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活动护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45392发布日期:2019-11-05 23:39阅读:47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活动护栏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公路防护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活动护栏。



背景技术:

在高速公路及城市道路上,为方便在应急情况下开启护栏,保证交通正常通行,须在公路中央设置开口活动护栏。

目前公路上普遍采用插拔式等,在一些特殊路段或设计防护等级要求较高的路段,防护等级难以保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或相关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活动护栏。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提供了一种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活动护栏,包括:两个固定在地面上的调节段护栏;以及多个中间标准段护栏,中间标准段护栏与调节段护栏可拆卸连接且相邻两个中间标准段护栏可拆卸连接,中间标准段护栏包括:支架,支架两侧分别固设有多个从上到下依次排列的C型钢。

本方案中,C型钢不易产生形变,通过在立柱的两侧设置C型钢,当中间标准段护栏受到撞击时,能够使中间标准段护栏整体受力,减少中间标准段护栏因具备应力集中导致破损的可能,能够显著提高中间标准段护栏的强度,进而保证防护等级。

同时,本方案中的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活动护栏,调节段护栏和中间标准段护栏均为工厂加工完成,产品加工精度高;现场不用组装,只需在混凝土路面上按照设计参数直接钻孔,将活动护栏布置好,安装立柱固定即可,因此施工简便,有效降低施工成本,节约时间。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地,支架两侧的C型钢对称设置。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中间标准段护栏在竖直方向上分为缓冲段以及设于缓冲段上方的止挡段,位于止挡段的C型钢竖直设置,位于缓冲段的C型钢由上往下向外倾斜设置。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支架的每一侧在缓冲段设有至少两个C型钢,由上向下,C型钢与水平面所夹锐角逐渐减小。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支架的每一侧在缓冲段设有两个C 型钢且在止挡段设有一个C型钢。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支架的底部设有多个万向轮。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还包括:固定板,与C型钢固定连接且水平设于支架两侧的C型钢之间,固定板上设有固定孔;加强立柱,可拆卸地设于固定孔内且能插入地面,以实现中间标准段护栏的固定。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加强立柱的周侧设有至少一个凸起,凸起能抵靠在固定板的上端面。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中间标准段护栏的两端设有与支架固定连接的连接板,连接板上设有固定孔,连接销穿过固定孔,以将相邻的两个中间标准段护栏连接。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调节段护栏上固设有安装板,安装板上设有安装孔,连接销穿过安装孔以及连接孔,以将调节段护栏与中间标准段护栏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部分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中间标准段护栏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中间标准段护栏的俯视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中间标准段护栏的侧视图;

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中间标准段护栏的截面图。

其中,图1至图4中的附图标记与部件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为:

10中间标准段护栏,11支架,12C型钢,13万向轮,14连接板,141连接孔,15固定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可以更清楚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下面参照图1至图4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

如图1至图4所示,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提供了一种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活动护栏,包括:两个固定在地面上的调节段护栏;以及多个中间标准段护栏10,中间标准段护栏10与调节段护栏可拆卸连接且相邻两个中间标准段护栏10可拆卸连接,中间标准段护栏10包括:支架11,支架11两侧分别固设有多个从上到下依次排列的C型钢12。

本方案中,C型钢12不易产生形变,通过在立柱的两侧设置C型钢12,当中间标准段护栏10受到撞击时,能够使中间标准段护栏10整体受力,减少中间标准段护栏10因具备应力集中导致破损的可能,能够显著提高中间标准段护栏10的强度。

同时,本方案中的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活动护栏,调节段护栏和中间标准段护栏10均为工厂加工完成,产品加工精度高;现场不用组装,只需在混凝土路面上按照设计参数直接钻孔,将活动护栏布置好,安装立柱固定即可,因此施工简便,有效降低施工成本,节约时间。

如图4所示,在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地,支架11两侧的C型钢12 对称设置。

本方案中,支架11两侧的C型钢12对称设置,以使中间段标准护栏的两侧强度一致,适用性更好。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中间标准段护栏在竖直方向上分为缓冲段以及设于缓冲段上方的止挡段,位于止挡段的C型钢12竖直设置,位于缓冲段的C型钢12由上往下向外倾斜设置。

本方案中,缓冲段的C型钢12由上往下向外倾斜设置,以在受到撞击时,能够分解C型钢12受到的撞击力,减少撞击力在垂直于C型钢12的分力,进而能够提高C型钢12的抗撞击能力,中间标准段护栏10的强度更好。

同时,止挡段的C型钢12竖直设置,能够对车辆提供水平方向的作用力,减少车辆越过中间标准段护栏10进而翻车的可能。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支架的每一侧在缓冲段设有至少两个C型钢12,由上向下,C型钢12与水平面所夹锐角逐渐减小。

本方案中,在支架的每一侧,缓冲段设有至少两个C型钢12,由上至下, C型钢12向外倾斜的角度逐渐增大,一方面,能够对不同底盘高度的车辆均能起到良好的防护作用,另一方面,位于下侧的C型钢12能够对撞击车辆进行导向,使车辆逐渐向上侧的C型钢12偏移,此时上下设置的C型钢12能够分阶段承受车辆的撞击力并将车辆的撞击力逐渐分解,能够提高中间标准段护栏10的防撞性能。

进一步地,支架的每一侧在缓冲段设有两个C型钢12且在止挡段设有一个C型钢12。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支架11的底部通过螺栓连接有多个轮架,轮架上套设有万向轮13。

本方案中,通过设置万向轮13,能够便于中间段标准护栏的移动,使用便捷。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还包括:固定板15,与C型钢12通过焊接固定且水平设于支架两侧的C型钢12之间,固定板15上设有固定孔;加强立柱,可拆卸地设于固定孔内且能插入地面,以实现中间标准段护栏10 的固定。

本方案中,加强立柱能插入地面,以固定中间段标准护栏,提高中间段标准护栏的防撞能力。

其中,加强立柱的周侧设有凸起,凸起能与固定板15在竖直方向上抵靠,以使加强立柱可拆卸地设于固定板15上。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中间标准段护栏10的两端设有与支架11固定连接的连接板14,连接板14上设有固定孔,连接销穿过固定孔,以将相邻的两个中间标准段护栏10连接。

其中,支架包括多个相互焊接固定的横梁和竖梁,横梁和竖梁呈框形结构。C型钢12焊接固定于框形结构的两侧。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调节段护栏上固设有安装板,安装板上设有安装孔,连接销穿过安装孔以及连接孔141,以将调节段护栏与中间标准段护栏10连接。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C型钢不易产生形变,通过在立柱的两侧设置C型钢,当中间标准段护栏受到撞击时,能够使中间标准段护栏整体受力,减少中间标准段护栏因具备应力集中导致破损的可能,能够显著提高中间标准段护栏的强度。同时,本方案中的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活动护栏,调节段护栏和中间标准段护栏均为工厂加工完成,产品加工精度高;现场不用组装,只需在混凝土路面上按照设计参数直接钻孔,将活动护栏布置好,安装立柱固定即可,因此施工简便,有效降低施工成本,节约时间。

在本实用新型中,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的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术语“多个”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均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相连”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前”、“后”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单元必须具有特定的方向、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具体实施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实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