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变幅弓弦式挂篮,包括挂篮本体,所述挂篮本体包括主桁系统,行走系统,锚固系统,悬吊系统和底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桁系统包括第一连接杆,第二连接杆,第三连接杆,第四连接杆,第五连接杆,第六连接杆和第七连接杆,所述第四连接杆,所述第五连接杆,所述第六连接杆和所述第七连接杆共用同一个端点;所述第五连接杆和所述第六连接杆的另一个端点分别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杆的两端构成第二三角架,所述第四连接杆和所述第五连接杆的另一个端点分别连接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两端构成第一三角架,所述第六连接杆和所述第七连接杆的另一个端点分别连接所述第三连接杆的两端构成第三三角架;其中,所述第二连接杆为可伸缩杆;所述第七连接杆通过所述锚固系统连接所述行走系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幅弓弦式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连接杆,所述第五连接杆,所述第六连接杆和所述第七连接杆通过铰接共用同一个端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幅弓弦式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三角架位于所述第一三角架和所述第三三角架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变幅弓弦式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杆与所述第四连接杆形成的角度a2,所述第三连接杆与所述第七连接杆形成的角度a7,所述第二连接杆与所述第五连接杆形成的角度a4,所述第二连接杆与所述第六连接杆形成的角度a5,所述角度a2,所述角度a7,所述角度a4和所述角度a5的大小相同为51.82729237°。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变幅弓弦式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连接杆与所述悬吊系统的垂直线形成的角度a1为62.69083051°。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可变幅弓弦式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挂篮本体自重占节段浇筑重量的25%-3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幅弓弦式挂篮,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系统包括液压驱动并通过所述液压驱动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