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公路工程施工用的打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286153发布日期:2022-11-23 00:33阅读:77来源:国知局
一种公路工程施工用的打桩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公路工程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公路工程施工用的打桩装置。


背景技术:

2.术语中的“打桩”意思是:利用桩锤的冲击克服土对桩的阻力,使桩沉到预定深度或达到持力层。目前在安装防护栏时,一般是人们持铁锤对铁棒进行敲击打桩,人们长时间工作手臂易酸痛,如此会降低打桩效率,为了提高打桩效率,会多个人合作完成打桩,当需要打桩的铁棒较多时,如此会增加人的劳动强度,使用打桩机可以节省人体力,但是现有的打桩机通常体型较大,因此市面上出现了小型的打桩机,但是小型的打桩机不便于调节。
3.如专利申请号为cn202123233026.5的一种公路工程用打桩机,包括机架、辅助孔、夹件机构、打桩机构和万向轮,所述辅助孔开设于机架底面的中部,所述夹件机构的底端与机架顶面的中部固定连接,所述打桩机构的底端与机架内腔底面的两端固定连接。该公路工程用打桩机,通过设置的夹件机构,首先控制两个夹杆正转,两个夹杆正转就能够带动两个夹板向相对的方向移动,当两个夹板相互靠近的一面与桩柱的两侧外壁充分接触时,这时就快速完成了桩柱的夹持和定位,通过对桩柱的定位就可以提高打桩装置的工作效率,而且还可以防止工作人员手部受伤,这样就很大程度提高了整个打桩装置的安全性。
4.但是其打桩机构不可调节,通常防护栏设置在公路的路边的泥土里,在马路牙子较高时,停靠在公路上的打桩机不便于继续移动,因此不便于调节打桩位置与马路牙子之间的距离,使用具有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能够调节打桩位置与马路牙子的距离、且使用安全的一种公路工程施工用的打桩装置,以解决现有的打桩机不可调节、会增加人的劳动强度的问题。
6.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公路工程施工用的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底部设有移动轮,所述底座的顶部包括控制机构、打桩机构、调节机构、桩锤限位机构,其中通过控制机构控制打桩机构的打桩动作,通过打桩机构进行打桩工作,通过调节机构调节打桩机构伸出公路的水平长度,通过桩锤限位机构限制桩锤,从而避免桩锤发生晃动造成打桩工作时打桩发生倾斜,所述底座的顶部设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顶部设有控制机构,所述控制机构的一侧设有立柱,所述立柱的顶部连接有打桩机构,所述立柱与打桩机构之间设有调节机构,所述打桩机构上连接有桩锤限位机构;
7.所述控制机构包括控制箱,所述控制箱的内部设有齿轮一,所述齿轮一的一侧同轴旋转连接有电机二的输出轴一端,所述齿轮一啮合连接有齿轮二,所述齿轮二在控制箱内升降移动,所述齿轮二上同轴旋转连接有绕线轮,所述绕线轮上连接有拉绳,所述齿轮二上连接有升降架,所述升降架在控制箱内升降,所述升降架的顶部连接有连接架,所述连接架的顶部延伸至控制箱的外部并连接有伸缩杆一,所述立柱的一侧设有侧杆,所述侧杆与
伸缩杆一的固定端连接;
8.所述打桩机构包括定向轮和桩锤,所述定向轮上连接u形杆,所述定向轮在u形杆上旋转,所述拉绳绕在定向轮上,所述桩锤连接拉绳的一端;
9.所述调节机构调节u形杆与立柱之间的距离;
10.所述桩锤限位机构包括供桩锤滑动穿设的限位筒。
11.通过电机二工作带动齿轮一旋转从而带动齿轮一旋转带动绕线轮绕线,通过伸缩杆一的伸缩实现带动齿轮一与齿轮二的啮合与分离,利用桩锤的自身重力拉动拉绳从而实现桩锤的升降打桩动作。
12.所述调节机构包括转杆,所述转杆的一端连接有电机一,所述转杆的另一端连接有外螺纹杆,所述外螺纹杆的外壁套接有内螺纹筒,所述内螺纹筒的一端与u形杆连接。
13.所述内螺纹筒的底部外壁设有一个限位块,所述内螺纹筒的外壁滑动套设有一个限位环,所述限位环设置在侧杆的顶部,所述限位环的一侧设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上设有限位滑槽,所述限位块在限位滑槽内沿内螺纹筒长度方向滑动。
14.所述升降架的两端均设有滑块,所述滑块在控制箱的内壁滑动。
15.所述桩锤限位机构还包括连接在u形杆底部的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底端连接有滑杆,所述滑杆上连接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的一侧设有限位筒,且限位筒的内直径略大于桩锤的外直径。
16.所述滑杆顶端设有顶板,所述滑杆的底部设有底板,所述连接块在滑杆上沿滑杆的长度方向滑动,所述连接块的顶部连接有伸缩杆二。
1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8.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简单。一种公路工程施工用的打桩装置,能够沿着公路的路边进行打桩工作,具有可调节打桩机构的打桩位置的作用,从而方便适应打桩位置与马路牙子的距离,通过桩锤限位机构限位桩锤,避免其发生摇晃导致打桩倾斜的问题,且避免其摇晃威胁周围人安全。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公路工程施工用的打桩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公路工程施工用的打桩装置的控制箱内部连接结构示意图。
21.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公路工程施工用的打桩装置的调节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22.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公路工程施工用的打桩装置的桩锤限位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23.(1、底座;1.1、支撑板;2、移动轮;3、立柱;4、电机一;5、侧杆;5.1、限位板;5.11、限位滑槽;5.2、限位环;6、控制箱;6.1、齿轮一;6.2、齿轮二;6.3、绕线轮;6.4、升降架;6.41、滑块;6.5、连接架;7、转杆;7.1、外螺纹杆;8、内螺纹筒;8.1、u形杆;8.2、限位块;9、定向轮;10、连接杆;10.1、滑杆;10.2、顶板;10.3、底板;11、限位筒;11.1、连接块;12、桩锤;13、拉绳;14、伸缩杆一;15、伸缩杆二)
具体实施方式
24.为了解决现有的打桩机不可调节、会增加人的劳动强度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如图所示的一种公路工程施工用的打桩装置,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25.实施例一:一种公路工程施工用的打桩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底座1的底部设有移动轮2,移动轮采用市面上直接购买的自锁万向轮,底座1的顶部包括控制机构、打桩机构、调节机构、桩锤限位机构,底座1的顶部设有支撑板1.1,支撑板1.1的顶部设有控制机构,控制机构的一侧设有立柱3,立柱3的顶部连接有打桩机构,在本装置上与打桩机构所在的侧面相邻侧设置便于推动本装置移动的推车把手,立柱3与打桩机构之间设有调节机构,打桩机构上连接有桩锤限位机构;
26.控制机构包括控制箱6,控制箱6的内部设有齿轮一6.1,齿轮一6.1的一侧同轴旋转连接有电机二的输出轴一端,齿轮一6.1啮合连接有齿轮二6.2,齿轮二6.2在控制箱6内升降移动,齿轮二6.2上同轴旋转连接有绕线轮6.3,绕线轮6.3上连接有拉绳13,齿轮二6.2上连接有升降架6.4,升降架6.4在控制箱6内升降,升降架6.4的两端均设有滑块6.41,滑块6.41在控制箱6的内壁滑动。升降架6.4的顶部连接有连接架6.5,连接架6.5的顶部延伸至控制箱6的外部并连接有伸缩杆一14,伸缩杆一14采用液压缸一,立柱3的一侧设有侧杆5,侧杆5与伸缩杆一14的固定端连接;
27.打桩机构包括定向轮9和桩锤12,定向轮9上连接u形杆8.1,定向轮9在u形杆8.1上旋转,拉绳13绕在定向轮9上,桩锤12连接拉绳13的一端;
28.调节机构调节u形杆8.1与立柱3之间的距离,调节机构包括转杆7,转杆7的一端连接有电机一4,转杆7的另一端连接有外螺纹杆7.1,外螺纹杆7.1的外壁套接有内螺纹筒8,内螺纹筒8的一端与u形杆8.1连接。
29.内螺纹筒8的底部外壁设有一个限位块8.2,内螺纹筒8的外壁滑动套设有一个限位环5.2,限位环5.2设置在侧杆5的顶部,限位环5.2的一侧设有限位板5.1,限位板5.1上设有限位滑槽5.11,限位块8.2在限位滑槽5.11内沿内螺纹筒8长度方向滑动。
30.桩锤限位机构包括供桩锤12滑动穿设的限位筒11,桩锤限位机构还包括连接在u形杆8.1底部的连接杆10,连接杆10的底端连接有滑杆10.1,滑杆10.1上连接有连接块11.1,连接块11.1的一侧设有限位筒11,且限位筒11的内直径略大于桩锤12的外直径。
31.使用时,使用推车把手将本装置推至指定位置,之后启动控制机构使电机二工作,从而带动齿轮一6.1旋转,从而带动齿轮二6.2旋转实现绕线轮6.3绕线将桩锤提升,之后启动液压缸一收缩将齿轮二6.2上提离开与齿轮一6.1的啮合,这时由于桩锤自身的重力使其下落砸击桩子,然后液压缸一再伸长使齿轮二6.2下降与齿轮一6.1啮合,完成一次打桩动作,之后重复上述步骤即可进行连续打桩工作。桩锤12在桩锤限位机构的限位筒11内工作,受限位筒11的限制使其不能大声晃动,从而避免桩锤12撞伤人的情况,也避免桩锤12打歪桩子的情况。需要调节打桩机构的水平伸长的长度时,启动电机一4,通过电机一4的输出轴正转从而带动转杆7旋转,从而带动外螺纹杆7.1旋转,从而带动内螺纹筒8在外螺纹杆7.1上移动实现伸长,通过电机一4的输出轴反转从而带动转杆7反转,从而可调节内螺纹筒8在外螺纹筒7.1上移动实现缩短。
32.实施例二: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滑杆10.1顶端设有顶板10.2,滑杆
10.1的底部设有底板10.3,连接块11.1在滑杆10.1上沿滑杆10.1的长度方向滑动,连接块11.1的顶部连接有伸缩杆二15,伸缩杆二15采用液压缸二。当需要调节打桩高度时,可启动液压缸二,通过液压缸二的伸长和缩短实现带动连接块11.1在滑杆10.1上滑动,从而实现限位筒11的升降,便于对不同高度的打桩时的限位。
33.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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