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公路交通用安全警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83647发布日期:2019-07-27 10:42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公路交通用安全警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公路交通安全技术领域,具体为安全警示装置。



背景技术:

当车辆在公路上出现车祸或故障时,都需要在车辆后方的远处立安全警示牌,而通常人们都是立购车时自带的三角警示牌,但是因三角警示牌体积较小,远处车辆不易观察,大大降低了警示牌的警示效果,而对于大型的警示牌,因体积过大,车辆无法很好携带,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公路交通用安全警示装置,以解决上述提出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为提供一种公路交通用安全警示装置以解决上述提出三角警示牌体积较小,远处车辆不易观察,而对于大型的警示牌,因体积过大,车辆无法很好携带的问题,通过气囊警示牌和放置槽的配合使用,在气囊警示牌充气时能够膨胀变大,提高警示效果,当不充气时可以进行折叠,方便携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公路交通用安全警示装置,包括底座、放置槽、气囊警示牌、气口、阀门、高压储气罐、图文区、放气口,所述底座的内部开设有放置槽,所述放置槽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气囊警示牌,所述气囊警示牌的表面设有图文区,所述气囊警示牌的左上角开有放气口,所述高压储气罐镶嵌在底座的内部且放置槽的右侧,所述高压储气罐上端的一侧开有气口,所述气口上固定设置有阀门,所述气口的出气口与气囊警示牌的内部相通。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为半圆形,且底座的重心低于其圆心并位于底座高度的三分之一处。

进一步的,所述高压储气罐与底座为间隙配合。

进一步的,所述气囊警示牌的表面贴有荧光反光膜。

进一步的,所述图文区为反光布。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公路交通用安全警示装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通过气囊警示牌和放置槽的配合使用,在气囊警示牌充气时能够膨胀变大,提高警示效果,当不充气时可以进行折叠,方便携带,通过使用半圆形的底座,根据不倒翁的工作原理,能使得安全警示牌不会被风吹倒。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气囊警示牌充气后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1-2中:1-底座,2-放置槽,3-气囊警示牌,4-气口,5-阀门,6-高压储气罐,7-图文区,8-放气口。

具体实施方式

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的连接可以是直接连接,也可以是间接连接。

请参阅图1、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一种公路交通用安全警示装置的剖面结构示意图和气囊警示牌充气后正面结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公路交通用安全警示装置,包括底座1、放置槽2、气囊警示牌3、气口4、阀门5、高压储气罐6、图文区7、放气口8,底座1的内部开设有放置槽2,放置槽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气囊警示牌3,气囊警示牌3的表面设有图文区7,气囊警示牌3的左上角开有放气口8,高压储气罐6镶嵌在底座1的内部且放置槽2的右侧,高压储气罐6上端的一侧开有气口4,气口4上固定设置有阀门5,气口4的出气口与气囊警示牌3的内部相通。

本实用新型中,底座1为半圆形,且底座1的重心低于其圆心并位于底座1高度的三分之一处,根据不倒翁的工作原理,当重心越低时越稳定,以此能使得安全警示牌不容易会被风吹倒。

本实用新型中,高压储气罐6与底座1为间隙配合,所以高压储气罐6可以从底座1内取出,方便对高压储气罐6进行充气或更换。

本实用新型中,气囊警示牌3的表面贴有荧光反光膜,提高气囊警示牌3的警示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图文区7为反光布,图文区可以根据所需粘贴图画或文字。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一种公路交通用安全警示装置时,先将底座1放置在合适的位置,然后打开气口4的阀门5,打开阀门5后,高压储气罐6内的气体则会全部通过气口4进入到气囊警示牌3的内部,气囊警示牌3充气后则会从放置槽2内弹出,当气囊警示牌3充满气后就会完整显示上面的图文区7,以此便完成整个安全警示装置的放置,如需将装置收回时,可打开放气口8,之后将气囊警示牌3内的气体放走,而后再将气囊警示牌3折叠并塞回放置槽2。

以上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