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桥梁顶推转体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233735发布日期:2020-06-23 22:55阅读:240来源:国知局
一种桥梁顶推转体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桥梁设计及施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桥梁顶推转体系统。



背景技术:

为了更好地满足和顺应我国复杂多变交通道路的发展要求,大批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施和新方案不时出现,使桥梁的施工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桥梁的施工经历了从以前广阔的平面布置到如今交错复杂的空间布置,如一些跨铁路、跨海跨河的桥梁,为了不阻碍其交通要道的通行,必须对施工方法进行改良和创新。在这种情况下,普通的施工方法在车辆较多的交通线上方施工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影响交通通行,造成城市拥堵,转体施工在这种困境下应运而生。

常规转体施工方法中保险腿一般在牵引转台以内,支撑半径相对较小。对于斜拉桥单球铰水平转体施工,由于桥塔为高耸结构,在遇到风力或其它较大不平衡弯矩作用时,转体施工稳定性较差,存在大偏心倾覆的风险。若考虑在牵引转台以外设置辅助支撑,扩大其支撑半径,采用多点支撑转体,则可大大增加转体施工的稳定性,减少大偏心倾覆的施工风险。

对于不对称结构梁式桥水平转体施工,需要进行配重来保证转体结构的平衡。若考虑在牵引转台以外设置辅助支撑,采用多点支撑转体,则可以减少转体配重,同时可增加转体结构的稳定性。

然而,高耸结构(斜拉桥)或不对称结构桥梁水平转体施工时,为增加转体结构的稳定性或者减小梁体转体平衡配重而采取设置辅助支撑的措施,致使辅助支撑处的接触阻力反映在转台处的牵引力将放大相应倍数,转体牵引力较大,转动困难、甚至产生难以转动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转体施工中采取设置辅助支撑的措施,致使辅助支撑处的接触阻力反映在转台处的牵引力大,转动困难、甚至产生难以转动的问题。

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桥梁顶推转体系统,包括转体梁和球铰,所述转体梁下方设置有以球铰中心为圆心的弧形轨道,所述转体梁底部设有至少一组辅助支撑,所述辅助支撑顶部与转体梁固定连接,辅助支撑底部固定连接在钢板上,所述钢板支撑于弧形轨道上,所述弧形轨道上布置有两组用于交替顶推辅助支撑的顶推机构,所述弧形轨道上表面沿弧形轨道布置有用于固定顶推机构的固定件。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件为两列卡槽组,每列卡槽组由沿弧形轨道间隔布置的若干卡槽组成,两列卡槽组的卡槽间隔交错布置,且两列卡槽组的卡槽沿弧形轨道切向错开距离为一个顶推机构的顶推行程。

进一步的,所述顶推机构包括反力座和千斤顶,所述反力座通过固定插销与弧形轨道上卡槽可拆卸连接,所述千斤顶一端固定在反力座上,另一端与辅助支撑抵接。

进一步的,所述辅助支撑有两组,关于所述转体梁的轴向对称布置,且每组辅助支撑有两个关于弧形轨道中心线对称布置的保险腿,一组辅助支撑的两个保险腿分别对应一组顶推机构。

进一步的,所述保险腿为内灌有微膨胀混凝土的钢管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钢板的底部镶嵌有四氟滑板。

进一步的,所述弧形轨道的平面形状为弧形带状,其弧心角大于所述转体梁的转动角度,且所述弧形轨道两端设置限位挡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这种桥梁顶推转体系统通过设置两组顶推机构交替对辅助支撑施加顶推力,带动上部转体梁沿圆周运动,解决了现有转台处转体牵引力较大,转体困难的问题,使得转体能顺利进行。

(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这种桥梁顶推转体系统通过在转体梁底部布置两组辅助支撑,并通过配重设置适当的预偏心,使两组辅助支撑和球铰一起形成三点支撑,增大转体结构的稳定性。

(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这种桥梁顶推转体系统在不影响被跨铁路和公路的正常运行,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拆迁,采用这种方式转体,极大地增强了转体桥施工的安全性,减少了拆迁损失,节省了工程投资。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桥梁顶推转体系统的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弧形轨道上辅助支撑和顶推机构的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桥梁顶推转体系统的立面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转体梁;2、球铰;3、弧形轨道;4、辅助支撑;5、铁路线;6、顶推机构;7、卡槽;8、微膨胀混凝土;9、钢板;10、四氟滑板;11、千斤顶;12、反力座;13、固定插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若干”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桥梁顶推转体系统,包括转体梁1和球铰2,所述转体梁1下方设置有以球铰2中心为圆心的弧形轨道3,所述弧形轨道3至少部分位于球铰2与铁路线5之间,使得转体梁1沿弧形轨道3转动后能跨越铁路线5,所述转体梁1底部设有至少一组辅助支撑4,所述辅助支撑4顶部与转体梁1固定连接,辅助支撑4底部固定连接在钢板9上,所述钢板9支撑于弧形轨道3上,通过多组辅助支撑4对转体梁1形成多点支撑,本实施例中采用两组辅助支撑4;所述弧形轨道3上布置有两组用于交替顶推辅助支撑4的顶推机构6,所述弧形轨道3上表面沿弧形轨道3布置有用于固定顶推机构6的固定件。本实施例中取消了常规转体的牵引转台和相应的牵引索,在牵引转台以外不影响铁路运行的转体梁1底布置两处辅助支撑4,通过配重设置适当的预偏心,使两处辅助支撑4和球铰2一起形成三点支撑,每处辅助支撑4上部连接转体梁1,下部与钢板9连接,并支撑于弧形轨道3上,在转体时,通过两组顶推机构6交替顶推辅助支撑4,带动上部转体梁1沿圆周运动,达到桥梁转体的目的。本实施例通过设置两组顶推机构6交替对辅助支撑4施加顶推力,带动上部转体梁1沿圆周运动,解决了现有转台处转体牵引力较大,转体困难的问题,使得转体能顺利进行。

细化的实施方式,如图2和图3所示,所述固定件为两列卡槽组,每列卡槽组由沿弧形轨道3间隔布置的若干卡槽7组成,两列卡槽组的卡槽7间隔交错布置,且两列卡槽组的卡槽7沿弧形轨道切向错开距离为一个顶推机构的顶推行程,以便两组顶推机构6可次第施加顶力。所述顶推机构6包括反力座12和千斤顶1,所述反力座12通过固定插销13与弧形轨道3上卡槽7可拆卸连接,所述千斤顶11一端固定在反力座12上,另一端与辅助支撑4抵接,在转体时,反力座12通过固定插销13固定在弧形轨道3的卡槽7上,通过千斤顶11顶推辅助支撑4向前移动,待千斤顶11顶完一个行程后,拆卸固定插销13,将顶推机构6前移顶推,具体的,其中第一台千斤顶11完成一个行程后,由第二台千斤顶11继续顶进完成另一个行程,在第二次行程之间将第一台千斤顶11的固定插销13和反力座12前移到下一个行程的卡槽7内,第二台千斤顶11完成行程后,第一台千斤顶11前移继续顶推,如此循环上述操作,即可推动辅助支撑4沿弧形轨道3移动,从而完成桥梁的转体运动。

两组所述辅助支撑4关于所述转体梁1的轴线对称布置,且每组辅助支撑4有两个关于弧形轨道3中心线对称布置的保险腿,进一步增大了转体结构的稳定性,一组辅助支撑4的两个保险腿分别对应一组顶推机构6。具体的,所述保险腿采用钢管制作,内灌微膨胀混凝土8,以增加其承载力,保险腿上部与转体梁1底部连接,保险腿下部与钢板9连接,钢板9采用船型不锈钢板,钢板9支撑于弧形轨道3上;优化的,在所述钢板9的底部镶嵌四氟滑板10,以减小钢板9与弧形轨道3之间的摩擦力。

所述弧形轨道3的平面形状为弧形带状,其顶面与钢板9接触部分采用不锈钢板,以减少摩擦阻力;而且弧形轨道3弧心角大于所述转体梁1的转动角度,且所述弧形轨道3两端设置限位挡块。

另外,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上述桥梁顶推转体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1)在需要跨越铁路线5附近设置转体梁1,将转体梁1平行于铁路线5方向放置,且转体梁1的底部中心布置带动转体梁1转动的球铰2。

(2)在球铰2与铁路线5之间的空档位置临时设置以球铰2中心为圆心的弧形轨道3,并在弧形轨道3上表面沿弧形轨道3布置固定件。

(3)在转体梁1底部设置两组辅助支撑4,辅助支撑4顶部与转体梁1固定连接,辅助支撑4底部固定连接在钢板9上,钢板9位于弧形轨道3上。

(4)在弧形轨道3上放置两组顶推机构6,并通过固定件固定顶推机构6,两组顶推机构6交替对辅助支撑4施加顶推力,其中第一个顶推机构6完成一个顶推行程后,由第二个顶推机构6继续顶进完成下一个顶推行程,在第二次顶推行程之间将第一个顶推机构6前移到下一个顶推行程的卡槽7内固定,第二个顶推机构6完成顶推行程后,第一个顶推机构6前移继续顶推,如此循环上述操作,使辅助支撑4沿弧形轨道3移动,从而带动上部转体梁1绕球铰2转动,直至转体梁1一端跨越铁路线5与设计桥梁中线吻合。待转体完成后,可拆卸转体梁1底部的辅助支撑4、弧形轨道3等。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这种桥梁顶推转体系统通过设置两组顶推机构交替对辅助支撑施加顶推力,带动上部转体梁沿圆周运动,解决了现有转台处转体牵引力较大,转体困难的问题,使得转体能顺利进行。

以上例举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举例说明,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的限制,凡是与本实用新型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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