷材层12和卷材保护层13,所述防水卷材层12铺设于两个所述管廊部分的外墙上,并覆盖所述施工缝,所述卷材保护层13层叠设置于所述防水卷材层的外侧。
34.防水卷材层从管廊的外墙对施工缝提供防水保护。卷材保护层则对防水卷材进行保护,避免防水卷材从管廊外墙脱落,进而增强防水结构整体上的防水效果。
35.尽管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已公开如上,但其并不仅仅限于说明书和实施方式中所列运用。它完全可以被适用于各种适合本实用新型的领域。对于熟悉本领域的人员而言,可容易地实现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离权利要求及等同范围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特定的细节和这里示出与描述的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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