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排水管防渗漏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775311发布日期:2022-12-31 13:15阅读:105来源:国知局
一种排水管防渗漏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排水管防渗漏装置。


背景技术:

2.当前大量现代化的建筑施工设备和技术手段的引入,使得建筑行业的发展逐步加快,在开展对建筑结构当中给排水管道的设计和施工中,若存在错误施工,或者施工过程中选择的材料不合理,又或者在使用过程中排水管由于热胀冷缩导致的变形,使得连接处衔接不紧密,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管道渗漏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根本上来说,排水管道的紧密不渗漏性不仅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品质,也关系到城市的排水,就例如,在大雨中,如果排水管渗漏导致无法顺畅排水,轻则形成小面积积水,严重的导致城市排水系统瘫痪,引发交通事故,洪险危害等,由此可见排水管的防渗漏工作的重要性,目前,对于排水管的防渗漏操作来说还没有具体相关的防渗漏装置,仅仅是简单的对排水管的衔接处利用封带缠裹,或直接用水泥浆将衔接处直接密封,这种方法只能保持短期的不渗漏,而且无法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如管与管间由于热胀冷缩或者排水的冲击发生的相对运动,导致衔接处破裂产生的渗漏现象,即该种方法只能是在理想状态下的长期使用,无法针对突发状况灵活应变,为了解决目前排水管渗漏的问题,亟需设计出一种排水管防渗漏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以上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排水管防渗漏装置,能够解决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该防渗漏装置具有可活动性,并且可拆卸更换,还能与排水管的端口始终保持紧密密封连接,能够有效的杜绝排水管的渗漏问题。
4.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5.一种排水管防渗漏装置,包括第一排水管与第二排水管,所述第一排水管与第二排水管之间设有可伸缩防渗漏胀紧部,所述可伸缩防渗漏胀紧部设有相对的第一端与第二端,所述第一端与所述第一排水管衔接端口胀紧连接,所述第二端与所述第二排水管衔接端口胀紧连接,所述可伸缩防渗漏胀紧部中部可伸缩调节。
6.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优选的方案是,所述可伸缩防渗漏胀紧部包括有第一衔接部、第二衔接部、波纹伸缩管和橡胶圈,所述第一衔接部与第二衔接部上均套设有所述橡胶圈,所述波纹伸缩管设于所述第一衔接部与第二衔接部之间,所述第一衔接部与所述第一排水管衔接端口胀紧连接,所述第二衔接部与所述第二排水管衔接端口胀紧连接。
7.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优选的方案是,所述第一衔接部、第二衔接部与波纹伸缩管为一体结构式。
8.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优选的方案是,所述橡胶圈呈锥台状,且固定套设在所述第一衔接部/第二衔接部上。
9.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优选的方案是,所述第一衔接部与第二衔接部结构相同,所述第一衔接部为锥台形状管。
10.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优选的方案是,所述可伸缩防渗漏胀紧部与第一排水管/第二排水管间设有拉紧部,所述拉紧部包括有包管安装块、螺杆、螺母、弹簧与衔接部安装块,所述包管安装块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一排水管/第二排水管上,所述衔接部安装块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一衔接部/第二衔接部上,所述包管安装块上设有弧形孔,所述衔接部安装块上设有插装孔,所述弹簧套设在所述螺杆上,所述螺杆穿连两孔将所述第一排水管/第二排水管与所述第一衔接部/第二衔接部拉紧,所述螺杆与所述螺母间为螺纹连接关系。
11.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优选的方案是,所述包管安装块包括第一弧形块与第二弧形块,所述第一弧形块与第二弧形块包套在所述第一排水管/第二排水管上,所述第一弧形块与第二弧形块间通过螺栓锁紧连接,所述第一弧形块与第二弧形块结构相等,所述第一弧形块上凸起设有肋块,所述肋块上设有所述弧形孔。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3.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排水管防渗漏装置,本防漏装置整体具有可伸缩性,在安装使用时本身具有灵活应变突发状况,如安装后因振动导致接合处开裂造成的漏水,亦或者由于材料的热胀冷缩发生的接口处松动/胀紧,导致排水管的渗漏现象,本装置的可伸缩性可以很好的应对以上问题。
14.2.本实用所提供的防渗漏装置可以应对排水管的热胀冷缩现象,本防漏装置前后与水管接连端呈锥台状,即能时刻与排水管衔接处形成紧密连接(线面接触式),锥台状具有多个不同直径尺寸的衔接面,所以无论排水管由于热胀冷缩后端口直径变大或变小,本防漏装置都能与之紧密衔接。
15.3.本实用所提供的防渗漏装置中,连接排水管和防渗漏胀紧部的拉紧部非绝对固定紧排水管和防渗漏胀紧部,其连接中心用到了弹簧,确保了连接处的浮动可调节、可应变性。
16.4.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简单,且能保证排水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无渗漏现象,而且本实用所提供的排水管防渗漏装置可随时拆卸更换,且拆卸方式简便、快捷。
附图说明
1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以下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整体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可伸缩防渗漏胀紧部。
20.其中,图中所示标记为:1、第一排水管;2、第二排水管;3、第一端;4、第二端;5、第一衔接部;6、第二衔接部;7、波纹伸缩管;8、橡胶圈;9、螺杆;10、螺母;11、弹簧;12、衔接部安装块;13、弧形孔;14、第一弧形块;15、第二弧形块;16、肋块。
具体实施方式
21.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内”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
24.请参照图1与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例提供一种排水管防渗漏装置,包括第一排水管1与第二排水管2,及设于所述第一排水管1与第二排水管2之间的可伸缩防渗漏胀紧部,所述可伸缩防渗漏胀紧部设有相对的第一端3与第二端4,所述第一端3与所述第一排水管1衔接端口胀紧连接,所述第二端4与所述第二排水管2衔接端口胀紧连接,所述可伸缩防渗漏胀紧部中部可伸缩调节。
25.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可伸缩防渗漏胀紧部包括有第一衔接部5、第二衔接部6、波纹伸缩管7和橡胶圈8,所述第一衔接部5与第二衔接部6上均套设有所述橡胶圈8,所述波纹伸缩管7设于所述第一衔接部5与第二衔接部6之间,且所述第一衔接部5、第二衔接部6与波纹伸缩管7为一体结构式,所述第一衔接部5与所述第一排水管1衔接端口胀紧连接,所述第二衔接部6与所述第二排水管2衔接端口胀紧连接。
26.所述第一衔接部5与第二衔接部6结构相同,所述第一衔接部5为锥台形状管,同理的,所述橡胶圈8呈锥台状,且固定套设在所述第一衔接部5/第二衔接部6上。
27.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可伸缩防渗漏胀紧部与第一排水管1/第二排水管2间设有拉紧部,所述拉紧部包括有包管安装块、螺杆9、螺母10、弹簧11与衔接部安装块12,所述包管安装块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一排水管1/第二排水管2上,所述衔接部安装块12固定设置在所述第一衔接部5/第二衔接部6上,所述包管安装块上设有弧形孔13,所述衔接部安装块12上设有插装孔,所述弹簧11套设在所述螺杆9上,所述螺杆9穿连两孔将所述第一排水管1/第二排水管2与所述第一衔接部5/第二衔接部6拉紧,所述螺杆9与所述螺母10间为螺纹连接关系,连接排水管和防渗漏胀紧部的拉紧部非绝对固定紧排水管和防渗漏胀紧部,其连接中心用到了弹簧11,确保了连接处的浮动可调节、可应变性。
28.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包管安装块包括第一弧形块14与第二弧形块15,所述第一弧形块14与第二弧形块15包套在所述第一排水管1/第二排水管2上,所述第一弧形块14与第二弧形块15间通过螺栓锁紧连接,所述第一弧形块14与第二弧形块15结构相等,所述第一弧形块14上凸起设有肋块16,所述肋块16上设有所述弧形孔13。
29.综合上述实施例的描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排水管防渗漏装置,本防漏装置整体具有可伸缩性,在安装使用时本身具有灵活应变突发状况,如安装后因振动导致接合处开裂造成的漏水,亦或者由于材料的热胀冷缩发生的接口处松动/胀紧,导致排水管的渗漏现象,本装置的可伸缩性可以很好的应对以上问题;本实用所提供的防渗漏装置可以应
对排水管的热胀冷缩现象,本防漏装置前后与水管接连端呈锥台状,即能时刻与排水管衔接处形成紧密连接(线面接触式),锥台状具有多个不同直径尺寸的衔接面,所以无论排水管由于热胀冷缩后端口直径变大或变小,本防漏装置都能与之紧密衔接;本实用所提供的防渗漏装置中,连接排水管和防渗漏胀紧部的拉紧部非绝对固定紧排水管和防渗漏胀紧部,其连接中心用到了弹簧11,确保了连接处的浮动可调节、可应变性;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简单,且能保证排水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无渗漏现象,而且本实用所提供的排水管防渗漏装置可随时拆卸更换,且拆卸方式简便、快捷。
30.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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